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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林逸凡點頭。
"飛虎隊就位了。"
"你小心。"
"放心。"
"等好消息。"林逸凡輕吻萬晞華後離開。
十分鐘後。
林逸凡駕車抵達銀行。
簡國曙迎上來:"你可算來了。"
"情況?"林逸凡沉聲問。
"四名歹徒。"同事快速匯報,"頭目葉滔,灣島來的。"
"同夥三人。"
"洗劫了保險庫。"
"挾持數十人。"
"重點是鄭家少爺。"
"特警部署?"
"突擊組待命。"簡國曙接話,"狙擊手就位。"
林逸凡走進指揮部,緊盯監控屏幕。
銀行大廳內,葉滔左手掐著銀行少東家的脖子,右手持槍。三名同夥分別埋伏在窗台和正門石柱後。地上躺著幾具被射殺的屍體。
"每五分鐘殺一個人質!"葉滔朝門外吼道,"說到做到!"
林逸凡質問簡國曙:"他在等什麼?"
"葉滔要恒生銀行付一億贖金,董事長還在考慮。"
"考慮多久了?"
"十分鐘。"
"所以已經死了兩個人?"
"是..."
"混帳!"林逸凡揪住簡國曙,"你就干看著?"
簡國曙辯解:"葉滔瘋了,少東家還在他手裡..."
"再拖半小時要死多少人?"
"我實在沒辦法..."
林逸凡奪過對講機:"全體注意!四名歹徒,三人埋伏,葉滔挾持人質。突擊隊牽制火力,狙擊組瞄準葉滔。"
"明白。"各小組回應。
"行動!"林逸凡下令。
簡國曙突然衝過來:"停下!銀行同意付贖金了!"
"晚了!"林逸凡怒吼,"執行命令!"
突擊隊破門而入。槍戰中,一聲狙擊槍響,銀行繼承人應聲倒地。葉滔愣在原地,隨即被制服。三名歹徒被擊斃。
"報告,擊斃三人,生擒葉滔..."對講機里聲音乾澀,"人質...死亡。"
"誰開的槍?"
"是我。"凌靖回答,"葉滔要引爆手雷。"
簡國曙面如土色:"完了...董事長不會放過我們。"
林逸凡冷笑:"今天才知道,你們才是警界的恥辱。"
"簡國曙,你髒了這身警服。"
"旺角警署不該交到你手裡。"
林逸凡轉身離去,老署長的指節在袖口下捏得發青。
三十年的警徽,十二年的署長椅...
1272年冬,簡國曙的肩章蒙了灰。
林逸凡當眾撕開他的臉皮,老署長喉結滾動著咽下血沫。"好得很。"他盯著年輕人背影,掌心掐出四個月牙。
同一時刻,警務處長辦公室炸開茶杯碎裂聲。
鄭宇通踹開紅木門:"蔡處長!警察的子彈打進我兒子太陽穴!"
蔡元祺的鋼筆尖在文件上洇開墨團:"意外傷亡..."
"意外?"鄭宇通扯松領帶,金絲眼鏡閃過冷光。他掌握著港島三分之一的銀貸,連警務處長的升遷報告都要經他過目。
當蔡元祺提到"林逸凡"三個字時,鄭宇通突然笑了。
"君度酒店案的神槍手?"
"飛虎隊王牌教官?"
玻璃窗上的雨痕將鄭宇通的臉割成碎片。
"我要簡國曙。"他忽然說。
蔡元祺的鋼筆頓住:"什麼?"
"昨晚他在現場。"鄭宇通撫摸著兒子照片,"林逸凡每個指令,他都聽得清清楚楚。"
電話機被砸響三分鐘後,簡國曙的皮鞋尖沾著水漬出現。
"林督察當時說——"老署長喉結滾動,"贖金?不如多帶兩發子彈。"
他解開制服第二顆紐扣,露出鎖骨處的淤青:"這就是阻攔他的代價。"
1274年秋雨夜,鄭宇通捏碎茶几上的骨瓷杯。
"停職?"
"我要他戴著手銬給我兒子抬棺!"
蔡元祺用鋼筆敲了敲鄭宇通的瑞士表:"萬晞華保的人,你動不了。"
"除非——"他忽然看向簡國曙,"有現場指揮官親口承認...故意殺人。"
鄭宇通湊近低語:"這次幫我,下屆處長選舉我全力支持你。"
鋼筆尖在蔡元祺指間頓了頓,墨跡在文件上暈開。
連任警務處長確實是他最在意的事。
但用這種荒謬理由起訴同僚?
