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笑著擺了擺手道:「林小姐,這種話就沒必要跟我說了。」
「每個行業都有潛規則,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生存、發展之道。」
「有的靠親戚朋友、家族資源,有的靠自身硬實力......」
「這些我都能理解,並尊重。」
「但今天,咱們談的主題,是關於離婚財產分割這一塊。」
「你有誠意一點,我後退半步,差不多也就行了。」
「真要上綱上線,有些東西說不定就得浮出水面,暴露在陽光之下了。」
「相信這也不是你們所希望看到的一幕。」
「林小姐,你覺得我說的......對嗎?」
這是慕容家的絕學,斗轉星移。
你既然用公司來當藉口,那金勝也用公司來回擊。
之前在牛淑芬那裡聽到的『消息』,不就派上用場了嗎?
一個利用『權力』來拿訂單的公司,怎麼可能會沒有一點貓膩。
說出去連三歲小孩都不信。
真要讓金勝開了調查令,分分鐘都能給你找出漏洞來。
這天下就沒有滴水不漏、完美無缺的『假帳』。
哪怕你打一槍、換個地方,該暴雷還是會暴雷,不過是時間問題而已。
聽完金勝這番話,林菲簡單一思索,便明白了其中的含義。
作為一個『偏二代』,對有些字眼還是比較敏感的。
不得不承認,人家說的很對。
現在她和李偉達兩人的身份定位,相當於是別人的『白手套』。
穩定、安全、可靠.....才是最重要的。
特別是前段時間,自家叔叔再三囑咐,魔都某位大領導被兒子連累,直接栽了。
今後行事、說話,都得萬分低調、隱秘。
小心駛得萬年船!
這要是上了法庭.......
指不定會搞出什麼意外來。
金勝的能力如何,從這一個多小時的接觸上就看出來了。
談判一開始,就把於翔斌這位頂級律所的老牌合伙人律師.......
看樣子,這次的『血』,是出定了。
在心裡暗暗嘆了口氣後,林菲直接開口道:「清官難斷家務事,鬧上法庭贏也輸。」
「先不提我是李偉達的朋友。」
「僅作為公司的合伙人,我也不希望看到因為大股東個人家庭原因,造成公司利益受損。」
「所以.....金律師,麻煩直接說說你這邊期望的條件吧!」
當機立斷、乾脆不拖拉,倒是有那麼一絲女強人的味道。
起碼要比李偉達高一個段位。
有意思!
金勝把玩著手裡一支筆,目光盯著林菲看了幾秒鐘後,這才不緊不慢的開口說了起來。
「第一條,房子就不要了,王小姐不希望睹物思人,留著這份『痛苦』的回憶。」
「再說轉來轉去的也麻煩。」
「你們2021年買的時候,連帶車位是1720萬。」
「這幾年房地產行情下行,根據最新的市場報價,差不多在1600萬左右。」
「我們也不占什麼便宜,就這個價吧!」
「但是,這筆錢需要一次性付清,不可能搞什麼一年分期,那樣變數太多。」
「最主要的是......王小姐不希望再跟某人有過多糾纏。」
「怎麼樣,這個條件,你們答應嗎?」
說到這裡,金勝目光不經意的在對面幾人身上一一掃過。
頗有種『挑釁』的意味。
李偉達放在桌面上的手,瞬間捏成了拳頭,臉上肌肉抽動了兩下,明顯是在咬牙切齒。
能忍住沒開口,倒是比剛才有進步。
林菲沉默了幾秒鐘。
「金律師,要不你把所有條件全都一次性說完吧!」
「畢竟.....我們也得盤算一下自身情況,才能給出準確答覆。」
「不然答應了又做不到,那豈不是更尷尬。」
金勝微微搖頭道:「林小姐,還是一條一條來吧!」
「如果你們連第一條都搞不定,那後面的.....我想咱們也沒必要再說了。」
「你覺得呢?」
林菲再次沉默了一會兒。
「好,這一條答應。」
「但是,需要給我們一點時間把錢湊齊。」
「1600萬,不是一筆小數目。」
「2個月吧!」
「協議簽訂後的2個月內,我們會一次性打入你方提供的帳號內。」
很合理的要求,金勝沒道理拒絕。
但得設置一點條件。
「這樣吧!簽訂協議當天,先期支付500萬。」
「剩下1100萬,就按你們說的,兩個月之內入帳。」
「由林小姐作保。」
「可以嗎?」
林菲這次並沒猶豫,直接回道:「可以.....」
不愧是李偉達的管鮑之交啊!
