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凱風和杜勇軍本來就是排在最後面的小嘍囉,昨天這一弄完,進程便等於走到了辯論階段。
就算之前有幾個『刺頭』還在掙扎,也不妨礙整體的態勢,下面專門留時間集中單獨弄就行,嚴格遵守程序的同時,不失靈活變通。
所以上午庭審進行的很順利,僅僅3個多小時,便完成了10個被告人的工作量。
這些都是簽過認罪認罰,主動交待,配合,期望能在S刑後面,加上緩期2年執行的人才。
但金勝從頭到尾聽下來,覺得這種希望比較渺茫。
製造、販賣、運輸D品,集團性質、加上洗錢、非法拘禁、故意傷害......
性質太過惡劣了。
尤其這次庭審的陣仗,明顯透著一股子不尋常。
連續開庭、全程直播、媒體開放、切片上網。
搞的這麼大,目的不就是為了『警示』大眾嘛!
最後要是不把領頭,幾個骨幹成員判個立即執行,外頭輿論得吵成啥樣啊!
到時候可真就成『典型』了。
領導只是傲慢,又不傻。
看他有些『拘束』的樣子,估計是個剛拿證,在法援中心掛號鍛鍊的新手。
期間好幾次還用餘光偷偷打量自己,生怕被發現一樣。
倒是挺有意思的。
金勝在聽了一會兒後,乾脆弄起了其它工作。
筆記本電腦關掉聲音,連上手機熱點,照樣能收郵件。
反正今天又輪不到自己出場,坐著也是坐著,總不能無所事事吧!
有了昨天的高光表演,不少人時不時就會朝這邊瞥。
哪怕坐在最後一排,同樣也是焦點。
認真聽講的『好學生』形象得保持啊!
中午休庭期間,金勝再一次被慕容風一幫人給拉去了江西大酒店。
不一樣的是......之前是參與聊天者,這次變成了話題中心點。
面對眾多分散於各個律所的同行們,以金勝的情商,當然不會擺什麼架子了。
相反,表現的更加平易近人,謙遜有禮,有問必有答,不冷落任何一個人,雨露均沾。
這可都是人脈啊!
大家都混同一個圈子,萬一某天遇到了呢?
老祖宗留下的教誨......要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敵人搞得少少的,到哪兒都能吃得開。
下午2點44分,金勝綠泡泡上收到了一條小程序信息通知。
來自鵬城前海法院。
王安娜的案子,針對己方的反訴,蘇亦誠正式提交了答辯狀。
金勝直接在電腦上點開看了起來。
【一,答辯人張秋月未放棄接受遺贈,依法享有受遺贈權。】
根據《民法典》第1124條第二款之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60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則視為放棄受遺贈。
而在法定期限內,答辯人已通過『口頭的方式』,於2024年9月14號,在唐明方葬禮當天,向被答辯人王安娜,以及遺產法定繼承人唐柔、唐宗良、程美菊等人明確表示過....『接受遺贈』。
並承諾,會在女兒唐柔成家後,將兩處不動產全都交給她。
附1:錄音原件一份。
9月18號,張秋月和房產中介劉宇超先行簽訂了房產委託管理協議.......