司法系統根本不會通過——
港島終究是法治社會。
"鄭先生,我理解你失去兒子的心情。"
蔡元祺撕掉染墨的紙張。
"最多只能停職調查。"
"想讓他坐牢?除非你有鐵證。"
"換誰當處長都做不到。"
鄭宇通輕輕點頭:"只要讓林逸凡永遠離開警隊,我就助你連任。"
蔡元祺眼神微變。
他突然明白了。
鄭宇通根本沒想送林逸凡進監獄。
真正的目的是讓林逸凡徹底滾出警界。
之前的說辭只是談判手段。
蔡元祺這才察覺自己被算計了。
"可以不追究林逸凡的刑責。"
"但那個開槍打死我兒子的狙擊手必須伏法。"
"這總沒問題吧?"
"包在我身上。"蔡元祺爽快答應。
對付一個沒靠山的凌靖還不簡單?
"等你好消息。"鄭宇通轉身離開。
目送對方走後,蔡元祺立刻拿起電話:"馬上召開高層會議。"
"立即執行:暫停林逸凡所有職務。"
"同時傳喚飛虎隊狙擊手凌靖,嚴查槍擊致死案。"
"是,處長。"
警隊總部大樓前。
簡國曙討好地對鄭宇通說:"鄭先生,我一定出庭作證。"
"簡警官,辛苦了。"
"事成後,總警司的位置是你的。"
"多謝鄭先生提拔!"
看著鄭宇通走遠,簡國曙眼中閃過狠毒:"林逸凡,這是你自找的。"
"救誰不好,偏要救那些賤民。"
"害死鄭公子,得罪鄭先生,看你怎麼死。"
"還敢羞辱我,我要你付出代價!"
幾小時後。
總部會議廳。
三名警隊高層盯著飛虎隊首席狙擊手凌靖,冷聲質問:"凌靖高級督察,說明當時開槍理由。"
"是否現場指揮官林逸凡下的令?"
"不是林指揮的命令。"凌靖回答。
"我清楚看到葉滔有拉撞針的動作。"
"所以判斷必須立即擊斃。"
"為什麼不向總指揮林逸凡匯報?"
"來得及請示就不需要我當機立斷。"
"凌督察,如果是林逸凡下令,你必須如實交代。"總警司敲敲桌面,"這會寫入正式報告。"
"重申,林指揮沒有下令。"凌靖語氣堅決。
總警司走近拍拍他的肩:"建議你重新考慮證詞。"
"二號狙擊手方克明說沒看見葉滔碰撞針。"
"如果你堅持是獨自判斷且無授權——"
"就構成誤殺罪。"
"要負刑事責任。"
"請再確認一次。"
"到底是不是林逸凡下令開槍?"
凌靖瞳孔一縮:"絕不可能!"
"就算所有人都沒看見,方克明一定看得到!"
"但方克明否認目睹。"總警司逼近一步,"現在需要你明確回答——"
"到底是親眼看見葉滔的動作?"
"還是執行林逸凡的命令?"
凌靖聞言僵在原地。
凌靖的證詞直指葉滔扣動扳機的動作,他斬釘截鐵地向審查組重申:"我親眼目睹葉滔啟動槍械保險裝置。"
"因此我立即採取了制止措施。"
"整個行動過程中,我從未與林逸凡指揮官有過任何通訊。"
總警司突然合上檔案,金屬夾扣發出清脆聲響:"凌靖督察,你被即刻停職候審。"
"本案將移送檢察部門處理。"
"這算什麼?"凌靖的指節在桌面上叩出悶響。
"意思是你的證詞缺乏佐證。"總警司的鋼筆在文件上劃出尖銳的折線,"既然你堅稱與林逸凡無關——"
"那就獨自承擔後果。"
"制止犯罪也算過錯?"凌靖霍然起身,椅腿在地面刮出刺耳聲響。
"這些話留給陪審團判斷吧。"總警司轉動著婚戒,"看他們是否採信你的說辭。"
"本來只需要提到林逸凡的名字......"他忽然壓低聲音,"現在等著你的至少是五年刑期。"
"愚蠢至極。"
辦公室門框在巨力撞擊下嗡嗡震顫。
凌靖凝視著晃動的門板,記憶中的畫面異常清晰——葉滔那個明顯的射擊準備動作,作為二號位的方克明不可能沒看見。
為什麼選擇沉默?
此時的凌靖還不知道,某些人早已在暗處織就密網。
或許源於嫉妒,或許是為了鄭宇承諾的那個特殊職位——
無論如何,方克明最終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而這一切,凌靖全然不知情。
與此同時,林逸凡的辦公室里,警務處長的停職令正靜靜躺在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