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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章 供詞(下)

2026-08-27 11:05:07 作者: 百達不流川

  她的手指懸在觸控板上方。

  第三份供詞的標題行出現了。

  視角再次切換。

  這次站上公堂的,換成了一個樵夫。

  一個看似局外的人。

  同樣的公堂,同樣的第一人稱。

  樵夫說自己那天午後上梓桐嶺砍柴,在密竹林里發現了書生的屍體。

  他轉述的,是書生被刺但未死時留下的臨終遺言。

  葉晞看到「臨終遺言」四個字時,整個人坐直了。

  書生說話了。

  他終於有聲音了。

  書生的遺言通過樵夫之口進入公堂。

  語氣和前兩個人截然不同。沒有多伐的磊落,也沒有真砂的悲戚。

  書生的聲音,是冷的。

  

  那冷意像壓在紙里的刀背,沒出聲,卻硌人。

  【那賊人得手之後,他沒有急著走。】

  【他蹲在我妻子面前,說了很多話。】

  這句一出來,葉晞的心跳漏了一拍。

  和前兩份供詞又對不上了。

  多伐說自己「轉身就要走」,是妻子把他叫住的。

  真砂說賊人「笑完了轉身就走了」。

  書生說賊人「沒有急著走」,而且「蹲在妻子面前說了很多話」。

  三個人,三種說法。

  同一個時間點,被撕成了三塊。

  書生的遺言繼續。

  【那賊人勸我妻子跟他走。】

  【他說他知道這種事傳出去,她在這書生身邊也沒了臉面。不如跟他上山,做個壓寨夫人,好歹有人護著。】

  書生說他當時被綁在樹上,繩子勒進肉里,整個人動彈不得。他能做的只有看著,聽著。

  然後他聽到了妻子的回答。

  【她竟說:『願為妾室,只求寨主饒命。』】

  葉晞的手從觸控板上滑了下去。

  這十個字紮下來,多伐嘴裡的義氣、真砂供詞裡的貞烈,全都晃了一下。

  妻子當時真在求活?

  她真把丈夫推給了刀口?

  可書生的話就一定是真的嗎?

  葉晞的腦子已經開始打結了。

  書生的遺言沒有停。

  【她說完那句話之後,回頭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裡,沒有愧,沒有怕。】

  【她在打量我還有沒有利用的價值。】

  【然後她對那賊人說:『他是我丈夫,留著是禍。寨主若肯收我,便替我除了他。』】

  讀到這裡,葉晞喉嚨發緊。

  那股冷硬塌下去,露出一截發酸的骨頭。

  書生說到這裡,遺言裡的語氣開始變了。

  【那賊人聽了這句話,他沒有動手。】

  【他站起來,盯著我妻子看了很久。】

  【然後他轉過身,走到我面前。】

  【他問我:『書生,你這婆娘要我殺你。你說我殺還是不殺?』】

  【我沒有說話。】

  【他又問:『這種毒婦,你要不要我替你殺了她?』】

  【我還是沒有說話。】

  書生說那賊人看了他半天,搖了搖頭,解開繩子走了。

  妻子在賊人解繩的時候就跑了。賊人沒追。

  只剩書生一個人站在林子裡。

  【繩子解開了。 手上全是血。】

  【妻子跑了。賊人也走了。】

  【天快黑了。】

  【我撿起地上的短刃,把刀尖對準了自己。】

  【那賊人辱我妻,我尚能忍。】

  【她說出「替我除了他」時,我在她眼裡已經成了一件礙事的東西。】


  【士可殺,不可辱。】

  第三份供詞結束。

  葉晞坐在琴房裡,渾身一動不動。

  屏幕還亮著,評論區的數字在瘋漲,可她的視線聚焦在正文最後一行的句號上。

  三個人。三份供詞。三個版本。

  多伐說他殺了書生。真砂說她殺了書生。書生說他自己自殺。

  每個人都認了「兇手」這個角色。

  可每個人認下的理由都不一樣。

  多伐說是決鬥。

  真砂說是羞辱到絕境。書生說是尊嚴被碾碎。

  她猛地意識到了一件事。

  三個人都在掩飾。

  多伐在掩飾自己的獸性,為自己塗上「義氣」的殼子。

  真砂在掩飾自己可能動搖的瞬間,為自己掛上「烈女」的牌坊。

  書生在掩飾自己的無能和懦弱,為自己搭了一座「士可殺不可辱」的台階。

  每個人手裡都攥著半截真話,又把最髒的那半截塞回了袖子裡。

  葉晞把這個念頭在腦子裡轉了兩圈。

  她忽然想到,真正讓這篇文章恐怖的地方,不是誰殺了誰。

  是每個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重塑記憶。

  葉晞盯著屏幕,指腹慢慢發涼。

  縣令聽到的是供詞,他們自己聽到的是一層層補好的臉面。

  撒到最後,連他們自己都分不清那天下午到底發生了什麼。

  琴房外的走廊傳來上課鈴聲。葉晞沒有動。

  屏幕上,文本還在滾動。

  最後,樵夫終於說回自己。

  他交代了竹林里的現場。

  【大人,小人那天上山砍柴,在竹林深處看到一個人躺著,走近了才知道是即將斷氣。】

  【胸口有一道刀傷,傷口不深,但血流了滿地。】

  【地上有繩子,斷成兩截。旁邊有一根女人的木簪,尖頭上帶著幹了的血。】

  【兇器沒了。】

  【小人在林子裡外前前後後找了兩遍。刀不在。】

  葉晞看到「兇器沒了」三個字的時候,脊背上一陣涼意。

  多伐說的是決鬥,砍刀和短刃應該都在手上。

  如果是決鬥致死,兇器應該在現場。

  真砂說她用刀刺了丈夫,然後刀掉在地上。

  如果是她動的手,刀也應該在現場。

  書生說他自己拿刀自殺。

  決鬥要留刀,刺殺要留刀,自盡更要留刀。

  可刀不見了。

  誰拿走了兇器?

  樵夫還提到了一個細節。

  【地上有女人的木簪,尖頭上帶著幹了的血。】

  真砂在供詞裡說過,她用簪子扎了多伐的手臂。

  只有這個細節對上了。

  可簪子和刀傷是兩種東西。

  書生胸口的傷口是刀傷,簪子做不了兇器。

  那把真正的兇器去了哪裡?

  葉晞的目光死死釘在最後幾行文字上。

  正文沒有給出答案。

  頁面滑到底,只剩大片空白。

  縣令沒判,案卷也沒再多寫一個字。

  最底下,只壓著五個字。

  像案卷封口時落下的朱印。

  【此案,竹林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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