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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我只是不想下鄉(瞌睡有話說)

2026-08-22 01:35:12 作者: 打瞌睡呢

  那兩個拐孩子的婆媳第一次幹這種事,公安一嚇就全交代了。

  她們當時看見兩個小孩落單就商量好了,男孩是準備抱回去引子,見女孩一直牽著男孩的手也商量過,要是不得已要帶走女孩,回去就送進山里給人家當童養媳換彩禮。

  「我.....」龐大媽被李保國問得啞口無言,又見李保國神色冷厲的盯著李明珠,咬了咬牙。

  她也是沒想到閨女能幹出這種事兒,原本她就是鬧肚子去上了個廁所把孩子讓女兒給看一會兒,回來就見女兒慌張的迎了上來,就聽她說孩子亂跑人多一錯眼孩子就丟了,她信了女兒的話以為孩子還在百貨大樓里。

  上去找薛壯壯的時候把錯都攬在自己身上,也是不想讓兄妹倆起了嫌隙,畢竟老大發展得好,以後明珠和小兒子還要靠著老大。

  尤其是現在,明珠想找個好對象結婚不下鄉,得靠老大家的介紹。

  這可一點差錯都出不得。

  啪!!!

  一狠心,抬手狠狠地給了李明珠一個巴掌,瞬間李明珠的臉就腫了起來,可見是真下狠手了。

  「媽~」

  

  李明珠捂著臉不敢置信的看著她媽,從小到大,她媽沒有伸過她一根手指頭。

  「我沒有.....」

  「呵~行啊,那就去找公安說,我相信以公安的審訊手段,絕對不會冤枉了你。

  倘若真是冤枉了你,我誠心跟你道歉。

  但是。

  你要是真的是故意弄丟孩子,就別怪我追究到底送你去蹲笆籬子。」李保國見李明珠還在否認,只是冷笑一聲,帶著怒意開口。

  拉著李明珠的胳膊,拖著她就朝著公安辦公室走去。

  李明珠嚇得面色蒼白,一隻手被李保國拉著撤不回來,只得踉踉蹌蹌的拖著往前走,另一隻手趕忙拉著龐大媽:

  「媽~我不去....」

  這個年代的人少有不怕公安的,尤其是李明珠這個剛滿十八歲的女孩子。

  「哥...哥我錯了,我就是一時想岔了....我沒想到..嗚嗚嗚~~~」

  李明珠感受到李保國拉著她毫不遲疑的從院子裡往公安的辦公室走,滿臉驚慌的的求饒。

  龐大媽眼底最後一絲僥倖也被李明珠求饒的話擊得粉碎,雖然之前李明珠那心虛的樣子她就心裡有點譜了。

  但是當親媽的,誰願意相信自己的孩子心腸這麼歹毒?

  啪!!!

  龐大媽見李保國腳步沒停,辦公室那邊已經有公安在往這邊張望了,抬手又重重的扇了李明珠一巴掌,把人扇倒在地,止住了李保國繼續的腳步。

  恨鐵不成鋼又帶著不解的看著李明珠問道:

  「你到底是為什麼?你哥嫂對你不好嗎?丫丫和小石頭也是你看著長大的,你怎麼能做出這種事兒?」

  李明珠捂著臉崩潰的邊哭邊說:

  「媽,我也不想的,可是我不想下鄉。

  我也不想匆忙的嫁人,現在嫁人能找到什麼好的?

  我之前跟您說過想把嫂子的工作借來用一段時間。

  等過了下鄉這個風口,我有個工作也能慢慢尋摸個好對象,等我嫁人了就把工作還給嫂子。

  可是您不同意我提這個。

  我就想著要是我能幫嫂子個大忙,是不是嫂子就願意幫我了。」

  原來,下鄉政策下來之後她正好趕上了,工作也找不到,原本是準備聽爸媽的意見家裡迅速給尋摸個有工作的對象嫁出去逃避下鄉。

  可是,這個節骨眼兒,有工作的男同志更加難得找,家裡給尋摸的她一個也沒看上。

  她就想著大哥家雙職工,想讓嫂子把工作轉給她周轉一段時間,等她找到工作或者好對象嫁人了就還給嫂子。

  可龐大媽一聽就搖頭,這個時候鐵飯碗有多金貴她是知道的,自己女兒說得好聽可老大家的也不是傻子,工作轉了再想要回來可是千難萬難,想也知道老大家根本不會同意。

  李明珠就想著找機會故意把孩子弄丟,自己記住孩子丟的方位,給其他人報假消息,等自己把孩子找回來了讓哥嫂承了自己的大人情,再提借工作的事情應該是可以的。


  誰知道,差點真的害了兩個孩子。

  「我也不想的,我以為只是走丟一會會兒我又知道在哪裡,馬上能給找回來,不會出事的。

  哥,我只是不想下鄉。」

  李保國眼睛赤紅的盯著李明珠,怒罵:

  「你為了自己不下鄉,竟然拿我兩個孩子去賭,我....」

  啪!!!

