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章 射洪縣令段簡作死
2026-09-23 11:42:53
作者: 書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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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策將軍陳子昂把信反覆看了三遍,然後放在桌上,用那方新刻的竹鎮紙壓住。他沒有回信,只是提起筆,繼續寫他的後史記。窗外涪江的水聲隱隱傳來,竹林里的麻雀嘰嘰喳喳地叫著,一隻灰貓從窗台上跳下來,蜷在他腳邊的炭火盆旁打起了呼嚕。陳子昂寫完一段曹仁師的傳略,擱下筆,端起拂雲剛送進來的熱茶抿了一口,望著窗外射洪冬日的暖陽正透過竹葉灑在書案上,斑斑駁駁,像碎金。
段簡的死,在射洪縣沒有激起太大的波瀾。這個縣令在任三年,除了搜刮地皮、巴結上司之外毫無建樹,連縣衙門口的石獅子倒了都沒人扶。他死的那天早上,街坊鄰居看到縣衙門口掛著的燈籠滅了,都以為是風大吹的,沒人多看一眼。直到日上三竿,一個送菜的菜販發現縣衙大門虛掩著,推門進去,看到段簡的屍體直挺挺地掛在公堂正樑上,腳下踢翻了一張公案,案上的茶盞滾落在地碎成了幾瓣,茶水已經幹了。菜販嚇得連滾帶爬地跑出來,一路喊著「段縣令上吊了」,喊了半條街,也沒有幾個人露出驚訝的表情。
縣衙的差役們倒是例行公事地驗了屍、寫了案卷,結論是「自縊身亡」。沒有人提他脖子上那道細微的勒痕之外,後頸還有一處被重力擊打過的淤青——那道淤青的形狀,和一個握慣了橫刀刀柄的人用刀鞘砸下去時留下的印記一模一樣。射洪縣沒有人認得那道淤青意味著什麼,但武三思認得。
訊息傳到遼東時,武三思正蹲在安東都護府新修的屯田渠邊,卷著褲腿和一群契丹降戶一起挖淤泥。他收到密報後,蹲在渠邊把那幾行字翻來覆去地看了好幾遍,然後站起身來,把密報折好塞進袖子裡,用沾滿泥巴的手抹了一把額頭上的汗,望著涪江的方向沉默了很久。身邊的幕僚小心翼翼地湊過來,低聲問了一句:「殿下,段簡的事,要不要派人查——」
「查什麼?」武三思打斷了幕僚的話,用一種極其平靜的語氣反問了一句。他把鐵鍬往泥地里一插,拍了拍手上的泥,彎腰從渠邊端起一碗涼茶喝了一口。茶水是契丹降戶自己煮的大麥茶,粗糙苦澀,但他喝得很慢,像是在品一杯明前龍井。「段縣令自己上吊死的,縣衙案卷寫得清清楚楚。射洪縣的事,有劍南道處置,輪不到本王來管。」他放下茶碗,嘴角浮起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那笑意很淡,淡到幕僚幾乎以為自己看花了眼。「這是在告訴我,他陳子昂就算回了射洪老家,也還是那個陳子昂。他殺了段簡,不是泄憤,是警告。警告本王別把手伸得太長。」