信任度不一般。
金勝先在面前的A4紙上,把這一點給記錄了一下。
「第二條,雙方從2021年5月份領證結婚,到今天為止,時間有3年半。」
「李偉達先生名下的公司,他占據了60%股份,年收入,我就算他100萬。」
「3年300萬,離婚分一半,也就是150萬,加上半年25萬,一共175萬,沒問題吧!」
林菲非常乾脆的回道:「沒問題....」
壞了,說少了!
金勝在心裡小小的感慨了一聲。
「那怎麼支付,是跟第一筆500萬一起,還是加在後面。」
「2個月內一起吧!」
「可以,那就是1275萬了。」
大頭都拿到手了,金勝沒必要在這種小事上跟對方繼續拉扯。
毫無意義可言。
「第三條,關於孩子的撫養權。」
「雖然之前那個離婚協議中,已經劃給了王小姐。」
「但咱們還需要簽署一份補充協議。」
「除非王小姐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無法繼續承擔撫養義務、或者不盡撫養義務、行為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等法定情形之外。」
「李先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撫養權變更。」
從金勝嘴裡說出的這些專業法律詞彙,李偉達和林菲雖然聽到了關鍵詞『撫養權』,但還是有點迷糊。
兩人此時不約而同的把目光,看向了旁邊。
意思很明確,你幫著解釋一下。
於翔斌收到信息,立即開口道:「金律師這番話的意思,通俗點來說.....」
「就是在王小姐沒有虐待、傷害、遺棄孩子,無力撫養等情況下,李先生不能找其它任何藉口,來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並訴諸於法院。」
李偉達這下聽明白了。
當即便朝著金勝這邊說道:「行,這個要求我答應了。」
「王嫣然不用上班,空閒時間一大把。」
「不像我.....今天在魔都,明天就有可能去了外地。」
「女兒跟著她,確實比跟著我合適。」
金勝心裡暗道:還挺有自知之明啊!
就是這個眼光.......
著實有點差。
江浙滬獨生女,老丈人身家起碼幾個億,這個含金量,少奮鬥一輩子啊!
拋妻棄女,然後找個『偏二代』。
到底是事業心強,還是為了尊嚴。
又不是叫他入贅。
反正金勝有點看不懂。
可能渣男的腦迴路,跟普通人不一樣吧!
