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招待所,已是上午十點半。
鄭龍沒有讓任何人跟著。
劉江在隔壁房間門口站了一下,鄭龍擺擺手,示意他先休息,自己拎著公文包進了房間。
門反鎖。
窗簾拉開一半,灰白的天光從紗簾外透進來,落在棕色的地板磚上,像蒙了一層薄灰。
鄭龍把公文包放在書桌上,打開,取出那個牛皮紙信封。
封口處貼著老式封條,上面蓋的紅色印章已經褪成淡粉色,邊緣有幾處裂口,像是不止一次被人小心地揭開又粘回去。
鄭龍沒有急著拆,先把信封正反兩面都看了一遍。
信封正面用黑色鋼筆寫著「宋黎明案卷宗」,筆跡收斂,起筆輕落筆重,落款處沒有署名。
信封背面平整,只有右下角沾著一小片幹掉的膠痕。
他撕開封口,倒出裡面的東西。
幾張照片先掉出來,落在他掌心。
最上面一張是車禍現場的遠景,高速公路護欄被撞出一個巨大的豁口。
保險槓碎片和玻璃渣散落在瀝青路面上,再往前是燒得只剩骨架的車身,黑黢黢地趴在橋墩旁。
橋墩背後,江水灰白。
第二張是近景,右前輪凹陷,引擎蓋翻卷,駕駛座已經被燒成扭曲的框架。
風一吹,照片邊緣輕微翹起。
第三張拍的是車底,剎車油管兩截斷開的位置被紅色箭頭標出,斷口處有一小段豁口,邊緣微微外翻。
鄭龍看了一會兒,把三張照片放在一邊,再去拿裡面的文件。
最上面是《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幾頁紙,格式標準,寫清楚了時間、地點、天氣、路段、車輛信息。
結論是「由於雨天路面濕滑,制動失效,駕駛員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衝出路面,自燃起火」。
第二份是《車輛檢測報告》,每頁都蓋著檢測所的印章。
報告很詳細,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底盤、燈光,一項項列著。
在「制動系統」一欄,寫著「部分剎車油管老化滲漏,可能影響制動力持續輸出」。
第三份是《屍體檢驗記錄》,只有三頁,附了一張牙齒記錄的圖。
根據殘留牙列初步認定死者為宋黎明本人。
鄭龍的手指停在這一頁上。
他見過真正的屍檢報告。那種文件往往寫滿術語,密密麻麻,連骨骼殘片的編號都精確到個位數。
但這一份太薄了,薄得可疑。
三頁紙,能寫出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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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繼續往下翻。
一份《路段勘驗圖》,手繪的,用黑筆標出高速公路、下坡、彎道和橋的位置。
鄭龍目光順著路段走,很快發現問題。
出事點在下坡中段,車輛衝出去的方向是朝向彎道外側。
這不對。
車在下坡中段衝出路面,如果速度夠快,慣性會帶著車繼續向下,衝出去的方向應該是順著下坡的方向,而不是拐進外側。
但在照片上,保險槓在車身後方的位置,車頭卻是朝後的,整個車斜著撞在護欄上。
有人在下坡中段把車打橫了。
鄭龍把這張圖放好,接著去拿剩下的文件。
一頁手寫的補充說明掉了出來。
紙很皺,折過多次,字跡草得不成樣子,有些字還帶著劃掉的痕跡。
開頭寫著:「此補充說明,僅作為個人留存,不作為正式檔案內容。如有違背規定之處,本人願承擔責任。」
往後看,字越來越難認,像是一個人在極短時間內逼著自己寫完。
「本人趙大勇,是安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參與『12·21車禍案』現場勘驗與後續調查。正式卷宗已結,但本人對以下幾點存疑:
一、車輛制動液儲液罐,從現場來看,已經破裂,未能檢測原始油液。
但對殘存的管路進行拆檢時,發現前輪處剎車油管斷口內側有一道極細的切痕。
二、該切痕位於油管壁內層,外層完整,用手指摸不出來,用放大鏡也需要一定角度才能看到。
從痕跡方向判斷,應是用極薄的刀刃從內壁劃開,然後再將油管外壁壓合,偽裝成老化滲漏。
三、車輛保養記錄顯示,該車在事發前第四天進行過制動系統保養,保養地點為安波市『順達汽修』三號工位,當天值班技師為陳某某。
四、事後聯繫順達汽修,陳某某已辭職,再查時去向不明。
調取保養當日監控,發現對應時段公共區域監控全部故障,保養記錄單上陳某某的簽名筆跡,與其本人留存的身份證複印件筆跡嚴重不符。
五、本人將上述情況口頭匯報上級,要求重新調查。
上級未採納,並責令本人不得再接觸該案。
六、案卷封存前,本人被告知,如果還想穿這身警服,就不要再提。
本人考慮到家庭,沒有再堅持,但保留了一份複印件。
如果有一天有人重新打開這個案子,請告訴我的家人,我沒有忘記。」
落款是:安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趙大勇。日期是2042年1月3日。
鄭龍看了一遍,又看第二遍。
字裡行間,都是猶豫和恐懼。
這份東西寫出來需要多大的勇氣,他想像不到。
一個普普通通的刑偵民警,在案卷被勒令封存之後,在被迫保持沉默之後,還是用這種最原始的方式,偷偷記下了一些東西。一些別人急著抹掉的東西。
他把這頁紙平放在桌上,手指壓著紙面,像是要把上面每個字都烙進眼裡。
接著,他翻到信封最底部,抽出最後的遺物,一張泛黃的照片。
照片上是宋黎明本人,比向光明茶樓里那張合影里的樣子老了大概十歲。
黑髮里夾著灰白,臉頰瘦削,一身灰西裝,站著一輛黑色轎車前。他微微側著頭,抿嘴在笑。
照片背面,寫著一行字:「拍於2041年11月28日」。
字是宋黎明自己的。
他知道,自己必須把「順達汽修」查清楚,從三號工位入手,把那一天的真相挖出來。
他將所有東西收回信封,又看到頁邊處,還有一行極小的字。
是趙大勇的筆跡。
「2041.11.30,順達汽修,三號升降機。」
他把數字和地名在心裡默念了三遍,然後合上信封,放回公文包。
然後他走到窗邊,看著外面的天光。
灰白的天,沒有風,幾絲雲定在天上不動。
他叫來應天翔:「查一個人,趙大勇,安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2041年在職。越快越好。」
與此同時,東江省城東區一棟高檔公寓的頂層書房裡,一個男人站在落地窗前,俯瞰整座城市。
他的手機貼在耳邊,裡面傳來一個壓低的聲音。
「向光明上午把東西給了新來的紀委書記。那個牛皮紙信封。」
「知道了。」男人說。
「那捲宗里可能記著順達汽修。」
「裡面的資料已經查過了,那些人都被我銷毀了。但趙大勇當年那個補充材料,得確認一下他最後死了沒有。」
男人平靜地說,「明天新紀委書記到任,先把順達汽修那個地方處理掉。老闆叫什麼?」
「叫馬德生,半個月前已經出國了。」
「嗯,出國很好。」男人說,「那地方應該拆。拆乾淨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