  薛壯壯跟林夏夫妻倆出去以後,抱著快要睡著的小石頭站在派出所門口偷聽著院子裡的動靜,眼裡的怒意越來越盛。

  最後實在沒忍住把懷裡睡著的小石頭塞進了賀凜的懷裡,轉身就進了院子,抬手給了李明珠又一個大嘴巴子。

  「你說的是人話嗎?你不想下鄉就惦記我的工作?

  你不想下鄉就不顧孩子的安全拿我的兩個孩子做筏子?

  你還是人嗎?

  老李,進去叫公安,我要送她去蹲笆籬子。」

  扇完沒解氣,一邊罵一邊又湊上前繼續揍。

  「老大,老大媳婦兒,算龐姨求你們了,求你們看在我這張老臉上,放過明珠一次吧。」龐大媽聽見薛壯壯要報公安,也站不住了,一咬牙直接跪在了李保國夫妻面前,哭求。

  「龐姨這些年對你們可不差,求求你們看在這些年龐姨操持這個家的份兒上,放過明珠吧。

  她沒有壞心的,只是一時想岔了。

  丫丫和小石頭不是也沒事嗎?」

  「哥,嫂子,我知道錯了,不要送我去蹲笆籬子.....嗚嗚嗚」李明珠也急忙爬起來縮進龐大媽的懷裡哭著求饒。

  李保國看著龐大媽跪在自己身前,逼迫自己放過李明珠,眼裡滿是對李明珠的擔憂,還有對他的埋怨。

  原本這邊派出所的公安開始只是看見這邊有爭執,但是李保國沒有喊人,便也沒有過來

  此時,見這邊打起來了,也是有兩個公安出了辦公室走了過來,看著李保國示意了一下地上的母女兩個,詢問:

  「李所,需要幫忙嗎?」

  ..................

  以下是寫文以來一直都有寶子提的事兒,想跟大家聊一聊。

  【親愛的寶子們,

  女主沒有搬空林家,因為她本人跟林家沒有深仇大恨。

  女主過來以後,一點活沒幹,儘快從林家脫離了,一點便宜也沒給林家占到。

  相反,林家算計她,她也找機會報復回去了,林家彩禮不僅沒得到,還全部倒吐出來了還搭了點,林父盼了多少年就想當個幹部的升遷上輩子成了,這輩子這次不僅斷了,也絕了他以後的機會。

  作為債主的原主都明說了不願意報復,女主就沒有必要,冒著被林家纏上的風險髒自己的手?本身只有記憶,就像是看紀錄片一樣,感同身受有限的。

  她跟原主互換資源,平等互換,又不是像那些穿越女一樣單方面用原主的身體重活一次,承原主的情。

  脫離過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正經的。

  憑什麼原主拍拍屁股去投富貴胎,女主還要多此一舉去幫她報她本來不想報的仇?

  至於贍養,那個年代的環境,女主現在這樣占著好名聲,光著從林家嫁出來,以後不管林家父母的贍養問題,乃至於不回娘家,至少到改開前都不會有什麼問題。

  至於改開後,社會環境變了,人的思想發生變化,林家父母扯得下臉皮那就讓他們告,法院判多少五個子女均攤,誰都別想跑。

  至於老賀家,賀父賀母是偏心眼,噁心人。

  但是,他們養大了賀凜,供著上了高中,彩禮,一間房子(那個時候一間房就值350左右),結婚家具面子上義務上都給了。

  他倆是偏心,但是沒有拿賀凜的工資去補貼,那個年代不收孩子工資的家長是真的少。

  賀父賀母的心本就是偏的,要也是不會給的,說出口沒有任何用處,自己還不占理。

  他們自己掙的錢,除了義務外有權利自己處置,為自己的選擇買單就行。

  他們履行義務,咱們就義務對義務。

  他們情緒價值給誰了,老了就問誰去要。


  分家協議白紙黑字,直接給他們三家鎖死就行了。

  咱們只要保證,除了義務不給他們占一點便宜,那兩家不會有好日子的。

  我的男寶女寶,只需要脫離泥潭,向陽而生。

  過得越來越好,人生美滿。

  謝謝寶子們看我一長串的叨叨。

  感謝一直陪伴的你們,真心希望所有的寶子:

  身後有陽光,所行皆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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