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歷史軍事> 目錄頁> 0051章 若還要作死,便不怪我了

0051章 若還要作死,便不怪我了

2026-09-08 15:18:04 作者: 雲霄野

  「...方才李大哥自述做哪些行當,您說自家不單作私鹽買賣,在那太湖之上招攬、扶持綠林強人,劫掠運鹽綱船,亦曾殺人越貨...那些勾當,李大哥既都做得。開個黑店,亦是江湖上討個生計的行當,怎地俺夫妻兩個,便偏生做不得?」

  沉默半晌,孫二娘霍地立起身來,一隻腳踏在椅上,面上尤帶幾分不服。

  張青見狀,連忙起身去勸,又望向李俊,說道:

  「李大哥,小弟與渾家欲在十字坡開那黑店,實為生計所迫,別無他法。然盜亦有道,江湖上的規矩、哪些人動不得,小弟心下也盡皆省得...此事,俺早已與渾家商議妥當。縱是在這十字坡將買賣立起,也須定下些規矩方圓,有三等人不可壞他:

  第一是雲遊僧道,他又不曾受用過分了,又是出家的人;第二等是行院妓女,若取了她錢財,壞她性命,江湖上須不好看;第三等是各處犯罪流配的人,中間多有好漢在裡頭,切不可壞他。

  故而俺夫妻二人行事,斷不會壞了綠林的道義。李大哥何苦阻了俺們的營生?」

  李俊聽了哈哈一笑,旋即神色一整,目光如電,直射向張青,便道:

  「張兄弟,你莫不是把我當作黃口小兒來糊弄?你所謂的三不殺:其一,雲遊僧道,不比那尋常寺廟道觀里閒坐的,只做個模樣,假受戒、假念經的和尚道人,他們到處苦行,度日當真清苦,囊中無銀,身上無膘,你謀他錢財,害他性命,能撈得甚鳥油水?

  其二,你所謂不害行院妓女,實則欲投孟州的粉頭,多有赴治所東門外快活林勾當的。快活林與十字坡相距不遠,倘若那快活林,勾不得許多過往行客前去耍樂,經得你那黑店的行貨便越發少了;

  其三,你說不殺各處犯罪流配的人,可你要開的那黑店又離哪個牢城營近些,不還是孟州地面麼?若教你多害幾個發配往孟州的犯人,牢城營那廂屢不見來交割的,必生疑心。恁地時,官府一發追究,十字坡那黑店,如何躲得過?」

  張青未曾料到李俊心思竟恁地縝密,只三言兩語,便點破他的小心思...心中正自驚駭時,卻見李俊面色稍緩,又道:

  「張兄弟心中雖有些算計,但我信你是個重義氣的。你說要開那黑店,是為生計所迫,別無他法,圖的不還是財?我勸得那李立兄弟,罷了開黑店的心思,現下他在江州地面做酒樓營生,過得甚是滋潤。

  我亦有意齎你們夫婦一筆錢財,在孟州地面開一座酒樓營生。恁地時,你們無須憂慮哪一日事發時,官府要來抓捕。亦無須顧忌倘若不慎,錯害了好漢性命,於江湖道理有虧,日後也會惹來討命的。這對於你夫婦而言,豈不是好事?」

  張青聽了,只把頭低下,心中暗暗計較;孫二娘沉默片刻,又問道:

  「李大哥,您說的那催命判官,俺又不曾見過,況乎他是您的老相識...俺夫妻二人與李大哥,就算於綠林道上老一輩有些交情,可咱們卻是新近方才結識的,您還要散與俺夫妻錢財,卻又圖個甚麼?」

  我圖的,不過是依著那原本的命數,我與你夫妻在水泊梁山上聚義的情分罷了......

  李俊心中暗嘆一聲,卻回道:

  「我既在江湖中廝混,若說圖個勸人向善,只怕要教綠林中的好漢笑破肚皮。權當我往日作孽忒重,如今便想消一消業障罷...只是江湖之上,信義為先,你夫妻若肯依得,須是一諾千金,不可背信。我這番計較,於你夫婦而言,端的百利而無一害,卻不是好?」

  張青與孫二娘聽了這話,你覷著我,我看著你,一時無語,似用眼神商議計較...終於張青猛地一拍大腿,挺身而立,對李俊拱手言道:

  「雖說無功不受祿,我夫妻二人,本不該受李大哥恁般重禮...但李大哥為江湖義氣,出手資助,此恩此情,小弟拜領!但那錢財,俺又豈是白拿的?我輩江湖中人,自當有報,必有還處!受這等恩義,我夫妻二人記在心裡了。但有任何差遣,往後您指東,俺們絕不往西,全憑吩咐!

  至於李大哥所提之事...端的如你所說,俺們也須講個信義!大哥既不教俺們開那黑店,俺夫妻不開便是!既然能開酒樓做營生,俺們又何必再干那腥手污腳的勾當?小弟今日在此立誓,便依李大哥所言行事!若違此誓,便是豬狗不如,合該天誅地滅,萬箭攢身!」

  那孫二娘見這般情景,眼珠子滴溜溜轉了兩轉,也忙不迭叉手躬身,唱個喏道:

  「既然俺老公都點頭了,俺怎能不從?李大哥,小女也在此發個誓願,倘使俺仍要做那等開黑店害人的營生,便叫俺身受刀斧,屍骨無存,也落得個萬箭攢身的死法!」


  李俊上前,對這對夫妻說些安撫的話,一雙招子,卻兀自盯著孫二娘面上神情的變化。

  與張青、孫二娘這對夫妻商議已定,李俊被恭送出了門,轉身便行,且自踱步而去...行得十餘步,李俊忽地喃喃自語,似與那軀殼裡的另一魂兒做個交代:

  「對張青、孫二娘動了殺心,自有我...亦或者說你的道理...我也曉得,這對夫妻雖發下重誓,眼下卻不可全信......」

  李俊心中暗忖:張青立誓,自此絕了開黑店的心思,這番言語,大抵可信;但孫二娘發的誓,卻盡信不得。

  畢竟饒是菜園子張青,定下那所謂三不殺的規矩...可孫二娘卻自有主意,在書中,趁她老公不在時,一個行腳的頭陀被害了性命;那魯智深,也曾被她用蒙汗藥麻翻;便是打虎的武松,她亦起意下手...這不就壞了不殺雲遊僧,不害流配犯人的規矩?

  

  但菜園子、母夜叉要開黑店,圖的無非是財帛二字。資助他夫婦錢財,幫襯開得酒樓,做大買賣,論理他們不該做那害人性命、損陰德的勾當。況乎現下江湖中還看重一個「信」字,便是那等慣做歹事的漢子,但凡重義氣的,也須念著這個字,掂量幾分,壓下心中的惡念。

  只是凡事就怕萬一,孫二娘心中歹意,或是未消,或是已泯...按後世的說法,那母夜叉,仍打算犯下那種重罪的可能性,相當於薛丁格的貓。



  若那孫二娘賊心不死,仍有開黑店的打算,不是好漢行徑,便是壞了江湖信義。待那時,我出手結果那孫二娘,便是江湖上的好漢也說不得半個不字...屆時張青則定要救他渾家,也休怪我不念原本命數的聚義情分,說不得,唯有將這兩個一併殺了。

  李俊心中思忖,轉了個念頭,又想到:

  打算在十字坡上開黑店的菜園子、母夜叉夫婦,我已見過了...也是時候,該去會一會那孟州牢城營里的金眼彪了......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