混凝土蓋板從斷裂處向下坍塌,碎塊墜落砸在了下方的儲油罐罐頂上。
第一個儲油罐的罐壁在衝擊下破裂,罐內儲存的柴油從裂口湧出。
柴油接觸到老楊樹樹幹上的明火後瞬間被點燃。
火焰沿著柴油蔓延到了儲油罐的破裂處,引燃了罐內剩餘的柴油。
儲油罐內部在柴油燃燒中溫度急劇升高,罐內壓力在十幾秒內達到了罐壁強度的極限。
晚上八點三十五分。
第一個儲油罐發生了爆炸。
爆炸的威力撕碎了地下儲油區的混凝土蓋板,巨大的火球從地面裂縫中升起,照亮了整個馬鞍坡。
相鄰的三個儲油罐在第一個儲油罐爆炸的衝擊波中相繼破裂,罐內的汽柴油同時燃燒,連續發生的爆炸將整個停車場的中央區域變成了一個燃燒的大坑。
停車場上的多輛貨車在爆炸中被掀翻,其中一輛裝載了半車成品油的油罐車被爆炸碎片擊中罐體後也發生了爆炸。
連環爆炸的衝擊波將郭永旺辦公室的玻璃全部震碎。
郭永旺正和兩個買家在辦公桌前簽合同,爆炸的衝擊波把他從椅子上掀翻在地。
辦公室的天花板吊頂在衝擊波中全部脫落,輕鋼龍骨從天花板中墜落。
其中一根龍骨的端頭從天花板脫落時角度發生了偏轉,端頭的鋒利邊緣在墜落過程中划過郭永旺的右側頸部。
龍骨的邊緣割斷了他的頸動脈和氣管,傷口從下頜下方一直延伸到鎖骨。
郭永旺倒在辦公桌旁的地面上,右手還握著一支簽字用的鋼筆。
兩個買家從辦公室後窗跳窗逃生,受了輕傷被送到醫院。
趙大魁在儲油罐爆炸時剛從儲油區出來,正走在停車場南側的通道上。
爆炸的衝擊波把他推倒在地,他趴在地面上時感覺到地面傳來的劇烈震動。
他爬起來向停車場外面跑,跑到停車場西側的圍欄邊時,腳踩在了一塊被爆炸震松的排水溝蓋板上。
蓋板向下翻轉,他的左腿陷進了排水溝。
排水溝內壁的混凝土在爆炸震動中脫落了一塊,脫落的混凝土塊邊緣有裸露的鋼筋頭。
趙大魁的腿陷進排水溝後身體向前傾倒,胸口撞在了溝沿的鋼筋頭上。
鋼筋頭刺穿了他的胸腔,刺入了左肺。
他試圖拔出鋼筋,但鋼筋的倒鉤狀斷裂面勾住了他的肋骨,每一次呼吸鋼筋都在胸腔里移動。
周圍的工人聽到他的呼救聲趕到時,他已經因血氣胸失去了意識。
急救人員趕到現場後確認趙大魁死亡。
連環爆炸引發的大火在馬鞍坡燃燒了整整一夜。
消防部門出動了龍城及周邊地區的幾乎所有消防力量,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將大火完全撲滅。
順通物流的停車場被徹底摧毀,地下儲油罐區域形成了一個深度超過五米的炸坑。
調查人員在炸坑周邊的土壤中檢測到了嚴重超出標準的石油烴類污染物,地下水的污染範圍比之前預想的要大得多。
郭永旺辦公室廢墟中找到的合同、帳本和銀行轉帳記錄揭示了非法油品的供貨來源和銷售去向。
郭志剛調度室廢墟中找到的加密聯繫人名單被技術部門解密,名單上的人名和聯繫方式成為了後續追查非法煉油點的關鍵線索。
趙大魁的維修記錄本在他宿舍床板下被找到,記錄了十五年間儲油罐數十次滲漏修補的日期和位置。
周邊三個村莊的井水在事件後被重新採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多項指標嚴重超標,相關部門隨即啟動了應急供水措施。
林默從馬鞍坡上空收回意識。
結算面板上的獵罪值持續攀升。
幽靈追蹤界面上的光點繼續延伸,新的目標在龍城以東的一片區域閃爍。
那片區域叫柳林鋪。
柳林鋪緊鄰龍城外環,是龍城外圍最大的城中村之一,聚居著大量外來務工人員和流動人口。
在柳林鋪的中心位置有一棟六層樓高的自建房,外牆上掛著一塊斑駁的招牌——「安居公寓」。
安居公寓的老闆叫錢宏發,五十五歲。
錢宏發的表面身份是公寓出租經營者,在柳林鋪擁有四棟自建房,全部改造成了廉價公寓對外出租。
他的實際業務是利用出租公寓作為據點,組織和管理一個覆蓋龍城多個城區的流動盜竊網絡。
錢宏發手下控制著超過六十名未成年人,這些孩子最小的只有九歲,最大的也不過十五六歲。
他們將偷來的財物統一交給錢宏發,換取每天兩頓簡單的飯食和一個睡覺的床位。
偷不到足夠財物的孩子會被罰關在公寓頂層的一間小黑屋裡,不給飯吃。
錢宏發的公寓是這些孩子每天交贓和接受任務的據點。
安居公寓的一樓是打通的大開間,擺著幾張破舊的沙發和一張撞球桌,孩子們白天在這裡休息,晚上從這裡出發。
二樓到五樓是出租給外人的普通房間,六樓是錢宏發自己的住處和倉庫。
倉庫里堆放著孩子們偷來的手機、錢包、珠寶和各類電子產品,等著分批賣給銷贓的人。
錢宏發經營這個盜竊網絡十四年,累計偷盜的財物價值無法估算。
有據可查的是警方在數次行動中解救出的孩子,但他們很快又會被新的孩子替代。
錢宏發的罪惡值是五萬四千點。
第二個目標叫錢宏發的兒子錢小軍。
錢小軍二十八歲,安居公寓的管理員,負責分配孩子們每天的偷盜區域和任務指標。
他每天下午五點把孩子們叫到一樓開間裡,用手寫的一張表格分配每個人今晚要去的地段和需要完成的保底金額。
完不成保底的孩子會被他記在本子上,連續三天完不成就關小黑屋。
錢小軍手裡有一根鋼管,是他用來懲罰不聽話的孩子的工具。
他在安居公寓做了九年,至少親手打過上百個孩子。
他的罪惡值是兩萬九千點。
第三個目標叫白三。
白三三十九歲,錢宏發的銷贓人,在龍城經營著一家二手電子產品和一家首飾加工店。
他每周到安居公寓來兩次,從倉庫里挑走值錢的手機和珠寶,用遠低於市價的價格買下,然後通過自己的渠道再賣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