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許新此刻的反應,劉霖嘴角微翹,順勢丟出一個『王之蔑視』的嘲諷。
這下知道急了,剛才不是很高冷嗎?
還閉著眼睛不理我,咋就這麼牛B呢?
繼續啊!
保持啊!
我還是喜歡你那淡定自若、佁然不動的模樣。
抬手接過同事遞來的IPAD,劉霖立即看了起來。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紫興治安所,警長郭鎮海的筆錄,以及附帶的兩份通話錄音。
上面他把怎麼接到侯亮電話,對方以『人情』為籌碼,他心動答應幫個小忙,給劉少波這個不識相的外地律師一點教訓,以及後面入局後,許新和他怎麼聯繫.......
說的那叫一個清楚、仔細。
甚至還主動交出了偷偷留下的3段錄音。
劉霖沒有搞什麼迴避,直接就點開播放了起來。
「老郭,你接到指揮中心通知了吧!」
「嗯.....我現在正出發前往酒店西邊的便利店門口。」
「好,那一切就麻煩你了,竟然敢去檢察署打我小報告,哼......一個外地來的小律師,還真不知道馬王爺有幾隻眼了....」
隨著自己『囂張跋扈』的語氣在審訊室內環繞,許新頓時臉色大變,眼神滿是驚慌失措。
他完全想不到,郭鎮海這貨竟然還留了一手。
劉霖就像是在看『小丑』一樣,靜靜欣賞著許新的『變臉絕技』,任由手裡的IPAD繼續播放。
「千萬別這麼說,大家都是同僚,有什麼麻煩不麻煩的。」
「侯大隊都親自打電話給我了,難道我還敢不給面子啊!」
「行了,你許大警官就等我好消息吧!」
「.......」
1分多鐘的通話時長,很快就放完了。
劉霖沒再點開第二段,而是悠閒的往後靠,順勢翹起了二郎腿。
「許大警官,接下來....你是打算繼續頑抗到底,還是主動坦白。」
「給個准信唄!」
「好歹咱們也是同行,我指定不會為難你的。」
娘的....剛才說了一個多小時,嘴巴都幹了。
就為了這一刻的舒爽。
尤其是看到許新此刻冒冷汗,搖擺不定、存有一絲僥倖的那種糾結感,加上不時朝自己這邊方向瞟上一眼觀察的『心虛』小表情.....
簡直渾身通透啊!
劉霖沒有催促,自顧自的看起了IPAD上其它內容。
童小路的口供。
據交待.....他姐夫陳軍和許新是老朋友了。
兩人同一批接受的入職培訓。
期間在治安所當過2年的同事。
當初陳軍和他姐結婚的時候,還來參加過婚禮。
後來許新才被調入縣局刑偵大隊。
兩年前,童小路利用自身手臂習慣性脫臼的『優勢』,訛了別人大幾千塊錢。
結果對方發現後直接報了警。
由於達到了『入刑』的門檻,就被縣局刑偵大隊接手了。
正好,負責案子的警官就是許新。
陳軍耐不住『枕頭風』,就私下來講了講人情。
最後花了筆錢,案子就給撤了。
童小路經過這一次教訓,倒是安穩了一段日子,找了個『保安』的活計。
月初,許新突然打了個電話,問清楚人在哪裡後,直奔他上班的地方。
見面後,直說是有事需要他幫忙。
大佬都開口了,再加上還有好處,童小路毫不遲疑的答應了下來。
但有一點要求......絕對不能在他姐夫陳軍面前提起。
一個字都不行。
接著就是便利店門口那事兒了。
不知道是童小路改邪歸正,手有點生了,還是劉少波素質比較高,反正這事兒乾的有點『粗糙』,留下了不小的破綻。
至於那筆賠償款.....