「第四點,撫養費。」
「雖然我的當事人並不缺錢,但李先生身為孩子親生父親,無論是情理上、還是法理上,都需要盡到相應的撫養義務。」
「那就象徵性意思一下。」
「12800,取個好意頭。」
「王小姐會以孩子的名義,開設一個銀行帳戶。」
「每個月的月初,由李先生足額打入該帳戶,直至孩子18周歲成年,也就是2040年的12月為止。」
「這點有沒有問題?」
前面幾千萬都給了,李偉達又怎麼可能在乎這點小錢,非常痛快的答應了。
「第五點,探望權。」
「我們這邊初步給出的方案為.....暑假2次,寒假1次,每次一天,過期不候。」
「另外,李先生去之前,還需跟王小姐先行溝通,確認。」
「當然,這是為了避免走空。」
「到時候萬一說王小姐,強制拒絕李先生去看女兒,那咱們就不太愉快了。」
探望權,是法律賦予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法定權利,但行使方式、具體時間,都是可以通過協議確定的。
最重要的是.....探視次數約定,相當於繞開了這一點,具有了法律約束力。
根據相應的司法解釋,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並且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非因法定事由,或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情形,約定就會被尊重。
哪怕李偉達以後要求增加探視次數,起訴到法院去......法官也會優先尊重協議約定。
除非子女這邊的情況,或者監護人生活發生了重大變化,增加探視次數,更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調整次數。
如果僅僅只是單純的因思女心切等情感因素,一般不足以推翻有效協議。
這是針對王嫣然和牛淑芬兩人提出的要求,金勝所能做到的極致了。
此時的現場中。
李偉達還在皺著眉頭考慮,並沒有跟前面兩個問題一樣,立即就能回答。
雖然他對王嫣然沒多少感情,但對女兒.....還是很喜歡的。
當然,沒到『女兒奴』那種程度。
左邊的林菲倒是臉色平常,默不作聲的等著。
李偉達徹底和王嫣然做出分割,是她願意看到的結果。
以後不管是私人、還是公司,出現問題的概率,起碼降低了50%以上。
右邊的張倩同樣無所謂,只是會時不時偷偷瞟上一眼金勝這邊。
也不知道心裡在想些什麼。
只有於翔斌這個老狐狸,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當金勝一報出『探望』次數那一刻,他便瞬間意識到了不對勁。
有孩子的夫妻離婚,無論撫養權歸給哪一方,90%都不會提出關於這種要求。
至於剩下那10%......基本上只會規定每個星期,或者每個月允許能見上那麼一兩次。
絕不會像眼下這麼苛刻。
最重要一點,孩子只有2周歲啊!
連尿尿都不能控制的年紀,天天都是暑假、寒假好嘛!
再說了,一個整天忙著生意的老闆,誰會記得這些日期。
次數後面加上『過期不候』.....這不就等於變相剝奪了李偉達的探視權嗎?
真特麼的『奸詐』。
而金勝作為律師,百分百是根據委託人訴求來提出條件的.......
換句話說,女兒的撫養權、探視權,在王嫣然眼裡,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我丟......所以自己是被金勝硬生生用話術、策略,給『誤導、偷襲』了嗎?
年輕人不講武德啊!
只可惜,現在一切都晚了。
大勢已去!
先不說前面那些都已經確定,估計這第5條就是最後的了。
錄音筆就是鐵證。
等上了法庭,直接坐在原告席放出來就行,金勝連話都不需要多說一句。
真是日了坤了。
一想到這......於翔斌便感覺心裡抽抽的。
眼神中不由帶上了一絲『怨念』。
注意到正對面看向自己的目光,金勝咧嘴笑了笑。
就知道這個條件一出,絕對瞞不過這隻老狐狸。
果然.......
至於張倩只『菜鳥』,直接華麗麗的被金勝給無視了。
介個,就叫做辦案『經驗』了。
差不多2分鐘後,李偉達這才開口道:「我可以答應....去看女兒之前先聯繫她確認行程,得到允許後才過去。」
「可這個次數,實在是太少了。」
「我知道她恨我,也不希望再看見我。」
「但女兒畢竟......」
看著李偉達『搖頭苦笑』的樣子,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剛才還吹鬍子瞪眼、恨不得眼神捅人,現在卻一副真情流露、舐犢情深的姿態......
有演短劇的天賦。
金勝在心裡對『未盡全功』略表遺憾之後,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李先生,既然你都這麼說了,那就改成......每兩個月固定探視一次,每次一天。」
「如果你想要額外增加次數,則必須經過監護人同意。」
「你看這樣子行不行?」
李偉達再次猶豫了好一會兒,這才點頭道:「行,就這樣吧!」
「不過協議的話,可能要等兩天才能簽。」
「第一筆首付款,我需要時間來調集。」
金勝立即應道:「沒問題.....」
「那就乾脆定在這個星期5好了,上午10點半,還是在這裡。」
「協議我這邊會先擬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