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九日。上午八點。
刑偵的人在住建廳蹲了一夜。
現場勘查報告凌晨五點出來了。
兩名嫌疑人。一個姓劉。一個姓楊。
劉某。三十六歲。前科——尋釁滋事。2019年拘留過一次。
楊某。二十九歲。無固定職業。左臂有紋身。
僱傭關係——劉某的供述很快。
「一個叫老田的找的我。給了兩萬塊。讓我去住建廳地下室潑汽油點火。」
老田。
城南。地下錢莊。
同一個渠道。孫大強取五百萬的那個渠道。
經偵已經在查老田了。從三月孫大強案之後。老田的錢莊被盯上了。但沒收網。因為上面要「釣大魚」。
這條魚釣了一個月。從三月到四月。
老田接了縱火的活兒。說明他背後還有人。
「老田說是誰讓他安排的?」
劉某搖頭。
「不知道。老田只說'有個當官的要我辦件事'。」
當官的。
經偵把劉某的手機扣了。通話記錄。最近三天。
老田的號碼出現了四次。
老田的手機——經偵在三月底就拿到了通訊數據的調取授權。聯通公司配合很快。
老田在四月十八日下午六點十七分。接到了一個電話。
通話時長——三分十二秒。
來電號碼——一個尾號3387的手機。
經偵查了3387。
機主——空號。已註銷。
註銷時間——四月十八日晚上十一點四十九分。
在縱火事發後四十三分鐘註銷的。
有人在事發後第一時間銷毀了通訊痕跡。
但銷毀號碼不等於銷毀基站記錄。
3387在四月十八日下午六點十七分的通話——基站定位——省交通運輸廳附近。
半徑三百米。
範圍里有什麼?
省交通運輸廳辦公樓。一個便利店。兩個公交站台。
經偵把這條線索交給了何國強。
何國強看了兩秒。
「宋立群。」
不需要更多分析。
鄭國安被留置之後。交通運輸廳的日常工作由副廳長宋立群主持。
宋立群在第八十一章里。接了一個陌生電話。電話里的人詳細描述了檔案室的結構——入口、出口、滅火系統、電路總閘位置。
然後宋立群打給了老田。
從陌生來電到老田。再到劉某和楊某。
鏈條清楚了。
——上午九點。
何國強拿著一份臨時留置建議書走進了省紀委副書記的辦公室。
「宋立群。涉嫌指使他人縱火毀滅證據。雇凶。」
副書記看完建議書。簽了字。
十點十五分。
省紀委監察一室的車出發了。
目的地——省交通運輸廳。
何國強坐在副駕駛。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信封里是留置決定書。
「何主任。到了之後怎麼操作?」后座的幹事問。
「正常程序。出示證件。宣讀決定書。當面送達。」
「如果他不配合呢?」
何國強看了一眼窗外。
「上次孫大強不配合。結果是什麼?」
幹事沒吭聲了。
十點四十一分。
車停在省交通運輸廳大樓門口。
何國強上了樓。敲門。
宋立群在辦公室里。
他看到何國強的第一反應——站起來。第二反應——看向窗戶。
窗戶是關著的。七樓。
他沒跳。
不是因為勇氣。是因為樓層不夠——七樓跳下去不一定死。不死更麻煩。
「宋立群同志。我是省紀委監察一室主任何國強。現依法對你採取留置措施。」
宋立群坐回椅子上。
十一分鐘後。他被帶上了車。
車開出交通運輸廳大門時。他透過車窗看了一眼對面的街道。
住建廳的牌子在陽光下反著光。
那棟樓的地下一層。有一個人。
那個人在翻二十年的舊帳。
他們派人去燒。燒不掉。因為那個人把所有的紙變成了數據。數據在天上。
放火燒天。
古往今來——沒人做到過。
——同一天。下午兩點。
住建廳七樓。
江默坐在辦公桌後面。
帆布袋在桌上。保溫杯在杯墊上。十三厘米。
他面前放著一份文件。
不是審批表。不是施工圖。不是驗收報告。
是一份三百零一頁的報告。
《江北省基建工程歷史遺留問題溯源報告(初稿)》。
A4紙。列印。雙面。裝訂。左側兩枚騎縫釘。釘距——按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要求——上下各七十毫米。
