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金勝又接起了彭海洋的電話。
對方一直在等待,並未掛斷。
「不好意思啊彭檢察官,剛才有工作要處理。」
「哈....這有什麼,有能力的律師,本來就很忙,恨不得一天能有48小時。」
能跟自己開玩笑...是個好兆頭。
不等金勝接話,彭海洋再次開口道:「金律師現在有空嗎?」
「能否來市檢察署一趟,我們領導想和你簡單聊幾句。」
這種要求,金勝當然不會拒絕了。
「當然可以啊!」
「不瞞您說.....我正打算收拾行李,下樓退房吶!」
「昨天預約了會見,這不....下午2點半之前得趕到開陽縣看守所。」
彭海洋嘴角一抽,真是一有機會就威脅一句,還能不能好好說話了。
外地律師的攻擊力,都這麼強的嗎?
「放心,不會耽誤金律師太久時間的。」
「.......」
掛斷電話,金勝一手拉著早就收拾好的行李箱,一手提著公文包,走出了房間。
半個小時後,兩人來到了市檢察署。
登記完畢,把東西暫時先存在了保安亭。
辦公大樓門口,王曉芸早已候著了。
金勝進來後第一時間就看到了。
「王檢察官,您這是在等我們嗎?」
「對啊!」
王曉芸笑著應了一句,抬手朝著裡面示意『請』。
專人迎接,這規格有點高哦!
「哎呦.....那可真是讓我們受寵若驚啊!」
「還是您先請吧!」
人家擺姿態,金勝好歹得客氣一下。
只有愣頭青才會大搖大擺,坦然接受。
王曉芸沒有再說什麼,率先朝著裡面走去。
一路上,不少檢察署的工作人員路過,都會好奇的看上兩眼。
第十檢察部是幹什麼的,大家心知肚明。
而能讓王曉芸下樓接待,那肯定是那裡出了什麼事。
不出意外的話.....有人要出意外嘍!
等三人的身影消失在電梯口,不遠處洗手間出來的通道口,有個身穿制服的中年人立刻掏出手機,皺著眉頭仔細看了看。
「陶主任,原來您在這兒啊!」
「我說怎麼去後勤沒見著您。」
這時候,有個年輕人手裡拿著一張單子,徑直走了過來。
陶益突然被點到名字,迅速把手機揣回兜里。
臉上切換出一個笑臉道:「是小許啊!你找我什麼事?」
「........」
5樓,走廊最裡面一間辦公室。
門口的銘牌上標註著:專職委員。
「咚咚......」
王曉芸敲了敲門,等裡面傳來『請進』的回答,這才開門走了進去。
「鍾檢、雷檢、彭檢.....金律師和劉律師來了。」
一說完,她便站到了最邊上。
看著已經起身的三人,金勝臉上露出一個恰到好處的笑容。
目光則是重點放在了另外兩人身上。
站在C位的,是一個兩鬢斑白,戴著眼鏡,此時笑眯眯的,看上去比較和善。
另一個則比較消瘦,頭頂還有著強者的標誌,眼神很是犀利。
各有特色啊!
彭海洋上前一步道:「金律師,劉律師,我來給你們介紹一下。」
「這位是我們檢察長鍾鎮民,鍾檢。」
不出意外,正是中間C位那個。
鍾鎮民主動伸手道:「本來是想上門拜訪的,但酒店人多眼雜,只能勞煩兩位律師過來了。」
金勝雙手握上,以示尊重。
「領導您言重了.....」
「走兩步就到,何談『勞煩』二字啊!」
「再說了,我這還指望領導們做主呢?」
接話的同時,一頂『小高帽』就甩了出去。
等劉少波也和鍾鎮民握手過後,彭海洋接著說道:「這位是我們檢察署的專職委員,雷赫,雷檢。」
話音一落,雷赫也一樣先伸出手。
「金律師,久仰大名。」
「小彭這兩天可是經常把你掛在嘴邊啊!」
「說你的性子雖然急,但卻是個負責任的好律師。」
「今日一見,果然是一表人才、儀表堂堂啊!」
「了不起.....」
這是在說金勝『膽子真大』,竟然敢借題發揮,放話威脅檢察官了。
但念在你還年輕,又是為了案子的份上....就算了。
金勝同樣伸出雙手握了一下,表情絲毫沒有變化,仿佛沒聽出來一樣。
「哪裡哪裡.....彭檢察官完全是謬讚了。」
「如果不是接到了這個案子,我們可能還沒有機會坐下來好好說話吶!」
「只能說.....一切都是緣分啊!」
金勝這是在反擊對方。
你們市檢察署,是不是對下面的縣檢察署有指導、監督的責任。
要不是他們無視法律法規,肆意妄為,我們又何必來這裡。
還好意思有臉說我年輕、不懂事。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出了問題,麻煩多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老百姓批評兩句就受不了啦!