附2:協議原件。
9月19號,張秋月和商鋪目前租賃人肖美琪同樣也先行簽訂了一份『優先續租』合約。
等25年10月份,上一份3年之約到期後,自動續約3年,租金上漲10%。
附3:合約原件。
基於以上三項證據,證明答辯人在法定期間內,已明確表示接受遺贈,不存在喪失權利的情形。
【二,答辯人提起的本訴,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非惡意訴訟。】
答辯人提起本訴,是基於對遺囑內容的合理理解,並非惡意曲解。
遺囑中明確寫著『個人名下全部財產』。
答辯人據此主張權利,屬於合法行使訴訟權利。
同時,答辯人主張分割的財產範圍,是基於對遺囑內容的合理解讀,並非故意擴大遺贈範圍。
而被答辯人王安娜所謂的『惡意訴訟』,實則是為了掩蓋其企圖侵占答辯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1000萬元經濟損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被答辯人主張的直接經濟損失,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費用的實際發生,及與本案的關聯性。
其委託律師的費用,應自行承擔,並非因答辯人的訴訟行為導致的必然損失。
關於精神損害撫慰金。
被答辯人未提供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等證據,來證明其存在精神損害。
且答辯人的訴訟行為是合法維權,未對其造成任何精神損害。
因此,被答辯人主張的1000萬元損失賠償,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應得到支持。
綜合以上三點.....被答辯人的反訴請求均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答辯人依法享有受遺贈權,提起本訴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正當行為。
被答辯人試圖通過反訴混淆視聽,掩蓋其非法侵占遺產的行為。
懇請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反訴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
最下面,則是附錄。
第一項,錄音。
不用聽都知道,這就是張秋月和唐柔娘倆跑到老宅子,找『二老』套話的東西。
金勝早就看過帶畫面版本的了。
這個可以忽略了。
對案子來說,形成不了任何威脅。
第二項,委託管理協議。
算是通用格式條款了,不過裡面有兩條內容約定......
很有意思。
1,產權承諾。
(甲方承諾為該房產的合法產權人,對該房產享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置權,且該房產無任何產權糾紛、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情況。)
(若因產權問題引發糾紛,甲方需承擔全部責任。)
2,委託管理期限。
(本協議自2024年9月18日先行簽訂,至張秋月正式完成過戶後第二日生效,委託時間共計5年。)
(註:本委託基於《遺贈協議》及受贈人已依法接受遺贈的事實,房屋產權尚未完成轉移、過戶。)
要不是場合不對,金勝指定得笑出聲。
真是狗屁不通、一塌糊塗。
根據法律規定,張秋月作為受遺贈人,在產權尚未完成過戶的情況下,確實可以先行與房產中介公司簽訂房產委託管理協議。
但協議上關於『產權承諾』的內容......直接與事實相悖了。
等於廢掉!!
另外,要想真正具備法律效力,需要將遺囑,以及寫好《遺贈接受聲明》,加上《委託管理協議》一起拿去辦理公證的。
否則屁用沒有!
金勝完全可以說,這就是昨天簽的,對方在弄虛作假。
除非能拿出其它證據來佐證。
比如:簽訂當天的錄音錄像,以及前期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清潔費、設備維護費等等之類的帳單。
可現在嘛.....金勝沒有看到。
3,優先續約合同。
內容上倒是沒什麼問題。
但和上面說的一樣,受贈人張秋月需要已『接受遺贈』,並具備事實權利基礎。
也就是說.....即便產權未轉移、登記,只要受贈人已實際占有商鋪,並持有遺贈協議、公證書,便可作為與租賃人協商續約的依據。
很可惜,當時張秋月啥都沒有,除了那一張嘴。
法律效力薄弱的很。
金勝同樣可以說,這就是現在才簽的。
在民事訴訟中,證據必須達到『高度蓋然性』標準。
得讓法官內心確信事實存在的可能性,遠大於不存在的可能性。
簡單來說.....一方提出的證據若含有無法合理排除的懷疑,通常會不利於該方主張,反而有利於另一方。
小夥伴們記住了,千萬別陷入『自證』的漩渦中。
假如誰說你幹了什麼,那對方就得拿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
否則就是誣陷,你完全可以反過來告他。
蜀黍做筆錄的時候,最喜歡問的一句話....「你怎麼證明自己沒有做過?」
一旦你拼命去自證,那就上當了。
說的越多,錯的越多。
本來沒事的,結果真出不來了。
還有一個名氣最大的例子......扶不扶?
