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司舊令送回京城時,皇帝正在看自己的糧債牌抄件。已還五百石,尚欠五百石。他看完耗斗證物,只問:「朕明明寫了不得用於賑糧。」「為何最後成了准許?」白芷把舊令鋪開,前面很清楚。耗斗僅用於估算轉運損耗。不得入倉,不得發倉。不得軍用,不得賑濟。違者按侵糧論,後面也很清楚。地方若遇急災,可先便宜使用。事後報常平司核,就是最後四個字。便宜使用,把前面所有「不得」開了一扇門。
馮喜不是唯一一個死後仍在做事的人。北內門舊冊里還有趙岐、魏直。
皇帝道:「便宜行事是常例。」「急災時糧在路上。」「總不能等京城批覆。」「可以先用。」我道:「用多久?」皇帝沒答。「報核何時到?」「急災過後。」「何時算過?」「由地方報。」「地方不報呢?」皇帝看向常平司卿,常平司卿跪下。「按例催。」「催過幾次?」「舊檔正在查。」「十一年裡。」「清豐報過嗎?」「帳上報過。」「哪一頁?」舊檔送來,清豐每年都有耗斗核銷頁。內容幾乎一樣。
三個人都曾是真人,也都已經死亡或失去原職,可名字沒有停。急病路線、藥房、門禁和車馬各自保留了一塊位置,需要時便有人拿起對應籌牌,繼續以舊名行事。理由都很好聽,趙岐熟藥,後來人沿用他的舊方名,省得每次重錄。
魏直熟御前,舊斷牌留著,方便病中傳話。馮喜熟北門急送,死人之後仍以「馮喜籌」調車,免得臨時換人誤事。每一件單獨看,都只是圖方便。連在一起,就成了一條不需要活人姓名的路。更麻煩的是,這些死人位之間彼此認。
災情未止,道路損耗難定。耗斗暫留,待來年覆核。一年拖一年,十一張紙。十一枚常平司核印,所有手續都全。問題是核驗人,每年都叫馮喜。承熙十三年任常平司外核書吏。承熙十四年病亡,死後十一年。仍在替十七座倉核耗斗,阿六看見名字。「公子。」「嗯。」「死人又找到新差事了。」「俸銀髮了嗎?」白芷已經在查。「發了。」馮喜每月三兩,不從常平司領。從長寧宮供倉「外核飯銀」中支。
馮喜籌能讓北內門出車,趙岐舊醫印能說明病,魏直斷牌能把「病中話」送進御前流程,三張東西放在一起,哪怕真正的馮喜、趙岐、魏直都已不在,也能造出一條完整的「急病事實」沒有一個經手人必須撒一個特別大的謊。
每個人只需要相信上一段已經有人驗過。
北內門停著一輛黑車,帳上寫長寧急病備用,實際近年多次繞去靜安所。車軸夾層里還有一張被剪過的劉慎醫案:原文是「病重不宜移動」,剪掉「不宜」兩個字後,便成了「病重移動」沒人需要偽造劉慎的字。
屍體無臉,由魏直認衣。從那以後,馮喜沒有撤職。只是不斷換人,職位活著。人死了,每一個接手耗斗核驗的人。都用同一個名字,常平司卿道:「臣以為馮喜是御前職名。」皇帝道:「誰準的?」「舊例如此。」「哪條舊例?」沒人立即找到,宮中最常見的回答是舊例。舊到沒人記得誰定,例到所有人都覺得不用寫。白芷從十一年核銷頁中挑出三張。承熙十七年,馮喜右手字。承熙二十年,馮喜左手字。
只需要拿走兩個字,皇帝看完,臉色越來越難看。
今年,馮喜寫字時手抖。三個人至少,印卻相同。不是私印,是長寧宮供倉外核木記。木記沒有名字,只有一個喜字。喜字下是一隻小糧斗。「馮喜不是一個人。」我道:「也不是官職。」「是能把耗斗繼續留下的人。」皇帝問:「這些年核過什麼?」「核過十七倉。」白芷道:「每一份都准繼續。」「理由?」「急災未止。」「十一年都算急災?」「只要每年有一處災。」「便能寫天下災未止。」這話很有道理。
