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八點,何穎提前到了辦公室。
她坐下後沒有批文件,先拿起手機翻到宣傳部長李雪梅的號碼,撥了過去:
「李部長,上午十點,你叫上司法局王局長,來我辦公室開個小會。另外通知網信辦的人也來。」
李雪梅沒有多問,說了一聲:「好。」
掛掉電話後。
何穎翻開昨天那份報導的列印件,又看了一遍。
她的目光在那些被替換的關鍵措辭上停了一會兒。
十點整,李雪梅、司法局局長王正國、網信辦主任趙明輝三人準時到了。
何穎指了指對面的沙發示意他們坐下。
自己從辦公桌後面走出來,在三人對面的椅子上坐下來。
她直接開口:
「昨天那篇報導你們都看了。稿子已經撤了,但這件事不能就這麼算了。」
她把那份報導的列印件放在茶几上,翻到用紅筆圈出來的部分,轉向司法局局長王正國:
「王局長,這篇文章里引用的幾份文件,關鍵措辭全部被改寫過。
『建議』改成『強制』,『引導』改成『命令』,『可選擇』改成『強制簽約』。
我們手上有原始文件,對方手上也有——
但他們用的是篡改過的版本。
這種行為,法律上怎麼定性?」
王正國接過那份列印件看了一會兒,然後抬起頭:
「如果能夠證實對方明知文件內容卻被篡改仍進行傳播,並且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就構成了傳播虛假信息、損害商業信譽或政府公信力。
具體到這篇報導,文章引用的是我們的內部文件,但篡改了關鍵措辭。
這屬於事實偏差,不是觀點分歧。
我們可以向對方發正式的律師函,要求公開更正並道歉。」
何穎聽完後沒有立刻表態。
她靠在椅背上,安靜了幾秒:
「那如果對方不回應呢?」
「律師函是第一步。
如果對方不回應,我們可以向省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投訴。
何穎點了點頭,轉向網信辦主任趙明輝:
「你那邊昨天監測到的情況怎麼樣?」
趙明輝翻開手裡的筆記本:
「昨天下午兩點到六點,相關話題在四個平台上的熱度曲線經歷了三次明顯起伏。
兩次出現在轉載高峰,一次出現在縣裡發情況說明之後。
撤稿之後,相關話題的熱度開始快速下降。
另外,我們追蹤了最早轉載的幾個帳號,有兩個是虛擬號,沒有實名認證。
其中那個做本地公眾號的,之前沒有發過類似的報導,應該是臨時接的單。」
何穎聽完後想了一下:
「有沒有發現其他異常帳號在跟進這件事?」
「目前沒有。但我們會繼續監測,如果發現同一批帳號再次集中出現,就能進一步確認是同一套操作模式。」
何穎點了點頭,然後轉向李雪梅:
「宣傳部擬一份律師函,措辭嚴謹一些,把事實偏差逐條列清楚,附上原始文件的複印件和報導截圖的對比。發到那家媒體,要求公開更正。」
她又看向王正國:
「王局長,你幫宣傳部把關一下法律措辭,確保每一個字都有依據。」
王正國點頭:
「好,我下午過來看稿子。」
何穎說完這三件事之後停了一下,目光在三人的臉上掃了一圈,聲音比剛才低了一些:
「這篇報導雖然撤了,但這不是最後一次。
我們每被動應對一次,節奏就被打亂一次。
與其等著下一次輿論再發酵,不如讓對方知道,歪曲事實是有代價的。
律師函只是第一步。
如果對方繼續用其他渠道發布不實信息,我們要有升級方案——向主管部門投訴、向平台舉報、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三個人都沒有說話。
辦公室里安靜了片刻,然後何穎站起來:
「那就先這樣。
律師函今天之內擬出來,王局長下午過來看稿子。
趙主任繼續監測,如果有新的異常動向,第一時間告訴我。」
三人應了一聲,各自起身走出了辦公室。
兩個小時後,李雪梅把律師函的初稿發到了何穎的郵箱。
何穎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措辭比她預想的更克制。
每一條事實偏差都附了原始文件的對應頁碼和原文引用,沒有一句多餘的情緒化表述。
她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然後回了一封郵件:
「可以發了。」
……
下午四點二十分。
省城那家媒體的總編辦門口,一個快遞員把一份牛皮紙信封交到了前台手裡。
信封比普通快遞厚一些,邊角被折了一下,但封口很嚴實。
正面印著「晴順縣委宣傳部」一行字,紅色的抬頭格外醒目。
前台低頭看了一眼,按流程登記了來件信息,然後撥了總編辦的內線電話:
「劉主任,晴順縣委宣傳部來了一份函件。」
總編辦主任劉遠接到電話時,正在看下一期的選題。
他放下手裡的筆,等了幾分鐘,前台把信封送進來了。
他接過信封時,感覺到裡面有一疊紙。
他拆開封口,把裡面的東西倒在桌面上——
兩頁律師函。
一頁原始文件的複印件。
一頁報導截圖的列印件。
還有一張比對說明表,把原文和報導中的表述逐條對照列了出來,差異處用紅色標註,一目了然。
劉明遠沒有立刻翻開律師函,先把那張比對說明表看了一遍。
第一行「建議適度控制種植規模」對應「強制限制種植面積」,中間用紅色箭頭連接,旁邊標註了原始文件的出處和頁碼。
他往後翻,看到「引導農戶科學種植」對應「行政干預市場自由」,「可選擇與廣濟堂簽訂保底協議」對應「強制農戶簽約」。
每一處偏差都附了原件複印件,白紙黑字,沒有留任何解釋的餘地。
他把比對說明表放下,拿起律師函。
措辭客氣但嚴謹。
每一條指控都有對應的法律依據,末尾蓋著晴順縣委宣傳部的公章,落款日期是當天。
他看完了整份函件,然後放回信封里,鎖進了抽屜。
沒有做出任何處置的安排……
另一邊。
何穎下班後,收到了李雪梅的確認消息:
「函件已送達,對方簽收了。」
何穎看完消息,回了一個字:「知。」
她猜測律師函不一定能讓對方公開道歉。
但至少能讓對方知道——
下一次再發類似的不實報導,要付出的成本會比這一次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