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咬了一口吐司,吐司的碎屑掉在盤子裡,來福的眼睛立刻盯住了那些碎屑,但不是現在吃——它在等,等喬英子吃完,等盤子被收到廚房,等那個時刻——季珩珩洗碗的時候會把盤子裡剩下的食物殘渣衝進水槽,而來福就蹲在旁邊,看著那些碎屑被水沖走,什麼也得不到。
狗有一種人類永遠無法理解的能力:在完全沒有希望的情況下保持希望。
吃完早餐,喬英子去洗澡換衣服,季珩珩把碗洗了,把行李最後檢查了一遍,把來福的牽引繩扣好,把元寶的毯子準備好。
李銘發來消息:車在地庫B2層,電梯可以直達。
鑰匙已經放在車上了。
季珩珩回覆:十五分鐘後出發。
他一手牽著來福,一手拎著元寶的寵物包,站在套房門口,回頭看了一眼。
房間很安靜。
陽光從落地窗湧進來,把整個客廳照得亮堂堂的。
沙發上的靠枕被他們坐出了一個淺淺的凹陷,茶几上還有昨天吃剩的半包瓜子,電視柜上放著一本翻了三分之一的大理旅遊指南。
他們只住了兩晚,但房間已經有了「有人住過」的痕跡,那種溫度不是保潔阿姨能擦掉的。
季珩珩關上了門。
電梯一路向下,指示燈從30跳到1,又跳到B1,又跳到B2。
B2層是酒店的地下停車場。
燈光是冷白色的,照得整個空間有些清冷。
水泥地面上刷著灰色的環氧地坪漆,車位線是黃色的,橫平豎直。
空氣里有淡淡的尾氣味和輪胎橡膠的味道,混在一起,形成一種地下停車場特有的、說不上好聞但也不難聞的氣味。
季珩珩一眼就看到了那輛車。
它停在專用車位上,周圍空出了好幾個車位的距離——顯然是李銘提前安排好的,不想讓別的車停在它旁邊,不想讓它被開門磕碰,不想讓任何意外發生在它身上。
啞黑色的巴博斯G900。
季珩珩看到這輛車的時候,心裡動了一下。
不是激動,不是興奮,而是一種更微妙的、更安靜的東西。那種感覺就像你很久沒見一個老朋友,不是因為忘了,而是因為太熟了,不需要天天見。
但你見到他的時候,你還是會高興——不是那種跳起來的高興,是那種心裡微微一暖的、像喝了一口溫水一樣的高興。
這輛車跟了他很久。
從他在京城第一次看到它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這是他的車。
不是因為它是最貴的——雖然它確實不便宜——而是因為它是最像他的。
不是很張揚,但不容忽視。
低調,但藏不住骨子裡的東西。
啞黑色的漆面在燈光下幾乎不反光,像一塊被磨砂處理過的黑色金屬,沉靜的、克制的、但在場的。
巴博斯G900是基於奔馳G-Class改裝而來的。
方方正正的車身,像一塊被切割過的黑色花崗岩。
輪轂是黑色的,22英寸,輻條粗壯有力。
車頭的進氣格柵比普通G-Class更大更兇猛,像一張微微張開的嘴。
車頂上加裝了一排LED射燈,但從來沒有用過——季珩珩覺得那排燈更像是裝飾,像一個人穿了一件有肩章的外套,不一定需要肩章,但有了就是不一樣,這次或許可以用到。
車牌是京A的,好幾個9,黑色底,白色字——這是季珩珩通過星穹集團的名額拍下來的。
他不怎麼在意車牌,但喬英子在意,她說「京A的黑牌配黑車最好看」,於是他把原來的車牌給換了,換用了這個。
李銘站在車旁邊,看見季珩珩走來,微微點頭:「季總,油已經加滿了,胎壓檢查過了,路線已經導好了。」
「好。」
季珩珩把來福的牽引繩遞給李銘:「你先把行李,還有來福、元寶帶上車,我去接英子。」
李銘接過牽引繩,蹲下來摸了摸來福的頭。
來福認識李銘,它不僅認識,還很喜歡李銘——因為李銘每次來都帶著一種讓人放心的氣場,那種氣場狗比人類更敏感。
來福在李銘腳邊蹭了蹭,然後乖乖地跟他走向後面那輛改裝過的路虎。
季珩珩轉身走進電梯,上樓,接上喬英子。
喬英子已經換好了衣服。
一件白色的亞麻襯衫,一條深藍色的牛仔褲,一雙白色的板鞋。
頭髮散著,沒有扎,發尾微微卷著。
臉上化了一點淡妝——比昨天更淡,淡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季珩珩注意到了,因為她的嘴唇比平時紅了一點點,不是口紅的紅,是一種更自然的、像剛咬過草莓的那種紅。
她的行李比早上多了一個袋子。
白色的帆布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裝了些什麼。
「這是什麼?」季珩珩指了指那個袋子。
「路上吃的。」喬英子說。
「你什麼時候買的?」
「昨晚你洗澡的時候,我讓李銘在酒店旁邊的便利店買的。」
季珩珩探頭看了一眼袋子裡。
薯片、巧克力、牛肉乾、果凍、話梅、瓜子、花生、兩瓶礦泉水、一盒切好的水果、一包濕巾、一包紙巾。
「……你這是要去野餐?」
「四個小時的車程呢。」
喬英子一本正經地說:「萬一路上堵車呢?萬一服務區的東西不好吃呢?萬一你想吃點什麼但沒有呢?」
季珩珩張了張嘴,想說,「高速公路上一般不會堵車的」,但想了想,沒說,因為喬英子說得對,萬一呢?
季珩珩接過喬英子手上的帆布袋,拎在手裡,另一隻手牽著喬英子,走進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