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馮搓著手,聲音發顫:
「他……他以前是豐茂的人,經常來我這兒賣廢鐵。豐茂倒了之後他就沒再來過了。
我聽說他進去了,上個月剛放出來。他的字我認識,以前他給我簽過收據,寫得跟雞爪子刨的似的,但有一個特點——他寫數字的時候,最後一筆總是往上翹一下,像是打鉤一樣。你們那張紙條上的數字,也有這個習慣。」
江若嵐把證物袋裡的紙條拿出來又看了一遍。
確實,每一行數字的最後一位,尾筆都微微上挑,形成了一個不算太標準但很有個人特徵的小彎鉤。
這是一個習慣性的書寫特徵,只要拿到「鐵頭」的筆跡樣本,就能做比對鑑定。
「老馮,『鐵頭』的真名叫什麼?他是哪裡人?」
「我不知道他真名,大家都叫他鐵頭。他好像姓耿,住在城東那邊,具體哪兒我也不清楚。
他有一次喝多了跟我說過,他以前跟過沈望山的左膀右臂任鵬飛,專門負責在工地上『處理事情』。
沈望山倒了之後他去公安局自首了一次,判了兩年多,剛出來沒多久。他出來之後來找過我一次,說想繼續賣廢鐵,問我收不收。
我說你有貨我就收,他說行,過幾天拿來。但他後來一直沒來。」
「他來找你是哪天的事?」
「大概是……一個星期前,上周末。」
那個人長得挺凶的,左邊耳朵好像缺了一塊。」
江若嵐把這些信息全部記在腦子裡,站起來對陸錚說:
「耿姓,外號鐵頭,剛刑滿釋放,上周末來過老馮這裡,隨身帶著一個左耳缺了一塊的同夥。
去查,這兩個人現在是本案的頭號嫌疑人。」
……
耿強的真名在當天下午就被查出來了。
他叫耿長喜,四十一歲,義安城東人,有四次前科——兩次故意傷害,一次非法拘禁,一次尋釁滋事。
他的犯罪履歷從十八歲開始,幾乎每隔幾年就要進去一次,最長的刑期是最近這次——因為幫任鵬飛手底下的一個高利貸催收團伙當打手,把一家欠債的夫妻堵在家裡三天三夜,男的被打斷了三根肋骨,女的被嚇出了精神問題。
沈望山案偵辦期間他在外地躲了幾個月,後來在律師陪同下回義安自首,因為有自首情節加上不是核心團伙成員,只判了兩年多。上個月十五號剛從監獄放出來。
專案組調出了耿長喜在監獄裡寫的認罪悔過書,和廢品站紙條上的字跡做了比對。
技術科的鑑定結論只用了幾行字就足夠致命——「二者在數字書寫習慣、起筆力度、收筆弧度及『勾』筆特徵上高度一致,同一性認定概率大於百分之九十九。」
紙條上那些最後一筆往上翹的數字,就是耿長喜寫的。
在押人員檔案里還夾著一張耿長喜的出獄照片。
照片裡的男人剃著緊貼頭皮的短髮,顴骨很高,眼睛不大但眼神很兇,嘴角往下撇著,像是天生就不會笑。
江若嵐把照片傳給陸錚,讓他拿去給老馮辨認。
老馮只看了一眼就點頭了——這就是鐵頭。
「那個左耳缺了一塊的跟他一起來的男人,查出是誰了嗎?」
江若嵐問。
陸錚翻開筆記本:
「還沒有。但我在排查耿長喜的獄友和最近接觸過的人時,發現了幾個有意思的名字。」
他走到白板前,寫下幾個人名,每個名字後面都標註了簡要信息,「耿長喜在監獄裡待了兩年多,同監室的獄友有三個是沈望山案的外圍人員。
一個叫馬彪,外號『瘸子』,以前是豐茂物流的貨運司機,因為參與走私柴油被判了三年,比耿長喜早兩個月出獄。
一個叫丁有田,外號『田雞』,以前是趙彪手下的打手,因為故意傷害被判了兩年半,和耿長喜同一天出獄。
還有一個叫羅蠻子,真名羅大勇,以前是任鵬飛的人,因為非法拘禁和故意傷害被判了三年,去年年底出獄。
這三個人出獄後都沒有正式工作,目前都在義安。」
江若嵐看著白板上那四個名字,沉默了很長時間。
耿長喜、馬彪、丁有田、羅大勇——四名前沈望山團伙的外圍成員,在相近的時間段內陸續刑滿釋放,在監獄裡曾經同監或相鄰監室,彼此認識,有共同的前科背景和人際關係基礎。
他們出來後都沒有正經工作,按照當前的就業形勢和他們的年齡、技能和案底,能找到的合法的謀生手段極其有限。
而廢品回收這個行當門檻低、監管松、現金交易多、從業者大多不喜歡跟警察打交道,正是他們這類人最熟悉的灰色地帶。
宋寶根在沈望山案發後就一直隱姓埋名在廢品回收行當里苟活。
他不知道通過什麼途徑和耿長喜產生了交集——也許是在同一個廢品站賣過廢鐵,也許是耿長喜在獄中從別的獄友嘴裡得知了宋寶根的下落。
總之,耿長喜出獄之後找到了他,然後用一張寫著一串數字的紙條、一輛半夜開到廢品站的車、一桶高濃度工業燒鹼,把這個沈望山案唯一的倖存證人從這個世界上抹掉了。
但為什麼是現在?沈望山已經死了半年,唐遠清死了,任鵬飛和錢守義在牢里,當年的核心犯罪鏈條已經被徹底斬斷。
殺宋寶根已經起不到滅口的作用了——宋寶根當年沒有參與舉報,他知道的事情廖廣成在礦山日誌里已經寫得明明白白,專案組也早就掌握了。
殺他反而會暴露自己的行蹤,耿長喜不可能想不到這一點。除非宋寶根的死不是滅口,而是其他某種更緊迫的理由。
「這串數字查得怎麼樣了?」
江若嵐指著白板上那張紙條的照片。
陸錚搖了搖頭:
「還在查。十七位數字,不符合身份證號的規則,也不是義安本地任何銀行的開戶行代碼。技術科正在用各種加密算法和編碼規則做窮舉匹配,但可能需要更多時間。」
「紙條上的字跡是耿長喜的,但紙條上的內容是另一個人寫的——你看這些數字的筆畫太規範了,跟耿長喜簽名的那種歪扭完全是兩種筆跡。可能是那個左耳有殘缺的同夥。
宋寶根死後紙條被塞進他口袋裡,這張紙條在傳遞什麼信息?是給誰看的?如果只是殺人標記,沒必要用這麼精確的數字。這更像是一張收據,或者交割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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