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99雄風魔藥
林克說:「曾有位學者發現,它的副作用令男人驚喜,可以有效改善痿症,助長雄風「」
那位學者發現了這一點之後,就將其寫進自己的書中,並沒有想著能靠它牟利。
林克曾經在路過藥劑師工會的時候,看到過威爾剛藍葉草的烘乾製品。
據說買它的人不多,利潤也不夠高。
只有些鬼鬼祟祟的男性中老年貴族會過來購買,而且總是一套類似的說辭,如「我有一個朋友/兄弟患有心臟病,我只是過來為他代購」。
其他人就算察覺到異常,最多也只是自用。
林克卻結合書本與現實考察,敏銳地嗅到了其中的巨大利益!
肖恩怔了怔,應道:「如果你沒開玩笑的話,不單是金郡,甚至就連周邊幾個國度的貴族們,都可能成為這種藍葉草的消費者!」
用威爾剛藍葉草治什麼心臟病啊?
如果它的「副作用」真如林克所說的那樣立竿見影,生效神速————
征服白骨部落,直接壟斷,搞點宣傳,然後狠狠溢價,賣給那些硬不起來的貴族和商人豈不是更好?
肖恩敢以自己周遊列國二十多年的經驗作保,那玩意兒絕對供不應求!
林克頷首:「我也是這麼想的,目前威爾剛藍葉草的市場價位,就算乘以一百,也比【雄風魔藥】價格便宜實惠許多!」
老實說,如果不是有雄風魔藥這個上位替代品,哪怕這種價格低廉的藍葉草溢價千倍,各郡的中年男性貴族以及對伴侶能力感到不滿的女性貴族們恐怕都不會嫌貴!
如果要賣到國外去,扣除運輸費,人力物力損耗,也能大賺特賺。
或許,將來會有人在私底下碎碎念,給林克額外添上一個【威爾剛藍葉草供貨商】之類毀譽摻半的稱號,但其中潛藏的巨大利益,足夠讓林克甘之如飴了。
錢是永遠不嫌少的!
曾經林克以為,大人物們不會差錢,動動手指就能擁有普通人一輩子都攢不到的財富,現在他才漸漸意識到————
那種想法只正確了一半。
層次越高,開銷也就越大。
拿正式巫師的晉升儀式資耗舉例,八百萬枚銅鼠幣!
正常上位巫師學徒就算達到這個層次,恐怕也要攢上好多年的錢,才能湊夠必須的資金。
是以,林克決心狠狠開闢錢路。
而且,最好是能夠在自己睡覺的時候,仍有自動進帳、持續增加自身財產的財富收入渠道!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林克相信,自己開始做,財源定將滾滾而來!
一行人趕了四天的路,終於抵達了最終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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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骨丘陵,不是因為到處都有皚皚白骨,而是因為————
地表的鈣質核被風雨侵蝕,露出了白色岩石,遠看像骷髏和脛骨。
文森特在過去幾天已經跟林克說了很多細節,但仍然感覺自己有所疏漏,補充道:「白骨部落以血緣氏族為單位,每個氏族由一個「骨王」領導。」
「多個氏族組成部落,共同由一位大骨王」統領。」
「大骨王不分男女,不管年齡,只是在最近一次大型戰役中,殺死最多敵人的戰士。」
——
「這個身份沒有終身制,下一場戰鬥中,如果其他部落成員殺敵人得更多,那人就能取而代之!」
「白骨部落箴言是:沒有脊骨的人,只是塊惡臭的爛肉。」
「他們都是些吃軟不吃硬的人,最好能用情理說服。」
之前金郡守衛戰,聯邦的先遣軍團霧都之刃,就招攬了幾名白骨部落的勇士。
那幾個人雖然都戰死了,但他們的悍勇,也給文森特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
林克微微頷首。
總之,白骨部落是個勝者為王的體系,簡單、殘酷、高效。
肖恩從文森特從未提及的角度切入,插話道:「不單純是天生的戰士和殺戮者,他們也很有藝術細胞。」
「他們在訓練的閒暇時,會侍弄骨雕。」
「白骨部落,極其擅長雕刻骨頭。」
「不管是羊骨、牛骨還是人骨。」
「他們將骨頭磨成梳子、針、紐扣、菸斗和祭祀用的面具。」
「那些骨雕在德洛瓦二十八個蠻族部落中都很受歡迎,通常用來交換鹽和鐵。」
林克微微頷首,接下話茬:「但是金郡人極少會去購買,他們總擔心那些遺骸打磨的東西,可能帶來厄運。」
「我曾經在學術館看到一本書,那位作者對白骨部落的特產骨雕藝術品讚不絕口,認為它們是【被埋沒的純白寶石】。」
金郡人相信聖髑能帶來好運,同樣是生物遺骸打磨的骨器就與之相反。
林克卻曉得,近在咫尺的白骨部落成員們,並不是像金郡謠傳的那樣食人者。
這些蠻族人喝羊奶、吃牛肉和奶製品,穿羊毛衣、用牛毛繩拴帳篷。
要說缺點,也很突出他們從不種地,普遍傲慢,認為從土裡刨食的人,是蚯蚓的後代。
察覺到來人,白骨部落的眾多戰士們迅速聚集起來,嚴陣以待。
這就不是什麼歡迎訪客的姿態了。
十餘名骨王聚集在山脊上,白骨綴成的甲冑在寒風中咔嗒作響。
肖恩興之所至,扮演起了外交大臣。
可他剛剛開口,委婉地表達來意,對面就七嘴八舌地拒絕了。
「我們德洛瓦之民的骨頭太硬,沒辦法像你們這些被馴化的土民一樣,低頭彎腰啊!
