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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3章 丟出新功勞

2026-04-03 19:09:29 作者: 無聊到爆棚了

  蘇青紅面帶微笑的應道:「你說的這些,我們都已經掌握了。」




  從雙方敲定合作那一刻開始,陸志銘、丁驍、梅瑾華.....便全都處於『技術』監控狀態。

  馬上又臨近開庭了,蘇青紅這邊怎麼可能會不關注這批人的動向。

  這就是國家機器的力量啊!

  私人,哪怕再費時費力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人家一個電話、隨手敲下鍵盤就搞定了。

  所以.....真正的聰明人,得學會借力打力,在規則邊緣來回試探,不踩線、不突破。

  主打一個你看我不爽,卻又拿我沒辦法。

  這才叫專業!!

  也不想想,有幾個牛逼轟轟的獨狼能有好下場的。

  不僅幹不成事,連自己都得搭進去。

  

  仗著藝高人膽大,在人家地盤上搞風搞雨,無所畏懼。

  信不信.....別人能有一百種方法來搞死你。

  只有跳出來,縱觀全局,讓更牛逼的人來陪他們玩,那才叫『明智』。

  出不出風頭不要緊,實惠拿到手最重要。

  這也是金勝一直以來的辦事準則。

  「兩位檢察官,不怕你們笑話,我這裡有他們這幫人聚會的現場視頻,你們要看嗎?」

  「啊.....」

  夏舒頓時驚呼了一聲。

  蘇青紅也抬手提了一下眼鏡,閃過一絲奇異。

  這手段多少有些『騷』啊!

  看兩人的反應就知道......他們沒有。

  金勝之所以主動暴露這一點,是為了『撈一把』季清風。

  放任蘇青紅這邊動手.......

  這小子受牽連的概率絕對很高。

  可如果說他是受自己委派,打入敵人內部的臥底,那性質可就完全不一樣了。

  身在黑暗、心向光明。

  軍統6哥!!

  再說了.....季清風這枚有著弱點,游離於律所之外的棋子,留著比放棄更有性價比。

  萬一以後再有哪個不開眼的,或者某些自己不方便出面的事情,他就是最好的工具人。

  金勝此時已經拿出了筆記本電腦,開始播放了起來。

  視頻一開始,是在丁驍車裡。

  「兩位檢察官,正如你們看到的角度。」

  「這位拍攝的人叫季清風,他原本是秦彥的親近之人,但從律所出去後,便成為了我的內應。」

  「很多消息,都是他透露給我的。」

  蘇青紅和夏舒對視了一眼。

  之前是私家偵探,現在又是安插內應。

  要不要這麼誇張。

  尤其是看著金勝笑眯眯,人畜無害的帥臉,怎麼想都覺得違和。

  誰會把這些連在一起啊!

  但蘇青紅馬上就反應過來了,這是在告訴自己,別誤傷友軍.......

  「金律師這個人緣,還怪好的嘛!」

  夏舒這話說的...很婉轉。

  但金勝也是略懂『申論』的。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這不是亘古不變的道理嘛!」

  夏舒笑了一下,並沒有再開口。

  接下來,金勝將視頻進度條往下拉,跳過了前面一些『無意義』部分。

  很快,輪到了秦彥陰沉著臉,坐在主位上分析自己為什麼會失手的畫面。

  當然,隨之而來....就是金勝的大名再次出現。

  什麼通過趙勛這個同班同學的關係,找到對家律師施俊霖,教他怎麼打官司、玩套路,算準了自己的性格,從而一步步引導進『陷阱』,搞得在法庭上灰頭土臉。

  最後又落到眼下這步田地。

  「金律師,秦彥說的這些....都是真的嗎?」


  聽到夏舒開口發問,蘇青紅同樣有些好奇的看了過來。

  之前兩人就有過類似的猜測。

  眼下不過是為了進一步確認而已。

  金勝右手隨意一攤,癟了癟嘴道:「跟我有什麼關係。」

  「明明是他自己為了打贏官司,完全無視法律法規,教唆當事人毀滅證據。」

  「妥妥的自作自受啊!」

  「牛不喝水,總不能強按著頭吧!」

  「我可沒那麼大本事。」

  沒有證據的事情,金勝為什麼要承認。

  最重要一點.....實話實說,除了引起別人的防備心理之外,完全沒好處啊!

