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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9章 先撈人

2026-04-03 19:04:18 作者: 無聊到爆棚了

  3個多小時飛行,外加2個小時的網約車,直到晚上8點多,才進入開陽縣地界。

  本來金勝是想著通過手機直接租輛車的,但想了想還是沒有執行。

  現在還好,沒有驚動任何人。

  可一旦自己去找劉少波,則勢必會進入治安的視線。

  這也意味著.....未知風險或許會襲來。

  固定一輛車,那就相當於豎起了一個靶子,還不如隨機挑選,安全性會大很多。

  最多等一會兒而已。

  東湖酒店。

  這是劉少波入住的地方。

  燈火通明的前台登記處。

  一男一女兩個接待員正坐在椅子上刷手機,聽到自動感應大門劃開的聲音後,僅僅只是抬頭看了一眼,絲毫沒有起身的打算。

  等金勝拖著行李箱走近,女的才語氣平靜開口道:「住宿是吧!一個人嗎?」

  「對.....」

  「有在攜程、黃團APP上面下單嗎?」

  「沒有.....」

  

  這個回答一出,女的臉色好了不少,把手機收起,起身道:「那你看看要什麼房型。」

  「大床228、豪華大床268、套房308、豪華套房368。」

  「關注酒店短視頻帳號,還能便宜20塊。」

  動動手指就能賺一頓飯錢,金勝當然不會拒絕了。

  「那我現在關注,房型就要個豪華大床房吧!」

  「沒問題,住幾天?」

  「先付3天,續不續再說。」

  「好的,麻煩把身份證給我。」

  趁著對方登記的時候,金勝再次開口道:「小姐姐,我有個朋友也住在你們酒店的,可我今天來了之後打他電話卻沒人接。」

  「不知道.....你這裡方不方便幫我看看,他有沒有退房。」

  小姐姐手上動作不停,隨口應道:「什麼房號,叫什麼?」

  「510、劉少波。」

  「額......」

  名字一出,頓時讓小姐姐愣了一下,抬頭看向了金勝。

  「這個客人是你朋友啊!」

  「對,你認識他?」

  小姐姐抱怨道:「怎麼可能會不認識.....」

  「他住的房間,今天中午就到期了。」

  「不僅房間電話沒人接,就連登記的手機號碼也一直聯繫不上。」

  「負責打掃的阿姨說....床單、被褥全都整整齊齊的,壓根兒沒動過,他那些行李什麼的都在。」

  「我們都納悶.....這人是不是出了啥事呢?」

  「經理說了,如果明天中午再看不到人,就準備報警了。」

  金勝故作焦急道:「啊.....還有這事兒。」

  「你們看過監控了沒?」

  「他是出去了,還是留在酒店當中。」

  小姐姐不疑有它,隨口回道:「當然看了....」

  「前天上午9點左右,他穿著一身運動服出了酒店大門。」

  「門口的保安老楊頭還跟他聊了一句,說是去旁邊公園逛逛,運動一下。」

  「然後就再也沒回來了。」

  金勝臉色有些擔憂道:「這肯定是出了什麼事。」

  「你們或許不清楚,劉哥他平時基本上不會關機的。」

  「看來.....我明天得去一趟這邊的治安所問問了。」

  小姐姐繼續忙活工作,沒再開口接話。

  倒是原本坐在右側椅子上玩手機的男生,在聽完兩人的交談後,立即起身道:「既然劉先生是你的朋友,那他這個事,要不然你先幫著處理一下唄!」

  「主要這個行李吧!它屬於客人的財物,我們酒店不能隨便亂動的。」

  「萬一他回來後說是少了什麼東西,那真是說不清楚哈.....」


  「可如果就這麼一直放著,房間不是白白占了嘛!」

  「所以....你看是不是能幫忙先墊付一下,等之後聯繫上,再讓他還給你好了。」

  還真是個全心全意為酒店的好員工啊!

