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文赫沒想到安元健業真的有問題,掛掉電話就帶人趕到了市局刑偵支隊。
韓凌帶著他來到留置室,此時丁宗山還處於留置狀態,暫時沒有送到看守所。
「就是這個人了,丁宗山。」韓凌指著裡面的人說道:「孫六就是通過他,在安元健業對違禁品進行封裝,這樣可以保證出廠的時候都是新的,省了不少力氣,也藏較隱」
陸文赫看著丁宗山,問:「都已經交代了?」
韓凌點頭:「都已經交代了,還在固定證據,你看是合作辦案,還是直接移交給緝私局?」
陸文赫沒有發表意見:「韓隊怎麼想?」
「交給你們吧。」對待這種辦結的小案子,韓凌興趣不大,「緝私局處理走私案更有經驗,況且孫六是你們抓的,辦起來能輕鬆不少,事半功倍。
重案大隊有點忙,人手本來就不夠,交給你們,我的人也能儘快從案子上撤出來。」
陸文赫當然想把案子帶回去,見韓凌這麼說,笑容浮現在臉上,嘴角的弧度不小:「那就太感謝韓隊了。
以後韓隊有事需要幫忙,不用找局長,給我打電話就行。
都是自己人,不必客氣。」
他對韓凌印象不錯,又有局長的面子在,自然要深入結交一下。
「好,陸處也是,有事打電話。」
韓凌親自走完了交接程序,所有卷宗全部給了陸文赫,最後是丁宗山。
緝私局辦案流程和刑偵支隊一樣,基本沒有區別,只不過辦案主體是緝私警而已,查完之後送看守所,等待檢察院審核起訴。
抓到了丁宗山,孫六案子才算完整。
這並非玩忽職守,誰也想不到孫六會有合作者,丁宗山把自己擇的很乾淨。
兩日後的晚上,韓凌來到丁森所在的碼頭。
碼頭沒有解封,還在現場管控中,正常情況案子結了可以撤封,但韓凌把時間延長了,一直沒有允許。
在這兩天的時間裡,市局刑技大隊來過多次,將碼頭裡里外外勘查個遍,並未查到可疑線索。
沒有違禁品,沒有鮮血,一切正常。
剛下車,韓凌就看到附近有幾個人在蹲著抽菸,為首的大塊頭很眼熟。
「阿坤?」
「喂!阿坤!過來過來!」
韓凌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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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坤從車輛開過來到時候就一直在盯著看,見下車的人是韓凌,趕緊起身小跑著來到對方面前。
「韓哥,好久不見,您抽菸。」阿坤遞過去一根香菸。
韓凌隨手接過,指了指不遠處站著的人:「什麼情況?」
阿坤笑道:「奎哥讓我來盯著,除了警察之外,誰也不准靠近碼頭。」
韓凌點燃香菸:「趙炳奎對碼頭勢在必,也對,無主的碼頭,誰搶到就是誰的。」
沒有審批手續,就是無主,大多來自漁民自己堆砌的。
連產權都沒有,可操作空間就很大了,容易引發爭端,尤其是好位置。
「韓哥說的是,誰搶到就是誰的。」阿坤的頭腦相比阿健簡單一些,心直口快,沒那麼多彎彎繞。
要不怎麼叫頭牌打手呢。
既聰明又能打的人,並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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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小時蹲守?」韓凌問。
阿坤點頭:「對,二十四小時蹲守,奎哥說要是進去了除警察以外的人,把我腿打斷。」
韓凌無奈,擺手把阿坤趕走,自己掀開警戒線進了碼頭。
今晚的夜色很亮,海面波光粼粼。
韓凌找了個地方坐下,代入丁森的視角,如果他是丁森的話,碼頭除了干偷渡采砂,還能幹些什麼?
似乎,能做的事情確實有限。
總不能是殺人越貨的生意?
他想到這種可能。
能被逼到偷渡的人,估計很長時間乃至永遠都不會回來了,總不能空手走吧,身上多少要帶點財物。
搶劫偷渡的人,風險要低很多。
不過丁森那幾個手下都已經審問過了,沒人交代額外線索,查無可查。
殺人,碼頭不太可能一點血跡都沒有,更何況近些年也沒聽說海上或海邊發現屍體。
「也許真的想多了吧。」
判斷失誤很正常,直覺這個東西,不可能永遠是對的,韓凌的優勢在於正確率相對比較高,對罪犯的味道比較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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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明那個傢伙,就不像是普通人。
不多時,趙炳奎打來了電話。
「韓老弟,你去碼頭了啊?」他詢問。
看來是阿坤告訴的。
韓凌:「對,我在碼頭,沒啥事,溜達溜達。」
趙炳奎哦了一聲:「碼頭什麼時候解封?有信嗎?」
韓凌:「有信,什麼時候解封我說了算,奎哥想什麼時候解封?」
「啊?問我?」趙炳奎意外,「我面子這麼大呢?肯定越快越好啊,明天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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