本來童小路打算再要個5萬塊的,但被許新給『罵』了兩句。
最後打了5折,加上小一萬的醫藥費,湊了個3.5萬。
既不會讓劉少波肉疼,也起到了警告的作用。
只可惜......金勝來了。
現在童小路面臨的情況是,故意設局碰瓷、訛人3.5萬,妥妥的量刑3年以上。
而許新....就算不承認其它事,僅僅憑藉這個事情,也已經涉及了多項罪名。
性質還是主犯。
許新現在之所以臉色大變,正是想到了這一點。
刑偵大隊的蜀黍,會不懂這種常見的刑事犯罪嗎?
劉霖笑著搖了搖頭。
腦子該有多蠢,才會想出這種『套路』。
下面,則是看守所這邊的幾份筆錄,以及提審的監控視頻......等等。
涉及許新的,只有葛東這個A區負責人的口供。
據他所說.....許新大部分都是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就來進行的提審工作。
甚至連書面記錄,都被要求不准登記。
妥妥的程序違法。
沒辦法,每隔兩天,當牛犇被收拾到一定程度後,他就得過來找人聊聊。
登記的次數太過頻繁,會很難看的。
另外,許新有兩次被牛犇的『不配合』搞生氣了,還特意拜託葛東加大『火力』。
至於章友德這個所長說的內容.....那就跟『侯亮』有關了。
作為單位一把手,當然得跟級別差不多的領導溝通了。
許新還不夠格。
所以在隔壁房間內,侯亮目前就在享受這一洗禮。
刑訊逼供罪!
刑偵大隊長作為案件主辦人員,為獲取口供而『拜託』看守所所長實施暴力或變相暴力,兩人構成共同犯罪。
前一個是教唆犯、共犯,後一個則是實行犯。
統統三年以下。
如果加上其它罪名....數罪併罰....那畫面太美,簡直不敢看。
審訊室內,等到劉霖第三次在那兒『無聲的冷笑、搖頭』時,許新終於有點崩潰了。
落針可聞的環境,波濤洶湧的內心。
兩者互相交織之下,讓他整個人都難受至極。
尤其還有『老煙槍』這個Buff的加成......更難過了。
這就是審訊心理學的實際應用。
「能不能.....給我來根煙?」
隨著一聲有點沙啞的聲音響起,劉霖心裡暗道:就這.....心理素質一般啊!
不過眼下時間也不早了。
抓緊點弄完,還有下一批呢?
隨即把IPAD放到桌面上,慢悠悠的從兜里掏出一包硬黃精品貴煙,起身走過去給許新點上。
「你們有什麼要問的.....直接問吧!」
語氣滿是頹然。
劉霖看了看還剩下一小半的煙盒,乾脆連打火機一起,放到了許新面前的橫擋板上。
隨便,還拍了拍他的肩膀。
「謝謝.....」
許新臉上擠出一絲難看的笑容。
劉霖轉身回到位置上坐好,這才開口道:「那你就從....為什麼要接這個案子開始說吧!」
許新把嘴裡的煙吐了出去。
「11月10號,那天正好是星期天。」
「我在家陪老婆孩子。」
「侯隊打了個電話,讓我去二江路、豐年大廈3樓的茶館。」
「等我到那裡之後,除了侯隊之外,還有另外一個人。」
劉霖接話道:「是不是報案人,於澈。」
許新點了點頭道:「對,是他.....」
「他的具體身份,你們應該早就知道了吧!」
劉霖笑了笑,抬手示意他繼續,並沒有開口回答。
仿佛在說....也不看看我們是誰,這種事怎麼可能瞞得住。
「等我坐下後,侯隊就說了起來。」
「原來是於澈買的債權車,才剛開了一個多月,就被清收隊給連夜偷偷弄走了。」
「現在是既拿不回錢,又弄不回車。」
「十幾萬直接打了水漂。」
「打電話過去.....對方只有輕飄飄的一句話:他們手裡有綠本,還有貸款合同,上面明確約定了,債權人有權在債務人違約時拖走車輛。」
「拖車行為完全合法合規,如有問題,請直接向法院起訴。」
「於澈沒有其它辦法,就找到了侯隊這裡。」
「另外還給我看了原車主簽署的『抵押協議』,借款協議,轉讓協議......」
「這種類型的案子,其實我們刑偵這邊沒有辦過。」
「就算有人報案,進行完基礎核實後,都會讓人家去法院起訴。」
