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妍沒有退出連線。
她把合同附件放大,翻到第一頁。
「這是節目開場問答。」
頁面上列著三條流程。
主持人先問嘉賓一個和工作無關的問題,再由嘉賓選擇現場觀眾回答。觀眾回答後,主持人追問嘉賓反應。最後由嘉賓反問主持人。
林妍翻到下一頁。
「這是嘉賓反應環節。」
再下一頁。
「這是固定收尾。」
她的手指停在最後一行。
「這些內容,我用了七年。」
賀鶴鳴說:「集團給藝人的都是統一模板。」
「我簽字時,確實有人這樣告訴我。」
林妍看著屏幕里的合同。
「他說這是節目部統一設計,不是個人原創,也沒有需要單獨署名的人員。」
阿夏問:「誰告訴你的?」
「經紀人。」
「經紀人有沒有說過,模板是誰做的?」
「沒有。」
阿夏轉頭看向賀鶴鳴。
「這就挺方便。誰都能用,誰都不用負責。」
賀鶴鳴拿起桌面的通訊器。
「平台,請切斷林妍的連線。她泄露集團商業合同,已經影響正常節目錄製。」
平台沒有回應。
阿夏也沒有關麥。
「林妍,合同里的保密條款,你念一下。」
賀鶴鳴轉頭。
「阿夏。」
「賀總不用提醒我。我正在幫集團確認,哪一條規定不許藝人念自己的合同。」
林妍把保密條款放大。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開節目製作資料、流程文件及相關附件。」
她停了一下。
「下一條,甲方有權將乙方錄製內容及相關製作資料,用於節目版權維權、行政調查和司法程序。」
合同前的經紀人申請發言。
阿夏沒有通過。
彈幕已經擠滿屏幕。
林妍翻到最後一頁。
「方嵐,我要你看這一頁。」
方嵐說:「你是要我看合同,還是要我證明這份合同有問題?」
「先看最後一頁。」
附件簽署人寫著:鶴鳴集團版權部負責人。
簽署日期在節目立項前三個月。
陸之衍抬頭。
「節目立項時間是去年三月。」
「附件簽署時間是去年一月。」
方嵐問:「一個還沒立項的節目,先完成了原創結構確認?」
賀鶴鳴說:「版權部門會提前準備通用條款。」
「通用條款里為什麼寫了節目名稱?」
賀鶴鳴沒有接話。
陸之衍調出鶴鳴集團節目版權登記表。
林妍所在的王牌節目,登記名稱、開場結構和固定互動環節全部出現。
旁邊還有一份二十六年前的華聲台節目方案。
標題不同。
登記人不同。
流程內容卻有三處完全一致。
開場問答。
嘉賓反應。
收尾復盤。
陸之衍繼續放大備註。
「這裡有個內部錯誤。」
方嵐看過去。
華聲台原始方案把第三環節標成「觀眾復盤」,後來改成「收尾復盤」。新節目登記表里也寫成了「收尾復盤」。
不只是名稱一樣。
錯誤也一樣。
賀鶴鳴說:「綜藝結構存在行業共通,不能憑几個環節認定抄襲。」
方嵐沒有反駁。
「播放華聲台母帶。」
陸之衍調出一段未播出的試錄片段。
畫面里,方嵐的母親站在台上。
「先不問工作。問一個你今天最想迴避的問題。」
嘉賓沒有回答。
她又說:「可以不答,但你要指定一位觀眾替你答。」
台下有人舉手。
嘉賓指向觀眾。
觀眾回答後,她把話筒遞迴嘉賓面前。
「現在輪到你了。你聽完以後,第一反應是什麼?」
片段結束。
林妍合同附件里的流程說明,一條條出現在屏幕上。
提問順序相同。
嘉賓選擇觀眾的方式相同。
主持人的過渡詞也保留了原句。
最後一句,連標點都一樣。
「今天的答案不需要正確,但要由你自己收尾。」
直播間的彈幕停了兩秒,隨後快速滾動。