  這小算盤珠子,都快崩金勝臉上了。

  「既然你也認可我是劉少波的朋友,不如現在幫忙開下門,我去把他的東西全都收拾出來,帶去我房間放著。」

  「之後如果有任何事,全都由我來承擔。」

  「這樣一來,你們酒店也不會為難了。」

  「對不對?」

  男接待員聞言有些悻悻道:「這怎麼能一樣。」

  「雖然你是劉先生的朋友,可按照規定.....我還是不能開門讓你進去把東西拿走。」

  「幫忙付錢就不同了。」

  金勝心裡暗道:『還算是懂點兒法』。

  《民法典》中有明確規定.....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犯。

  客人對行李的所有權,不因退房時間到達或聯繫不上而自動喪失。

  另外,如果客人暫時失聯,酒店應通過預留的電話、預訂信息、緊急聯繫人等渠道,持續嘗試聯繫,並給予24-48小時的合理時間。

  若超過時間後依舊未聯繫上,且酒店急需收回房間,應打報警電話。

  並在‌蜀黍見證下,對物品進行‌清點、拍照、錄像、造冊‌,妥善存放於安全場所。

  否則,就會構成侵權。

  一旦物品價值過高,還會涉及相應的『刑事』罪名。

  所以那些短劇、電視劇中演的,房東未經同意,擅自進入租客房間,把東西全都丟出去.......

  結果主角回來後看到這一切,一邊嘴上說著:『怎麼可以這樣』,一邊流淚的收拾好,默默拉著行李箱走人。

  簡直沒眼看!!

  要知道.....即使租客欠繳房租構成違約,房東也無權擅自進入房內,並處置租客的個人財產。

  正確的處理方式,應先通過微信文字、或者書面形式,正式通知租客解除租賃合同,並給予合理的搬離期限。

  如果對方既不給錢,還賴著不走,那你就報警。

  能處理最好,如果不能,那就拿好『回執』,直接向法院起訴。

  要求騰房的同時,還能讓對方賠償所有維權支出和拖延的房租。

  押金也不用退了。

  金勝此時已經獲取了想要的信息,懶得繼續和服務員再掰扯了。

  想了想道:「這樣吧!」

  「你們酒店房間這麼多,總不可能全部都滿員。」

  「他那個先留著,我每天給你們100塊,就當是保管費了,可以嗎?」

  男接待員聞言也是見好就收。

  立即應道:「既然你都這麼說了,那就這麼辦吧!」

  金勝再次掃碼支付了300塊。

  女接待員這時把身份證和房卡遞了過來道:「511,剛好在510的對面,祝您入住愉快。」

  「謝謝......」

  金勝抬手拿過東西,推著行李箱上了樓。

  房間的裝修很新,以藍白色為基調,通過窗戶,能直接看到前面的湖泊。

  衛生間乾濕分離,還帶有浴缸。

  才200多塊錢一晚,確實物超所值。

  這要是放在大魔都,沒有上千塊一晚下不來。

  金勝放好行李箱,拿起手機拍了兩張照片發給柳慧敏。

  等對方開口問和主動報備,完全是兩種概念。

  果然,剛發過去沒幾秒鐘,一個視頻通話便彈了過來。

  柳慧敏坐在客廳沙發上,懷裡還抱著哈基米。

  「剛到酒店啊!」

  「對....」

  「6點多下飛機,這都快9點了才到,離得這麼遠啊!」

  「從市區到下面縣城,接近100公里吶!」


  「那你晚飯吃了沒?」

  「在飛機上隨便對付了兩口。」

  一聽金勝這麼說,柳慧敏連忙關切道:「這怎麼能行,國內短途的東西量少還難吃,你看看酒店有沒有送餐服務,不然半夜肯定會餓的。」

  「喵......」

  哈基米也在一旁幫腔。

  金勝笑著應道:「好,我等會兒看看.....」

  「放心吧!餓不著的。」

  聽到這個回答,柳慧敏這才放心的點了點頭。

  「我看你發的照片,房間不錯啊!」

  「還行,算是本地最好的酒店之一了。」

  「........」

  繼續聊了一會兒,兩人這才掛斷電話。

  .........

  一夜無話。

  金勝今天起的比較早,8點出頭便洗漱完畢出門了。

  主要還是昨晚上沒有吃宵夜,確實有點餓。

  乾脆起床品嘗一下酒店的免費早餐了。

  4樓中餐廳。

  一到門口,便是濃濃的食物香氣溢出。

  出示了一下房卡後,金勝徑直走了進去。

  開放式廚房,幾個爐子上,放著一個個黑色的砂鍋,有廚師正在操作。

  上頭掛著一個銘牌。

  本地特色美食,牛肉砂鍋粉。

  前面擺著各種小料,香菜、蔥花,酸菜、酸蘿蔔.......