梁王的幕僚崔融愣住了,他不明白梁王殿下為什麼忽然提到陳子昂。段簡是武三思安插在劍南道的一枚棋子——這枚棋子不大,但位置很關鍵。射洪地處涪江中游,是劍南道通往黔中、荊湖的水陸要衝,控制了射洪,就等於在劍南道的商稅和鹽運上安了一雙眼睛。段簡在任三年,每年都會把射洪碼頭的商稅帳目和鹽運清單抄送一份給幽州。這些帳目單獨看沒什麼用,但和武三思在其他州縣掌握的資料拼在一起,就是一幅完整的劍南道財稅地圖。如今段簡死了,射洪這雙眼睛就瞎了。更麻煩的是,陳子昂選擇在段簡貪墨賑災糧的證據確鑿之後再動手——這等於告訴他,他武三思安插的棋子,本身就不乾淨。
「殿下,陳子昂這是公然殺人——」幕僚還想說什麼,武三思擺了擺手,語氣忽然冷了下來,冷得像是遼東臘月的凍土。他用一種極其審慎的、像是在訓誡晚輩又像是在自言自語的口吻說:「他在丁憂。丁憂之人最忌諱的就是被人打擾。段簡自己不長眼,非要在一個剛死了爹的人眼皮底下貪賑災糧,死了活該。以後劍南道的事,不要再派人去碰了。」他把茶碗裡的最後一口大麥茶一飲而盡,把空碗遞給幕僚,重新彎腰撿起鐵鍬,繼續挖渠。鐵鍬鏟進淤泥里發出沉悶的噗噗聲,和遠處契丹降戶們粗野的號子聲混在一起,在初冬灰濛濛的天幕下顯得格外寂寥。
時間回到幾個月前。段簡第一次派人送帖子來的時候,陳子昂正在書房裡整理《後史記》的竹簡。帖子寫得很客氣,說久仰天策將軍威名,恰逢大將軍回鄉守制,下官備了薄酒,請大將軍賞光到縣衙一敘。陳子昂看完帖子,隨手遞給身旁正在研墨的拂雲,淡淡地說了一句:「回了。就說我在守制,不飲酒,不應酬。」拂雲替他擬了一封簡短的回帖,托送信來的差役帶回去。差役點頭哈腰地走了,陳子昂也就把這事丟到了腦後。他在邊關打了半輩子仗,封疆大吏見了無數,一個小小的縣令,還不值得他費心。
但段簡不這麼想。他在射洪當了三年縣令,習慣了在自己的地盤上說一不二。他本以為請一個回鄉丁憂的將軍吃飯是給對方面子——天策將軍頭銜再高,回了射洪就是個在籍守制的丁憂人員,按大周禮制,丁憂期間不得參與地方政務,不得干預州縣公事,三年之後能不能起復還是個未知數。更何況,他的頂頭上司可是梁王殿下,梁王殿下在劍南道安插的人不止他一個,他段簡背後是有人撐腰的。他哪裡知道,段簡眼裡這位不起眼的白髮老頭,在河北和遼東打過什麼樣的仗。
沒過幾天,段簡的手下開始上門了。先是一個姓錢的縣丞帶著兩個差役來陳家,說有人舉報陳家的田產超過了丁憂官員應有的限額,要核查地契。陳子昂的母親陳老夫人親自出面,把一疊地契端端正正地放在桌上,請錢縣丞查驗。錢縣丞翻來覆去地看了大半個時辰,挑不出毛病,黑著臉走了。又過了幾天,縣衙來了個姓孫的捕頭,說陳家的佃戶里有人牽涉一樁偷牛案,要把人帶走問話。陳子昂的弟弟陳子明親自去縣衙交涉,發現那個所謂的「偷牛案」根本就是無中生有——告狀的人是個在縣衙吃閒飯的潑皮,連牛長什麼樣都說不清。
陳子昂還是沒有發火。他只是讓拂雲把這些事一件件記下來,記在一本帳冊上,放在書案最顯眼的位置。這本帳冊記錄的條目漸漸多了起來:某月某日,縣衙差役上門索要「炭敬」;某月某日,錢縣丞再次帶人來核查田產;某月某日,陳家米鋪被人潑了糞水,潑糞的人據說是縣衙孫捕頭的表弟;某月某日,鹽鋪的貨被扣在碼頭,說是「鹽引過期」,但段簡的小舅子當天就從同一家鹽鋪提走了兩車鹽,鹽引同樣「過期」。每一條帳都寫得清清楚楚,有時間,有地點,有人名,有旁證。拂雲的字跡清秀而冷冽,和她腰間的彎刀一樣,帶著一股不怒自威的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