阿夏說:「這個行業共通得挺具體。」
賀鶴鳴看向陸之衍。
「母帶來源是否合法?」
陸之衍說:「集團檔案室提供,封存編號沒有問題。」
「未播片段為什麼會出現在版權爭議直播里?」
「因為有人要求播放。」
阿夏補充:「請求人是方嵐。你要投訴,就投訴她。」
賀鶴鳴沒有再說話。
林妍上傳了第二份文件。
「這份合同,不是我拿到的第一份。」
舊版合同的第一頁出現。
原創歸屬欄寫著:
節目主創人員共同所有。
正式版同一位置,換成了:
鶴鳴節目部獨立創作。
林妍說:「去年簽約前,我收到的是舊版。」
「後來呢?」方嵐問。
「經紀公司通知我重新簽。」
「為什麼改?」
「他們說集團統一調整版權口徑。」
「你問過原因?」
「問過。」
「他們怎麼說?」
「如果不簽,要承擔全部製作損失。」
阿夏問:「全部是多少?」
「合同沒有寫固定數額。」
「那怎麼承擔?」
「按集團核算。」
阿夏點頭。
「很專業。先不給金額,後面再算。」
林妍沒有接這個玩笑。
她看向合同。
「我去年就發現兩份內容不一樣。今天直播里出現主持人公共分成,我才想到,自己的合同也許不是單獨改的。」
方嵐問:「你要什麼?」
「我拿的是主持費,不是節目結構被改名後的版權收益。」
林妍說:「如果集團能證明原創屬於節目部,我願意承擔後果。如果證明不了,請把真正的創作者寫回去。」
賀鶴鳴問:「你承認自己享受了節目帶來的收益嗎?」
「承認。」
「那你為什麼只說版權,不說收益?」
「因為主持費已經寫在我的合同里。」
林妍把合同翻到薪酬頁。
「我沒有拿過節目結構的轉讓費,也沒有拿過原創收益。兩件事不能混在一起。」
方崇明一直在翻舊資料。
他從文件夾里取出一張折過多次的表格。
「這份在你母親資料里。」
方嵐接過。
表格標題是節目結構分配表。
第一欄:開場問答,由方嵐母親統籌。
第二欄:現場互動,由方嵐母親統籌,孟秋負責文字。
第三欄:觀眾投票,由方嵐母親統籌,陳啟文負責採訪內容。
第四欄:收尾復盤,由方嵐母親統籌,羅青負責音樂。
後面還有十一名原創人員的姓名和署名範圍。
賀鶴鳴說:「沒有集團蓋章,只能算內部草稿。」
「你看過嗎?」方嵐問。
「現在看到了。」
「那剛才為什麼說沒有證據?」
「我說的是集團正式文件。」
陸之衍接入版權系統。
「這張表有掃描記錄。」
屏幕上出現上傳日誌。
文件名稱:節目版權轉讓附件。
上傳日期:二十六年前,節目停播前四個月。
文件頁數:七頁。
當前文件頁數:一頁。
當前頁面是一張空白附件。
陸之衍繼續查。
「原始七頁被替換。」
替換帳號屬於當時的版權部副總監。
方嵐問:「這個人現在在哪裡?」
陸之衍報出姓名。
直播間裡有人認出。
「他現在是鶴鳴集團法務顧問。」
阿夏說:「升職路線挺穩定。」
連線人數突破三千萬。
平台彈出提示:當前內容可能涉及合同爭議,請注意表達。
阿夏讀完後說:「觀眾不要轉髮結論,只轉發原始頁面和合同編號。誰先下結論,誰負責補證據。」
調查組已經站到伺服器旁。
負責人向集團工作人員出示封存通知。
「所有版權文件、財務文件和郵件記錄,從現在起不得刪除、替換或修改。」
賀鶴鳴說:「集團願意重新核算主持人公共分成。」
他看向方嵐。
「但在此之前,方嵐母親的原創身份需要經過集團內部審核。」
方嵐把那張表放回桌面。
「讓被指控的人審核被侵占的人,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