兩人之間的暗暗交鋒,在場之人中,除了兩個新兵蛋子之外,其他人又怎麼可能聽不出來。
這時候,級別最高的鐘鎮民出來打圓場了。
「是啊!是緣分啊!」
「來來來.....大家都別站著了,有話坐下慢慢聊。」
「小王啊!你給我們倒杯茶,就用左邊那個柜子里,用木盒裝著的那個毛尖。」
「這可是老雷女婿孝敬的好茶啊!」
「藏的可嚴實了。」
「剛好,趁著兩位律師也在,我借個光,也來蹭一杯。」
「哈哈......」
王曉芸聽到指令,應了一聲『好的』,便立即動了起來。
單位大BOSS開口了,誰敢拒絕。
等幾人全都在沙發上落座沒多久,幾個白色瓷杯就放到了面前。
雷赫此時開口道:「兩位律師,你們之前遞交的《刑事控告書》,以及相應的證據,我們市檢察署經過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接收、立案的標準。」
「尤其是劉律師被碰瓷,敲詐勒索,開陽縣紫興治安所警長郭鎮海,在接警、處理過程中,存在明顯偏向性,具有嚴重失職的情況。」
「至於牛犇這個案子,我們以免打草驚蛇,暫時沒有開展深入調查。」
「但我相信,以二位的職業,不會去做那種無中生有的事情。」
「惡意誣告治安局,一旦被查實,結果會怎麼樣,你們很清楚。」
「我就不多說了。」
「今天之所以邀請你們過來,是有幾個問題想要先弄弄清楚。」
金勝抬手示意道:「請.....」
雷赫見狀直接問道:「第一,關於抓捕程序的違法性問題。」
「你們除了從牛犇這位當事人嘴裡得知以外,還有沒有通過其它渠道進行過確認。」
金勝表情淡然道:「有.....」
「相信幾位領導應該知道,我們律所在業內還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
「魔都作為重要分所之一,在當地還算是有幾分關係。」
「這次抓捕的地點.....在徐匯區。」
「我們接受牛犇家屬委託後,第一時間就找了當地治安局進行詢問。」
「20號,抓捕當天,上午9點半,徐匯區治安局確實收到了一封,從開陽縣治安局傳過去的協作函。」
「可惜,尚未對協作請求的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核確認,他們就動手了。」
「另外....在抓捕現場,並未有任何一名當地治安同志進行協助。」
「直到27號下午4點半,開陽縣治安局一個姓唐的局長,把電話打到了徐匯區治安局常務副局長劉信那裡。」
「請求其幫忙掩蓋『違法違規』抓捕的事實。」
「但被劉局長給拒絕了。」
「這一點,市檢察署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幫忙聯繫那邊求證。」
「或者說....只要你們調取抓捕時的執法記錄視頻,便能輕鬆驗證我的說法。」
從這番話里,幾人全都聽出來一個潛台詞。
那就是......金勝和徐匯區治安局關係很鐵。
只要願意,隨時都能聯繫對方。
雷赫暗暗和鍾鎮民交換了一個眼神。
「好,第二個問題。」
「在你們提交的證據中,有一份劉律師和縣檢察署第三檢察部副主任羅紅梅的對話錄音。」
「我們從裡面聽到.....她對劉律師反映的情況表示很重視,會儘快拿到檢委會上去討論。」
「一旦有了結果,便會第一時間通知。」
「至於超過了法定『7天』的審查期限?」
「那是因為基層單位案子相對較多,很多時候會因為人手不足、或被其它工作耽誤,造成了一些期限上的延長。」
「只要在合理範圍內,一般不會涉及到違規。」
「可你們為什麼覺得.....縣檢察署也存在問題呢?」
「尤其是控告書中所寫,指控這位羅副主任『瀆職』,這可是很嚴重的罪名啊!」
雷赫此時的表情很嚴肅。
語氣中更是帶著一絲『質問』之意。