「這些舊位是誰准留的?」
裴慎交出舊例,最早只是臨時:原經手死亡,而流程尚未改完,可暫以原名位行三十日,期間須補實名。後來的抄本里,三十日沒了。再後來,「須補實名」也沒了,只剩「仍以原名行」。皇帝自己在其中一版邊上批過「可」
只是通常只在別人快餓死時有道理。皇帝讓人取承熙十三年原始草案。中書草案與最後頒行本不一樣。草案寫:地方若遇急災,可先便宜使用。三日內報常平司,十日內更換正斗。最後頒行本中。「三日內」與「十日內」都沒有,不是刮掉。是謄本時沒抄,皇帝蓋的是謄本。
「誰謄?」中書舊檔寫:陳平。「誰覆核?」魏直。「誰送璽?」馮喜,三個名字。每一個都穿過,皇帝看著自己的舊璽印。「朕沒有見過草案?」
他認得字。
中書老臣道:「按例。」「陛下看謄本。」「草案由中書留。」「所以朕簽了無期限那一份。」「是。」皇帝沒有說自己被騙,他確實沒看到草案。也確實親手簽了最後一頁。責任不能全推給謄寫人,母親若在。會問:你為何只看最後一頁。皇帝自己先說:「這一筆記朕。」「未核謄本與草案差異。」「留下便宜使用無期限。」白芷寫完,又問:「現令廢嗎?」「廢。」皇帝道,我看他。「只廢四個字?」
「朕當時批的是過渡。」
「如今用了十一年。」白芷道。
「整條廢。」「急災時呢?」「另寫臨時條。」皇帝顯然已經學會,不能為了堵一個口。讓真正急災停糧,新令當日擬。地方急災可臨時使用非標準量具。僅限無正斗可用,必須同時以重量或標準升覆核。三日內報,十日內換。超過十日繼續使用,每一日由決定者重新簽名。不能拿第一日急災,替第十一年蓋章。皇帝簽名,中書草案與謄本並排。不再只送最後一頁,這條補上以後。十七倉耗斗案繼續查,長寧宮供倉排在第四。
皇帝盯著那一個「可」字,半晌才說:「把朕也寫進去。」當日,趙岐舊醫印、魏直斷牌、馮喜籌全部暫停自動生效。不是見到就燒,而是從此只能作為舊證,不能再憑名字開門、調車、領藥。新規則也沒寫成一大篇。
誰當值,寫誰,臨時替班,寫替誰、多久、能做什麼。死人留下的經驗可以學,死人名字不能繼續值班。阿六聽完,問:「若真遇急病,來不及寫這麼多?」白芷道:「先寫活人的名字。」
「只寫名字?」「至少比死人快。」
內庫官道:「舊例原是從正宮移往長寧養病。」「何時定的?」「先皇后病時。」又繞回那三日,急病轉運糧不是為了吃多少。是為了讓轉移皇帝這件事。在帳上先有一條活路,糧。車,門。醫官,內侍。每五日都按舊例準備,只要某一日有人說皇帝急病。整套手續可以立刻動,白芷翻到今年最近一次。三日前,馮喜已經領了兩斗。用途:御前急病,備用。領取時辰在我們回京之前。皇帝當時還在永安,人不在宮。
皇帝居然點了一下頭,就在這時,長寧宮急病鈴響了。聲音一路傳到北內門,所有人都停住。皇帝本人正站在我們面前,醒著,能走,能說話。長寧宮卻已經有人向四門發出急報:陛下昏厥。
急病糧卻先領了,我問:「糧在哪裡?」內庫官道:「北內門。」「誰收?」「馮喜。」「北內門有這個人?」沒人能答,何繡口中的假斗。每天偷一升,馮喜這條死人糧路。每五日只拿兩斗,都不算大。可帳不會只記銀糧,它還會把一條本不該存在的程序。一直養活,皇帝看著供倉頁。「查北內門。」我道:「先別只查人。」「查這兩斗糧。」「糧能走到哪裡。」「人便準備被移到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