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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0章 姻緣法案

2026-06-15 15:13:21 作者: 冰箱吐泡泡

  李越聽完回答道。

  「納妾這塊我有個折中的法子,大唐名義上立一夫一妻為正制,但允許納妾。」

  「不過需要男子已有正妻且滿三年之後再行納妾。」

  溫彥博皺眉:「這倒溫和。」

  「納妾不能白納。」

  李越接著說,「每納一房妾,得向官府繳按家產比例算的稅,比如家產的百分之一。」

  房玄齡盤算了下:「百分之一不高。」

  「是不高。」

  李越笑意更深,「真正的殺招在後頭,妾生子女和正妻生的子女法律上一概平等,都得享有其父經官府登記財產的繼承權。」

  「不能再讓嫡庶之分成制度。」

  「私人浮財可以立遺囑,但經過官府登記的不動產田產商鋪工坊股份,必須按法律由所有子女平分。」

  「還有,新納之妾得生滿兩個孩子,才許再納下一房。」

  房玄齡聽到這裡直接脫口而出。

  「殿下,這是推恩令。」

  溫彥博也反應過來,倒吸一口涼氣。

  「納妾越多子女越多,家產被分得越碎。」

  「百分之一的稅看著不疼,真正的成本是家產被法定平分。」

  「大族豪強若是放開了納妾,三代以內家產必然分崩離析,朝廷根本不用動手,家族自己就稀釋了。」

  李越攤手。

  「比漢武帝那道推恩令還省事,當年只能對諸侯用,這套是從每個家庭內部起效,而且全合法。」




  「總不能罵朝廷不讓他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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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彥博卻抓住個尖銳處。

  「殿下,若是富人把家產全轉成私人浮財,這不就繞過平分原則了?」

  李越笑了。

  「私產在置換交易轉移的每一步都得交稅。」

  「只要他有所行動就繞不開稅務局。」

  「再說了,個人登記在冊的不動產忽然全成了私物,都察院和稅務會不去查查這是怎麼回事?」

  房玄齡撫掌。

  「這是把舊制推恩的精髓和新政的稅務登記審計全打通了。」

  「既如此,婚書登記妾籍備案,子女出生登記,財產變更,遺囑備案都得納進民政和地方戶曹,再由都察院廉政總署抽查。」

  「凡宗族私改族譜,隱匿庶出子女,脅迫寡婦改嫁,侵吞女子嫁妝的,都要嚴查重罰。」

  李越點頭。

  「房相這條落地的法子提得好。」

  他接著把自己那套核心原則擺出來。

  「而且無論是現代人還是大唐的男女雙方可以自由戀愛互表心意,但必須到官府備案簽婚書才具有法律效力。」

  「沒官府婚書的不算法定婚姻。」

  「而未定婚約便同房,婚內出軌,遺棄配偶,騙婚騙財,強迫納妾等等情節須定罪處罰。」

  「另外要在立法層面推女子讀書進女學,參與醫療紡織教育這些職業培訓,禁家暴以及侵占女子嫁妝和私產。」

  溫彥博認同婦女保護這塊,又查漏補缺道。

  「殿下,對婦女保護要是太激進會不會有人借法律條文惡意誣告?拿新法當刀使?」

  李越笑答。

  「這事在現代亦有記載!」

  「所以誣告連坐的法條並不廢除,免得有人借新法構陷。」

  「但審案得有證據有程序,不許憑一面之詞定罪,咱們不是照搬現代那套,是在大唐能受得住的範圍里一步步落地。」

  溫彥博鬆了口氣。

  「這樣臣心裡有底了。」

  話題轉到兩界婚配專項,溫彥博繼續頭個發問。

  「殿下,仙界華夏來人若跟大唐人成了婚,往後他一走了之,咱們大唐的女子或男子豈不成了棄婦棄夫?大唐怎麼追討?這跟大唐內部的婚姻不同,兩界之間有逃離管轄的可能,人往門裡一鑽就沒影了。」


