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青青哪怕累得,都快抬不起胳膊了。
可面對跟前的「財神爺」,還是努力提起了笑肌,擠出一抹稍稍有點諂媚的笑容。
「呵呵,店裡生意還行吧!」
「可能是參賽獲獎的原因,最近來探店喝咖啡的陌生顧客,比之前明顯要多些。」
樂隊主唱摘下墨鏡,一副領導審查的模樣,輕輕頷首。
「嗯,看來打比賽做宣傳這條路,確實有用。」
他也背著把吉他,一邊跟著藍青青往裡走,一邊頻頻將目光,投向不遠處被人群包圍的方向。
藍青青注意到,這樂隊主唱的吉他包,像是定製款。
不僅選料精緻,做工考究,甚至上面還有精美的刺繡圖案,簡直堪比女明星隨身挎著的名牌包。
不像林鋒,隨身背著的吉他包,邊緣都起毛了。那加寬加厚的肩帶,看起來也差不多快包漿了,一看就很節儉。
樂隊主唱進門時,恰逢一曲結束,林鋒趁著間歇喝水、以及選擇接下來要唱的歌。
當主唱背著吉他包,走到吧檯前時,藍青青已經快走兩步,從吧檯後面,特意給他騰出了一張椅子。
「你先坐!」
「喝點什麼?」藍青青體貼關心地道。
只見對方擺了擺手,從包里拿出了一個水壺,逕自喝了起來。
他一邊喝,還一邊指向不遠處。
「藍老闆,那邊背著吉他在唱歌的,莫非就是與你們咖啡館合作的歌手?」
吧檯後面,藍雨娟淡笑著點頭,「嗯,是他。」
「他作詞作曲都很厲害,唱歌也好聽。」
「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他肯定能憑藉自己的才華和實力,出人頭地的!」
樂隊主唱擦了擦嘴角,聳肩一笑,「那也未必。」
「想要出人頭地,光憑才華和實力是不夠的。」
「最重要的,還是要看運氣。」
「我就知道,有那麼一個歌手,寫詞作曲都是一流的,但長得其貌不揚,一直都不太走運。」
「在行業內混跡了那麼多年,歌沒少寫,但提起他的名字,知道的人少之又少。」
藍雨娟聽到這話愣了一下,不自覺抬頭望向不遠處。
怎麼這樂隊主唱嘴裡說的人,跟林鋒的經歷那麼像?
不過,對方說的那個,應該不是林鋒。
因為這倆人一個是京市做搖滾樂隊的頂流,全國知名原創歌手;另一個,只是流竄在湘南城市各個角落,一名靠走穴、賣唱的流浪藝人。
他們之間,應該不會有交集才對。
恰逢此時,吉他聲緩緩傳來,響起了又一首歌的前奏。
剛才還態度高高在上,準備先看會兒熱鬧的主唱,一聽這吉他前奏,瞬間有些繃不住了。
他的臉上,也露出了格外凝重的神情。
「你們店裡這歌手,吉他彈得倒是不錯。」
著前奏越往後聽,樂隊主唱心中越是感到震撼。
當林鋒開口唱出第一句時,樂隊主唱終於坐不住了。
「什麼情況?」
「這不是我們樂隊,正在準備發布的新歌嗎?他怎麼會唱?」
樂隊主唱「砰!」地拍向吧檯,傳出一陣巨響,隨後騰一下站了起來,惱怒道:
「哪裡來的小偷!」
「這是你寫的歌嗎,你就敢隨便亂唱?」
雖然樂隊裡的大部分歌曲,名義上打著原創旗號。
實際上,卻都是經紀人悄悄從其他原創歌手的手中,花重金購買的。
如今他們的新歌還沒發行,外面的小咖啡館裡,就開始有其他名不見經傳的歌手,開始傳唱。
這若是被人錄成視頻,不小心傳到網上,留下了證據。
那今後他們的新歌發行,再說是原創,可就立不住腳了。
吧檯實木大板上的東西,被震得離桌蹦了蹦。
那樂隊主唱還沒等到前面歌手的回應,自己的手已經震麻了。
「嘶~,真疼。」
他彎腰將手掌捂在身前,緩了幾秒後,臉上露出了痛苦面具。
「怎麼回事?剛才說話的是誰?」
「好像是剛進來的,開著輛蘭博基尼,也背著一把吉他,估計也是個歌手。」
「這歌的前奏還挺好聽的,真不能繼續唱嗎?」
剛才還沉浸在聽歌氛圍里,正準備接著往下聽的顧客們,開始交頭接耳地議論起來。
「這歌是我的,詞曲都是由我編寫,我當然可以唱。」
不遠處,林鋒拿起話筒,對著吧檯方向進行了簡單回復。
「先生,如果你是來喝咖啡、或者聽歌的,還請保持安靜,不要影響其他人。」
說完,林鋒的手指再次撥動了弦,自然悅耳的曲子,從他指尖涓涓流出。
樂隊主唱冷了臉,拎著吉他穿過人群,直接擠到了最前面,毫不客氣地道:
「你說剛才那首歌,是你原創的,你有什麼證據?」
林鋒聞聲抬頭,頓時一愣。
他神色微微閃爍,一眼就認出了眼前的主唱。
但很顯然,對方興許聽過「林鋒」這個名字,但從來沒見過他。
並不知道眼前這個男人,就是與自己樂隊有著長期合作的林鋒。
林鋒盯著對方看了一會兒,低聲笑了:
「我唱自己的歌,想唱就唱,哪裡又需要什麼證據?」
「不過,你若是非要說,我剛才彈的前奏,跟你即將發行的新歌撞了,那我可以選擇今天不唱了,再換一首歌。」
對方雖然沒認出自己,但畢竟是自己的金主,林鋒第一天來咖啡館駐唱,也不想給藍雨娟惹麻煩。
因此想著,自己先主動退一步。
奈何,對方像是抓住了他的錯處,根本沒想過和解和放手。
「這明明是你偷竊的歌,你還敢說自己是原創,想唱就唱?」
「年紀輕輕,奈何做賊,居然還覺得自己有道理了?」
「你信不信,我找律師去告你,讓你賠的傾家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