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母親的?」
「是。」
方嵐沒有馬上問下去。
屏幕上的分配表還停在第十二欄。
二十六年前,主持人收益沒有姓名,沒有比例,只有一句「待本人決定後發放」。
這句話留了二十六年。
方嵐問:「錢去哪了?」
方崇明看著她。
「沒有進入你母親的個人帳戶。」
「那進了誰的帳戶?」
「主持人公共分成。」
「誰管理?」
「集團。」
直播間人數已經超過兩千一百萬。
方崇明說:「當年集團認為,主持人收益涉及節目組多人,不能直接發給一個人,所以登記成公共分成,由集團代管。」
「代管到現在?」
「期間有節目維護、母帶保存、版權運營。」
賀鶴鳴拿起桌上的材料。
「方嵐,你不能把代管直接說成侵占。二十六年裡,集團保存了全部檔案,維護了節目版權,也承擔了人員和設備成本。收益不一定還有結餘。」
「你看過帳嗎?」
「財務部門會給出結果。」
「你不知道?」
賀鶴鳴停了一下。
「我負責集團管理,不負責每一筆財務流水。」
「剛才你還說集團代管。」
「代管不代表我要親自記帳。」
阿夏在旁邊說:「這句話可以剪成培訓案例。」
陸之衍沒有抬頭。
「已經保存。」
賀鶴鳴轉過去:「你們直播間是不是沒有隱私?」
「公共直播間。」阿夏說,「你說話前可以申請關閉麥克風。」
邵鶴年按住桌面上的文件。
「把帳調出來。」
陸之衍說:「已經在調。」
屏幕刷新。
二十六年的財務流水按年度展開。
第一年,主持人公共分成收入四百八十六萬元。
支出一欄,節目維護費一百一十萬元,母帶保管費七十六萬元,版權運營費九十二萬元。
方嵐看著那些數字。
「剩下的錢呢?」
陸之衍繼續往下翻。
第二年、第三年,支出名稱沒有變化。
到了第四年,維護費開始進入鶴鳴藝人培訓公司。
第五年,版權運營費進入鶴鳴包裝部門。
第七年,母帶保管費進入鶴鳴藝人公關部。
備註寫得很簡單:
藝人節目準備。
方嵐問:「這些藝人和華聲台最後一期節目有關係嗎?」
陸之衍說:「名單不在原始節目組。」
「一個都沒有?」
「有兩個參加過集團晚會,沒參加過華聲台。」
賀鶴鳴說:「集團部門之間會有共同支出,不能只看收款單位。」
「那看什麼?」
賀鶴鳴沒有回答。
陸之衍把每一筆支出後面的合同、審批單和付款憑證調出來。
同一批錄音棚租賃費,被算進六檔節目。
同一份主持培訓合同,被分到四個項目。
同一組宣傳人員工資,被計入華聲台、鶴鳴晚間秀和兩個後來成立的綜藝項目。
方嵐拿起話筒。
「我不說錢被誰拿了。」
賀鶴鳴抬頭。
「你還想說什麼?」
「請集團公開每一筆支出對應的發票。」
「財務資料涉及商業秘密。」
「那就交給調查組。」
調查人員已經接過陸之衍遞來的硬碟。
「原始憑證需要核驗。」
賀鶴鳴說:「現在直播已經偏離節目內容。」
方嵐說:「錢本來就是節目內容。」
阿夏在旁邊補充:「還是主持人的節目內容。」
平台右側的熱搜刷新。
鶴鳴集團重複報銷二十六年。
娛樂財經媒體開始連線。
不到十分鐘,三家媒體發出簡報。
幾名正在錄製綜藝的鶴鳴旗下藝人被通知暫停工作。
某節目組撤下了當晚的宣傳片。
其中一名藝人的經紀人在直播間發消息:
「藝人不知情,請勿擴大。」
阿夏讀完後問:「那他知不知道自己名字出現在重複報銷表里?」
經紀人沒有再回復。
方崇明翻著帳目。
翻到第九年時,他停了下來。
「這不是普通主持人分成。」
方嵐看著他。
「你早就知道?」
「我知道她負責的東西比主持多。」
「負責到什麼程度?」
方崇明把一份舊排期表投到屏幕上。
節目名稱下方,職位一欄寫著:
總策劃、主持人:方嵐母親。
直播間安靜了幾秒。
方嵐問:「為什麼前面的資料沒有這份?」
「被放在節目策劃檔案里。」
「誰放的?」
「我。」
「為什麼不說?」
方崇明沒有迴避。
「她發現集團要刪掉原創人員名單,拒絕在最終版權轉讓書上簽字。節目因此停播。」
邵鶴年開口:「她只是主持人,沒有資格代表所有原創人員拒簽。」
「她簽的是策劃人。」
「策劃人也不能決定所有人的版權。」
「她沒有決定。」方崇明說,「她要求把每個人的名字寫回去。」
賀鶴鳴說:「這是你們一家人的說法。」
方嵐看向陸之衍。
「播放製作會議。」
陸之衍打開一份舊視頻。
畫面里,方嵐的母親坐在會議桌前,面前放著一疊節目單。
她逐個念出名字。
「第一段採訪,編劇是孟秋。」
「第二首曲子,作曲羅青。」
「兒童訪談的提問稿,由陳啟文完成。」
有人問:「名單太長,片尾放不下。」
她說:「那就延長片尾。」
「集團要求統一署名。」
「統一署名可以寫集團,不能刪個人。」
「版權轉讓書已經改好了。」
「那我不簽。」
畫面里有人拍桌。
「你以為節目停了,誰都能得到好處?」
她低頭看著手裡的紙。
「節目可以停,名字不能被拿走。」
會議視頻結束。
賀鶴鳴說:「這只能證明她拒絕簽字,不能證明她有權代表其他人。」
「其他人也在。」方嵐說。
陸之衍調出會議附件。
十一份確認書,簽署日期相同。
每份確認書都寫著:
同意由方嵐母親代表原創人員,就署名和收益事項與集團協商。
賀鶴鳴拿起筆,又放下。
直播間連線申請突然增加。
其中一個名字排在最上面。
林妍。
當紅綜藝主持人。
她連線後沒有露臉。
「我有一份合同,想請方嵐看一下。」
文件上傳。
王牌節目的主持合同出現在屏幕上。
合同附件寫著:
節目開場結構、提問方式、固定互動環節,來源為鶴鳴節目部原創。
林妍說:「這些內容不是他們原創的。」
賀鶴鳴說:「林妍,你現在還在集團節目裡工作。」
「我知道。」
「那你公開合同,是準備退出?」
「我沒說要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