如果換成普通人,說不定還會震懾住。
可惜他面對的人是金勝。
「雷檢察官,認定這一點的原因共有3點。」
「第一點,正是您剛才提到的錄音。」
「不知道您有沒有聽到.....這位羅紅梅副主任曾兩次提到過『侯亮』的名字。」
「並承認兩人私下有聯繫。」
「前一次可以稱之為『責令』改正,無可厚非。」
「但後一次,明顯就有點不對勁了。」
「在聽到劉律師細數治安『三大罪狀』,違規抓捕、疲勞審訊、威逼利誘之後,這位羅主任竟然會說......侯亮是個正直、嚴謹的好警官。」
「她最應該要做的事情,是去核實、查證,而不是替其進行辯解。」
「下意識的維護,顯然暴露了兩人『私交甚篤』的事實。」
「第二點,正是您剛才提到了『法定期限』。」
「劉律師在第二次和羅紅梅會面之時,可是一再強調過,牛犇的人身安全正在遭受威脅,希望檢察署儘快介入調查。」
「並引用了京都最高檢察署與治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
「當律師提出控訴的內容,涉及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濫用強制措施、偽造或隱匿證據....等嚴重違法行為時,檢察機關需立即啟動專項調查程序。」
「可結果就是.....從11月28號下午,向檢察署遞交的正式書面控告。」
「迄今為止,足足超過了一倍時間,依然悄無聲息。」
「這已經不是雷檢您口中所說的『正常延期』了。」
「而是切切實實的『瀆職』。」
「第三點,我們在來市區之前,最後一次會見牛犇的時候,他說過......在看守所遭受折磨,實在無法忍受那會兒,曾向駐所檢察官舉報、求助。」
「不僅一點效果沒有,換來的....是加倍的毆打和折磨。」
「而羅紅梅所在的第三檢察部,具體負責的職能,就包括了....對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的執法進行監督。」
「如果沒有上頭的明確指示,駐所檢察官會隨意放任這種情況嗎?」
「答案顯而易見。」
「基於以上三點.......我有理由懷疑,要麼是羅紅梅單獨收受治安方面的人情,要麼是整個檢察署都涉及其中。」
「幾位領導,你們可得好好查查。」
隨著話音落下,幾人再次互相對視了一眼,從中都看到了『重視』。
確實不簡單。
倒完茶後靜靜站在一旁的王曉芸,更是把全部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金勝身上。
觀察細緻、邏輯通順、有理有據。
確實能力不凡。
可以說.....從第一次見面、到觀看直播、再到現在。
每一次都能刷新她的認知。
法律界的寶藏男孩啊!
金勝沒去管他們,而是端起面前的茶杯,小小嘬了一口。
味道確實不錯。
「咳.....」
「金律師,那咱們就進入最後一個問題。」
「你認為.....這幫人為何會如此大費周章,願意冒著前途盡毀、違法犯罪的風險,卻僅僅只針對一個金額只有十幾萬的案子呢?」
「這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啊!」
金勝雙手一攤,有些無奈道:「這我哪裡知道.....」
「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我們律師只對自己和當事人負責。」
「查清違法犯罪,那是治安和你們檢察署的職責。」
想白嫖、沒門!
前面回答的這麼細緻,那完全是為了案子。
金勝才不會傻呼呼的浪費腦細胞。
鵬城還有個1600萬律師費的案子在等著自己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