封面的格式他校了三遍。
標題。居中。二號方正小標宋。
報送單位。省住建廳專項清理工作組。
報送人。江默。
日期。2025年4月17日。
目錄。十一頁。
正文。二百四十三頁。
附件。四十七頁。附件包含四十一個項目的關鍵證據摘錄。每個摘錄都附了原始檔案掃描件在國家政務雲平台上的文件編號和SHA-256校驗值。
三百零一頁。
覆蓋1998年到2015年。
十一個人。四十一個項目。涉嫌違規總金額——初步估算——二十三億。
他拿起簽字筆。
在報告封面「報送人」欄簽了名。
「江默。」
然後在日期下方加了一行手寫備註。
「本報告一式兩份。分別報送江北省紀委監委、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兩份。
省里一份。中央一份。
雙保險。
省里壓得住——中央壓不住。
中央也不需要壓。因為證據在雲端。
他把兩份報告分別裝進牛皮紙信封。
第一份信封——編號YJ-2025-JN-0041。
第二份信封——編號YJ-2025-JN-0042。
0041走省內機要通道。今天下午三點發。
0042走中央機要通道。明天上午八點發。
時間差——十七個小時。
不是疏忽。是故意的。
省紀委先收到。如果十七個小時內省紀委做出了響應——說明省里能辦。
如果十七個小時內沒有響應——第二份到了中央。
計時器開始跑了。
他把兩個信封放進帆布袋。
站起來。
下樓。
一樓門衛室——小胡不在了。換了一個中年人。姓趙。保安公司新派來的。
「趙師傅。這兩封走機要通道。簽收單給我留一份。」
趙師傅接過第一封。看了一眼編號。登記。
簽收單——一式兩聯。
江默撕下自己那聯。折好。放進帆布袋側兜。
下午三點零七分。
第一封信離開了住建廳。
——下午四點。
省紀委監察一室。
何國強剛把宋立群送進留置點。回到辦公室。桌上放了一個牛皮紙信封。
「這是——」
「機要通道。住建廳送來的。」辦公室秘書說。
何國強拆了信封。
三百零一頁掉出來。
厚。
他先看了封面。看了目錄。翻到正文第一頁。
「一九九八年。江北省繞城高速一期工程。中標金額12.6億。結算金額14.1億。差額1.5億。」
「地勘補充報告編號在省地質勘察院序列中無對應記錄。疑似偽造。」
「中標企業資質證書頁邊距左側23mm、右側19mm。1998年住建部標準證書頁邊距為左右各25mm。疑似偽造。」
「審批人——周長安。」
何國強翻頁的手停了。
周長安。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七十一歲。副省級。
他往後翻。
第十七頁。第三十九頁。第八十五頁。
周長安的名字出現了三次。
1998年。2001年。2003年。
三個項目。三次簽字。
最大的一筆——一億五千萬的追加工程款。憑偽造的地勘報告。
何國強合上報告。沒有繼續翻。
不是不想看。
是需要請示。
副省級。
他的權限——到正廳。
副省級往上——需要省紀委書記批。或者報中央。
他拿起電話。
撥了李鐵軍。
「書記。住建廳江默的報告到了。」
「多少頁?」
「三百零一頁。」
「涉及到誰?」
何國強停了一秒。
「周長安。」
電話那頭的呼吸聲變了。
不是加快了。是停了一拍。然後恢復了。
「報告送我辦公室。你親自送。」
「現在?」
「現在。」
何國強掛了電話。把三百零一頁裝回信封。夾在腋下。走出辦公室。
走廊里。他經過了三個同事的工位。
三個人都看到了他腋下那個鼓鼓的牛皮紙信封。
沒人問。
因為何國強走路的速度——比平時快了百分之二十。
走快了——就是急事。
急事——不問。
這是紀委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