  純粹為了裝B而裝B,那是二愣子,有導演護身的短劇男主。

  金勝雖然有系統,但它.....不靠譜的程度,簡直堪比國足。

  所以自己平時還是『6』一點比較穩當。

  蘇青紅和夏舒對視了一眼,有點小小的無奈。

  還真是一條『泥鰍』,太滑了。

  律師的通病.....哪怕事實擺在眼前,可只要沒實質性證據,嘴上也絕對不可能承認。

  屬於司法機關最討厭的『典型人員類型』之一。

  費力、難搞!!

  「金律師,咱們可是合作關係啊,你是不是應該坦誠點。」

  「再說了,你不僅沒有任何違法的地方,更是維護了司法公正,我們還得謝謝你呢。」

  「有什麼可藏著掖著的,對不對?」

  夏舒顯然還不死心,使出了『誘導』式提問。

  但金勝可不吃這一套。

  「我沒做過啊!」

  「正如你說的.....這是好事,又不是什麼壞事,要真做了,我幹嘛不認。」

  「是不是這個理?」

  這招叫『反彈』。

  夏舒張了張嘴,正準備繼續說的時候,蘇青紅制止道:「好啦!」

  「這個話題就別討論了,咱們接著往下看。」

  與其糾結這『無關痛癢』的一點,還不如商量其它的。

  反正自個兒心裡清楚就行。

  很快,視頻來到了季清風和秦彥單獨聊天這段畫面。

  「清風啊!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老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再說了,我不為自己考慮,也得為兒子著想吧!」

  「小輝跟著淺淺,總比跟著我這個『帶罪之身』的爹要強。」

  「唉.....」

  隨著秦彥這聲嘆息一出,金勝立即按了個暫停。

  這一舉動,頓時引來了兩道『疑惑』的目光。

  金勝伸手朝著屏幕示意道:「蘇主任、夏檢察官,從這段話里,你們聽出了什麼?」

  蘇青紅眉頭一挑。

  「金律師,你要是有什麼發現,不妨直說。」

  「咱們本來就是在『合作』的基礎上,才能一起坐在這裡的。」

  「如果彼此還要猜來猜去的,那多費勁啊!」

  「攤開來、坦誠點,任何對案子有幫助的地方,大家都可以暢所欲言。」

  金勝心裡暗道:沒看出來,蘇青紅還是個急性子,雷厲風行的。

  不過這話,倒是說的沒錯。

  雙方之前都各自展現過誠意了,等於真正定下了『合作』的基調。

  眼下再用『試探』的語氣來交流,多多少少有些畫蛇添足。

  「好,既然蘇主任都這麼說了.....那我也就乾脆點了。」

  「在秦彥被治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後,他老婆賈淺淺就去了一趟醫院的『鑑定中心』。」

  「由於涉及相關保密制度,暫時無法得知詳細情況。」

  「但是,我有個同事和我透露了一個消息。」

  「秦彥的兒子秦輝,從小便立志要當一個司法工作者。」


  「而這次他所涉及的罪名....是《刑法》306條,辯護人妨害作證罪,也就是俗稱的律師偽證罪。」

  「作為直系親屬,一旦留下這個案底,秦輝要想報考法院、檢察署、治安等司法部門,那是絕對不現實的。」

  「為了外孫的夢想,秦彥那個魔都高院退休的老丈人,便想出了一個辦法。」

  「那就是偽造一份假的『DNA鑑定』,並以此為主要證據,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一旦判決下達,秦彥的名字,就能從直系親屬,父親這一欄剔除掉。」

  「政審這一關的障礙,便被完美搬開了。」

  「你們現在再來對照一下秦彥這幾句話的關鍵詞......『為兒子著想、帶罪之身』。」

  「是不是就覺得很合理了?」

  蘇青紅和夏舒不約而同的點了點頭,面色很是凝重。

  大家都是專業的,心裡頭很清楚.....別看這事兒說著輕描淡寫的,可如果是真的,那就涉及到了多種刑事犯罪行為。

  偽造DNA鑑定報告,違反《刑法》第280條。

  會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使用偽造、虛假的鑑定報告提起離婚訴訟,會構成《刑法》第307條之一,虛假訴訟罪。