  李越早有思量。

  「這塊之前我略微提過,現代人員要跟大唐人正式成婚,得先在大唐連續生活工作滿五年,接受大唐法律和聯合委管理,再經雙方政府審批。」

  「五年之後許他帶大唐配偶回現代生活,但要簽法律協議,至少生育兩個子女且在大唐養到十六周歲,才能解除居住約束。」

  「在此之前每年給個一個月的兩界往返探親,違約不歸的唐方有權追溯財產撤銷權益,並要現代那頭協助處置。」

  「同時允許擁有兩界雙重身份。」

  「我的意思是不是把人定死,用政策讓大唐自然成他第二故鄉。」

  「如此一來,那些打算來禍禍大唐百姓的渣男渣女必然沒有立足之地!」

  房玄齡接話。

  「殿下此法不錯,現代人在大唐住五年,有配偶有孩子有財產有人情往來,再加十六年的子女成長期。」

  「等約束全解除這人早就深扎進大唐了,大唐也是他的根,朝廷不用強留,時間和感情自己會把人留住。」

  溫彥博則說道。

  「臣以為大唐不該設高門檻攔著仙界華夏人來,恰恰相反,凡是完成了那邊九年義務教育的現代人,對大唐來說就是高端人才。」

  「大唐該主動吸引,甚至可以替在唐工作滿年還單著的現代人員做婚配介紹。」

  「人口和人才是大唐眼下最缺的東西,攔著不讓進是跟自己過不去。」

  李越誇讚道:「溫知事這是把民政部的本職算到點子上了。」

  溫彥博拱手:「臣管人口管戶籍管勞力,自然往這處想。」

  三人議到這裡,李越擱下筆。

  「這事已經不是咱們小範圍能定的了,再往下得有人把法理立直,有人管舊禮過渡。」

  房玄齡會意。

  「請魏知事和蕭知事來?魏知事掌監察重法度,能把法理立直,蕭知事重禮製程序,能顧著舊禮過渡。」

  「就這麼辦。」

  李越對王德道,「傳魏徵蕭瑀。」

  兩人到時,李越把前頭議的簡述了遍。

  魏徵聽完,頭個反應是防權勢壓迫。

  「殿下,婚配這事最要防的是仗勢逼人。」

  「仙界來客若被民間神化,普通女子的家族可能為攀附逼女兒嫁過去。」

  「反過來也有現代人員借仙界身份誘騙女子。」

  「新法必須設反強迫條款,任何一方拿身份權勢信息差壓人成婚的查實重罰,這條不立住,弱的那頭永遠受欺。」

  李越點頭。

  「這條加在顯眼的位置。」

  蕭瑀提的是另一樁。

  「禮法不能一夜盡廢,婚書納采問名親迎這些禮節可留作民俗程序,但得服從官府登記和法律效力。」

  「宗族能祝福婚姻,不能替當事人定婚姻,給百姓留個熟悉的樣子,他們才肯認這套新規。」

  魏徵罕見說道:「蕭公所言有理。」

  蕭瑀也正式回應。

  「讓百姓過渡得順些,總好過一刀切惹亂子。」

  「魏公你那把刀好用,可也得有人替你鋪路。」

  魏徵難得沒頂回去,反倒點了點頭。

  兩人沒吵起來,反倒一句搭一句把條文越捋越細。

  李越聽著滿意,末了拍了板。

  溫彥博牽頭形成大唐婚姻登記與家庭關係條例初稿,魏徵補刑責和監察條款,蕭瑀梳理禮制過渡方案,房玄齡統籌政務院審核。

  黃子林和鄭箐箐那樁暫定為首批試行案例。

  虢州刺史府鄭家現代駐唐使館聯合委鐵路援建隊都得提交材料,等條例草案定型後按新規審批。

  李越特意叮囑。

  「記住,不是當場賜婚,是把首案納進位度化流程,誰也不許越過條例先把婚書籤了。」

  魏徵應了又問道:「草案給幾日工期?」

  李越答得乾脆。

  「越快越好,但不能粗糙。」


  「還有句話諸位都聽著,這草案不能拖到大規模援建人員到了之後再發。」

  「白雲鄂博礦區即將開門,鄭州樞紐在擴建,長安接收點也要擴。」

  「婚姻條例必須走在人員擴張前頭,不然火都燒到房梁了再去打水那叫什麼治國。」

  溫彥博魏徵蕭瑀領命退下,各回衙門擬條文。

  殿裡剩李越一人。

  他看著案上那份虢州奏報,沒急著批示。

  於是內侍去請來李麗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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