  尤其是那紅紅的辣椒油、炸過的干辣椒,特別顯眼。

  金勝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這不得來一碗嘗嘗鹹淡啊!

  「師傅,來一碗這個,加個煎蛋、多加牛肉。」

  「好嘞.....」

  5分鐘後,一張餐桌上,金勝看著眼前熱氣騰騰的美食,也整了把『規矩』。

  拿出手機拍了個小視頻發到平台上,這才拿起筷子開動。

  紫興治安所。

  距離酒店只有幾公里。

  金勝出來後隨手攔了一輛計程車。

  等報上地址,司機師傅有些無奈的吐槽了一句。

  可沒辦法,人都上來了。

  6塊錢的起步費,就是金勝最後掃碼支付的錢。

  門口接待處。

  裡面坐著一個30來歲的輔警。

  「有事嗎?」

  「你好,我想問一下,劉少波是在你們治安所嗎?」

  「被抓的嗎?」

  「是的......」

  「你是他什麼人啊!」

  「我是他的同事,也是他的律師,這是我的名片。」

  看到金勝遞過來的名片,對方抬手接下瞄了一眼。

  「你先等一會兒,我問一下有沒有這個人。」

  「好的,麻煩你了。」

  輔警也是警,該有的禮貌....得有。

  金勝橫跨一步,坐在了一張『標配』的升降凳上,靜靜等著。

  對方先在電腦上操作了一下,又拿出手機打了出去,說的本地方言。

  不過金勝聽懂了。

  他是在向電話那頭說明,有個自稱是劉少波律師的人找了過來。




  一分鐘左右,他就掛斷了電話。

  「這位律師,負責的警官有事在忙,最少還要1個多小時才能過來。」

  「你看.....要不你先回去,或者坐那邊等一下。」

  從輔警略微有些閃躲的目光中,金勝心裡頭瞬間就明白了。

  戰鬥,從這一刻開始....正式打響了。

  金勝臉上露出一個微笑。

  「怎麼稱呼?」


  「劉強。」

  「劉哥,你剛才通話的那位警官又怎麼稱呼,什麼職位?」

  「郭鎮海,是負責公園那一片的警長。」

  金勝表情不變,語氣平靜道:「能不能麻煩劉哥幫我再打個電話過去,我來跟郭警官聊兩句。」

  「如果他實在沒空,那我就不打擾了。」

  劉強沒有立即回答,而是緊緊盯著金勝看了一小會兒,這才拿出手機撥了出去。

  等接通後,再次用方言說了兩句,便打開揚聲器,放到了前面。

  金勝底下頭道:「郭警官你好,我是劉少波的代理律師,我叫金勝。」

  「你想說什麼就快點,我這裡還有事要忙。」

  語調中充滿了不耐煩。

  「請問一下郭警官,劉少波目前處在一個什麼狀態下。」

  「留置、強制傳喚、臨時保護性約束、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

  郭鎮海『呲』笑一聲道:「你以為你是誰,我為什麼要告訴你。」

  「我跟你講......我們治安辦案,還輪不到你一個律師來指手畫腳。」

  「要等你就等,不等隨你便。」

  「如果覺得不滿,你可以向上級部門投訴我。」

  這完全是在明著告訴你,老子上頭有人,愛咋咋地.....

  「呵.....」

  金勝『冷笑』一聲道:「郭警官,劉少波從前天上午被你們帶走,到今天為止,時間馬上接近2天。」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強制傳喚的詢問查證時間,一般不超過8小時。」

  「可能適用行政拘留的案件,最長延至24小時,並禁止以連續傳喚,變相拘禁。」

  「再根據《警察法》第九條中對於『留置』的規定,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治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48小時。」

  「指手畫腳不敢說......但如果你身為執法者,卻知法犯法,我一定會向上級部門進行投訴、反映。」

  「縣局侯大隊長、唐大局長能保你,市局呢?省廳呢?」

  「我就不信....當一個律師要跟你死磕到底的時候,你會一點影響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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