  接著,如果外公敢利用原職影響力去干預判決,則構成《刑法》第388條之一,利用影響力干預司法活動罪‌。

  若涉及金錢交易,那就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法官在明知證據虛假的情況下,仍然作出判決,將會構成‌《刑法》第399條,徇私枉法罪。

  最後,賈淺淺作為主要當事人之一,會構成《刑法》307條的妨害作證罪,再加上......幫助偽造證據罪。

  至於秦輝....哪怕沒有直接參與策劃、實施,但若知情,並作為既得利益者,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共犯‌。

  簡單來說,一家子人,再加上『幫忙』的,全都得進去。

  「金律師,這個發現....我們晚點會移交給治安部門跟進。」

  「一旦查實,絕不姑息。」

  「在這裡,我先代表他們...向你說一聲謝謝。」

  蘇青紅表情鄭重,語氣非常誠懇的說道。

  金勝連忙擺手道:「蘇主任您也說了....咱們是合作關係嘛!」

  「那就別這麼客氣了。」

  「再說了,無論是作為一個法律從業者,還是合法公民....舉報他人的不法行為,本就是應盡的義務。」

  夏舒在一旁接話道:「金律師這個覺悟很高啊!」

  順便還豎起大拇指比劃了一下。

  金勝笑了笑。

  「那行,咱們就接著往下看。」

  「好.....」

  蘇青紅抬手示意。

  很快,整個視頻全部播放完畢。

  金勝開始發表意見。

  「兩位,通過最後幾人的聊天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真正的殺手鐧,一直就掌握在章凱風這位辯護律師,朱明宇的手上。」

  「但具體什麼載體、內容,暫時未知。」

  蘇青紅皺著眉頭,微微點了點頭。

  抓人也得講究時機的。

  像眼下這種情況,單純分開來看,每一件其實並不犯法。

  陸志銘花錢指使梅瑾華,來找金勝委託代理案件......出於善意幫助別人請律師,這份心意本身‌不犯法‌。

  可你要為了通過請律師來影響對方的供述、隱瞞事實,或與律師串通,來干擾司法程序,這就涉及到了違法犯罪。

  還有,丁驍送了10萬塊給杜勇軍弟弟.....我看他可憐,錢多,就想給別人行不行?

  但目的如果是為了收買他,企圖讓他做虛假供述、陷害別人,那才違法。

  違法犯罪,不是看人家想幹嘛,而是看他是不是準備去做了(犯罪預備)。


  已經在做了(犯罪進行)。

  覺得不好,做一半放棄了(犯罪中止)。

  做完了(犯罪既遂)。

  總不能看個『擦邊』直播,心裡有衝動的念頭,就算我犯罪了吧!

  刷禮物、當榜一大哥,把人約出來,最多算為了想法買單,在清醒狀態下,叫你情我願。

  可要是酒吧坐坐,把人喝的暈乎乎,那可就不一定了。

  尤其是在很多影視劇里,男的被下藥、女的被下藥、或者男女一起被下藥......醒來後領證、幾個月後懷孕、幾年後攜帶『幾寶』回歸....

  普通人眼中叫:浪漫邂逅、陰差陽錯、愛情的開端。

  而在法律人眼中叫:犯罪的紅線。

  無論動機如何,投放藥物造成相應後果,可能觸犯《刑法》第114條(投放危險物質罪)或第234條(故意傷害罪)。

  一方或雙方因藥物喪失意識,無法表達真實意願,屬於『違背意志』情形。

  若女性為受害人,構成‌強J罪‌。

  若男性受害,則可能以‌強制猥褻罪‌或‌故意傷害罪‌論處。

  所以啊.....蘇青紅積極推動庭審時間,並將行動定在了之後,看似給金勝面子,履行『合作』條約,可實際上是有其『戰略目的』的。

  一個是能完美搞定『公訴』,完成上級交付的本職工作。

  另一個又能『敏銳』察覺到其中別的違法犯罪行為。

  抓個現行,將『功勞』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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