路上碰到一個老人倒在地上,你好心過去扶起來,他一把抓住你,說就是你撞的,得賠錢、得送我去醫院。
一般人肯定急著辯解,說我沒有。
老人反問道:「不是你撞的,你幹嘛要扶?」
然後開始大喊大叫,吸引其他人來圍觀。
不懂法的人,會激動的開始『自證』,說明緣由。
如果是懂法的.....只會默默掏出手機報個警。
蜀黍沒來之前,儘量別跟老人搭話。
有人在旁邊拍攝,你就提醒一句:「我已經報警,在未下定論之前,誰敢隨意傳播,則涉及侵犯他人隱私,是違法的,嚴重的,將會涉及刑事犯罪。」
放心,只要你真沒撞,上了法庭都不用怕,簡單強調一句話:「有什麼證據,能證明是我撞的,麻煩拿出來展示一下?」
其它什麼話都不用說,直接搞定。
不過在短劇里,一般只有反派才會這一招。
主角受到誣陷後,通常會傻乎乎的想盡辦法去自證,把自己弄的遍體鱗傷也不在乎。
最後千辛萬苦拿到證據,滿心歡喜的去向女主證明確實沒幹過。
結果只換來一句......
「好啦!我已經知道不是你的錯了,我替他說一聲對不起,你一個大男人,就別斤斤計較了。」
是不是很諷刺!
一個智商堪憂的男主,哪怕念出咒語,重生歸來,也依然是個廢物。
重生不過是再給人一次『選擇』的機會,算是另類版的『後悔藥』。
但改變不了......男主『腦容量小』的事實。
.........
依舊是晚上7點半左右,主審法官敲響了『休庭』的錘子。
金勝婉拒了一些同行的聚餐邀請,直接開車朝著家裡趕去。
柳慧敏下午4點就到家了。
半個小時前還發信息過來,說是今天晚上在家吃火鍋。
她今天去菜市場逛了逛,看到生蚝很肥,跟椰子雞火鍋是絕配。
冬天比較冷,正好能給金勝進補一下。
也不知道在暗示些什麼。
但腳下油門踩的更歡實了一些,堪堪卡著限速。
「叮鈴鈴......」
剛開出法院不到10分鐘,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金律師,你看到法院推送的消息了嗎?」
「我看上頭寫著什麼錄音,還有合約之類的,會不會對案子有影響啊!」
「需不需要我做點什麼?」
耳機中,王安娜的聲音稍顯急促。
「您就放心吧!」
「這些東西也就看著唬人,其實一點用都沒有。」
「真要有問題,我肯定早就聯繫您了。」
安撫客戶情緒,也在律師的工作範圍之內。
更別說.....還是一位出手大方的富婆姐姐了。
自己手上戴著的百達翡麗,不就是她送的嘛!
「呼....那就好。」
「剛才啊!張秋月給我打了個電話。」
「先是承認錯誤。」
「接著又提到了葬禮那天的事。」
「說老唐能把房子和商鋪留給她們娘倆,已經很念舊情了。」
「她那會兒從來沒想過會走到這一步的。」
「什麼都是被人慫恿,一時迷了心智,現在很後悔,向我道歉,希望能得到原諒。」
金勝連忙開口問道:「她這就是在套話啊!」
「您是怎麼回答的?」
王安娜有點不屑。
「切....我怎麼可能會如她所願。」
「我就乾脆回了一句:你那天什麼時候說過這些,我反正是沒有聽到的,也別拿這些有的沒的出來說事,現在既然已經上了法庭,那一切就照著法官判。」
「還有,別再假惺惺的來道歉了,你什麼性格我很清楚。」
「你不是知道錯了,而是害怕一毛錢都拿不到了。」
金勝輕笑一聲道:「您應答的很對。」
「我估計她是聯繫不到二老,沒辦法才來找您的。」
「距離下次開庭還有一段時間,您可得小心注意著點,別讓她鑽了空子。」
王安娜立即回道:「沒事,我剛才已經把她給拉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