「倒是兩年前,有個嫌疑人偽造了行駛證,將一輛租賃過來的車,當做黑車賣掉的詐騙案。」
「但兩個案子的性質完全不一樣啊!」
「說真的,當時我就把情況解釋了一遍。」
「可侯隊的意思是.....讓我好好想想,研究一下,看看有沒有辦法走通。」
「等事情辦成,對我絕對有好處。」
「我們刑偵大隊的副大隊長李恆身體出了問題,在醫院都住了快兩個月了,不出意外會在年底調往後勤部門休養。」
「他的位置就空出來了......」
「其實我知道,侯隊一直都在謀劃副局的職位。」
「現在於澈的事情,就是一個好機會。」
「只要他回家在於書記面前提上一嘴,基本上十拿九穩了。」
「一旦他上去了,那麼副大隊長的位置....」
「再說了....有過這一次事情後,我也算抱上了於書記的大腿。」
「又怎麼可能會不心動呢?」
「最最重要一點,侯隊是我直屬領導啊!」
「他下達的命令,我怎麼敢不執行。」
「所以......我就接下了案子。」
許新抽完兩根煙,表面上的情緒倒是放鬆了不少。
劉霖倒是精神一振。
之所以在這個『包間裡』耗這麼久時間,目的就是為了擊破精英怪心理防線,拿到對付幕後大BOSS的通關線索。
眼下終於挨著邊緣『蹭』了。
「許新,你在刑偵這塊的時間也不短了,為什麼連個手續都不完善一下,便急匆匆的跑去魔都抓人。」
「按理說....這種低級錯誤,你不應該會犯的啊!」
「難道是哪位於公子迫不及待,天天催你?」
許新冷笑了一聲,再次點燃了一根煙吸了一口。
「哪裡是於公子...迫不及待的人是侯隊啊!」
「幹部調整的提名截止時間,卡在了12月底。」
「上級決議通過後,1月份就得公示。」
「他要想順利上位,必須得趕在這個時間點之前,得到於書記的點頭首肯。」
「再一個,就是唐局這裡了。」
「誰不知道,他是於書記一路提拔上去的。」
「我在接手案件後沒兩天,唐局還特意下來看了看,提點了一句。」
「要我膽大、心細,別束手束腳。」
「雖然沒有明著說,但意思....足夠明顯了。」
劉霖聞言更舒坦了。
很好,又引出了BOSS宮殿外的守門精英怪。
「所以說.....唐秉坤局長願意出手幫忙擦屁股,填補你在抓捕時的程序違法問題,最根本原因.....還是因為他是於書記的人。」
「我這麼理解,沒錯吧!」
許新點頭道:「你可以這麼理解。」
「21號從魔都回來的時候,我就特意去內網看了看『協查函』的狀態。」
「發現沒有確認後,便跟侯隊提了提這事。」
「讓他抓緊時間聯繫那邊,儘快把手續補好。」
「侯隊說放心,這事兒包在他身上。」
「但沒過幾天,那個姓劉的律師就來了。」
「一上來就點出了『抓捕程序違法』的事情。」
「侯隊覺得自己的份量不夠,便去找了唐局。」
「等了兩天後,他就告訴我搞定了,說唐局親自給那邊一個局長打了個電話。」
「還對我提了個要求.....無論用什麼方法,儘快讓牛犇認罪認罰,把案子結掉。」
「於公子這邊的要求是.....要麼退錢、要麼拿車,兩者皆有最好。」
劉霖這下更舒坦了。
根據《治安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
領導授意、縱容下屬掩蓋執法過錯,屬於指使、縱容他人違法辦案,應承擔領導責任。
可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在刑事方面......如果該領導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對下屬的違法違規行為放任不管,甚至主動去幫忙掩蓋,從而導致公共財產遭受損失、產生冤假錯案....等,則可能構成:玩忽職守罪。
相信只要從這一點深挖下去,唐秉坤這個局長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