「」
「林克,我聽說過這個名字,但是他還沒有資格讓我們臣服!」
「要降服白骨部落?來,先殺了我!從我的屍體上走過去!德洛瓦永不為奴!」
這群骨王語氣里滿是高傲,拒絕的乾脆利落。
嗡————
林克精神海中的英勇飛行術模型驟然展開。
他猛然升空,居高臨下,俯瞰著這群裹著骨胄的酋長。
林克聲音洪亮,清晰地傳入每個人的耳中:「烏鴉部落和鐵須部落都已經宣誓效忠於我。」
「偏偏你們白骨部落拒絕了,是覺得自己與眾不同?」
山風卷過碎石坡。
沉默像一塊巨石壓了下來。
叫囂的骨王們感覺自己的心臟像是被一隻無形的手狠狠揪住,喉嚨也好似被堵住了一樣,說不出話來,喘不過氣,幾乎就要憋死。
林克的氣勢,那樣的壓迫感————
太恐怖了!
並非骨王們前倨後恭。
他們明明不懼死亡,卻也難以生出與林克搏殺的念頭。
抬起頭仰望林克,他們大腦中只覺得一片空白。
終於,大骨王從人群中走了出來。
咚!咚!咚!————
他是個壯年男子,身材異常高大,少說兩米五四,肌肉虬結,壯碩如山,魁梧得近乎非人。
可他開口時,語調卻十分和緩,一點也不粗獷,反倒顯得談吐沉穩。
「你好,林克先生,烏鴉部落已經發下沼澤靈誓效忠於你,我已經知道了。」
「鐵須部落的歸屬變動,還沒有傳到這邊。」
大骨王仿佛不是在與人對抗,而是在自家壁爐旁招待客人。
「我承認你是強者,請允許我以部落的禮儀表示歡迎。」
他說著話,招了招手,於是立刻有人端來熱湯與燻肉,請林克、文森特與肖恩等人入帳。
簡單招待過後,大骨王話鋒一轉。
他語氣低沉有力,不卑不亢:「上一任大骨王,和你一樣驕傲,以為只要是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能夠辦到。」
「後來,他因為自己的貪婪,葬身於人面妖鳥三姊妹手裡。」
「整個部落,沒有誰能替他報仇。
「我們無意與你為敵,也不想摻和聯邦、皇帝與大公之間的戰爭,只想休養生息。」
林克還沒回應,大骨王緩緩起身,走到帳外。
這幾天,大骨王不眠不休,為部落的孩子們編寫童話教材,完全忘記了吃飯和睡覺,原本雄壯的身軀已經瘦了一大圈。
但部落子民們看他的目光,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敬重。
一他擁有歷代大骨王從未具備的東西,那東西不在斧刃上,也不在骨甲里。
那些東西,被他藏在那些一板一眼的字跡和童謠里。
大骨王沉默片刻,忽然抬起手,朝身後招了招。
「孩子們,到這兒來————」
大骨王的聲音不高,卻像風掠過松林:「我要給你們講一講代達羅斯和伊卡洛斯的故事。」
近千名男孩和女童,手裡握著骨雕的小獸或木刻的短斧,從石縫裡、帳篷後、岩洞口涌了出來。
他們如同溪流匯入湖中,將大骨王團團圍住。
一雙雙清澈的眼睛齊刷刷望著他,等著故事開始。
肖恩挑眉,壓低聲音,對林克說道:「這傢伙不像傳統野蠻人~」
「不考慮身高的話,他給人的感覺,甚至像一名學者!」
文森特點頭,難得與肖恩達成共識:「所以我才說,他真的很難搞。」
他給出了相當高的評價:「他是歷代大骨王中,公認的最強戰力,也是最聰明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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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精明狡詐、貪圖小利的那種,而是————」
「真正目光長遠,重視族群發展和未來的人!」
林克嘴角噙著笑:「運氣真好~」
「以武勇剽悍聞名的白骨部落,居然有這樣一位領導者!」
事情這就變得簡單起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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