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陷入了僵局,顧客一看有熱鬧可看,都偷偷打開了手機,開始錄像。
「不好意思!」藍雨娟一看情況不對,連忙放下手裡的活,趕過來了解情況。
「這件事情,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那京市來的樂隊主唱,沉著臉道:「藍老闆,你問他吧!」
藍雨娟轉身的間隙,暗自呼出一口氣,然後用詢問的目光,望向坐在聚光燈下的林鋒。
只見林峰挑了挑眉,乾脆起身收起了吉他。
然後拿起自己隨身攜帶的水壺,「咕嘟,咕嘟」喝了好幾口,方才擦擦嘴角道:
「哼,他說我剛才唱的歌,是偷竊的,還要請律師告我。」
「藍老闆,你幫我問問他,有證據嗎?」
「他是發行過呢,還是已經註冊了版權?」
「又或者,他能翻出之前,他創作這首歌時的手稿?」
「真說起來,她他也是個有名有姓的公眾人物,說話做事得講證據吧!」
涉及到歌曲版權,藍雨娟敏銳覺察到了什麼。
她環顧了一圈周圍,看到許多人已經悄悄開始錄視頻,若是回頭放到網上胡亂解讀,還不知道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要不這樣,這裡人多,說話不方便。」
「就當給我一個面子,咱們換一個地方,坐下來慢慢聊吧!」
林鋒倒是很爽快,當即就點頭同意了。
倒是旁邊的這一位,從京市來的樂隊主唱,注意到周圍好多人都拿著手機在錄像,知道肯定是攔不住了。
這首歌絕對是屬於樂隊的,他非常肯定。
因為他第一次哼唱這首歌的時候,內心就對那位「怪才」的創作才華,深深折服了,印象非常深刻。
對方有一句話說的沒錯,他可是有名有姓的公眾人物。
此時若是被人拍到,他因為原創的問題,跟一個無關緊要的小角色,躲到後院去談私了。
今後若被有心人翻出來,還不知道會被傳成什麼模樣。
既然他有理,那他就要堅定立場,必須透明、公正地處理這件事情。
「不行,若是對方行得正、坐得直,那還有什麼話,需要藏頭藏尾,躲到後院去背著人說?」
「藍老闆,這件事情涉及到原創版權,沒什麼好商量的。」
「要麼,他現在承認,背地裡通過一些不恥的手段,竊取了我們樂隊的創作成果,並且當場給我道個歉。」
「那這件事情,我看在藍老闆和陳總的面子上,就算是揭過去了。」
「反正他只談了個前奏,哼唱了第一句,後面的並沒有唱出來,也不是完全不能原諒。」
「可若是他死不悔改,那就等著接律師函吧!」
藍雨娟實在沒想到,這麼沒腦子的樂隊主唱,到底是怎麼一步步走到現在的?
真的有人,事業一帆風順是純靠顏值和運氣嗎?
她都把台階遞到腳下了,還傲嬌地站在懸崖邊,說什麼都不下來?
「先生,你相信我,這肯定是個誤會。」
「鋒哥的才華,是不管圈內人還是圈外人,都非常認可的!」
「鋒哥自己作詞、作曲的原創歌曲,非常多,而且今天下午,不過是個簡單的小演唱邀約,根本沒有剽竊的必要。」
「況且,他今天下午演唱的這些歌曲,都是隨機的,興許是碰巧撞開頭的旋律了?」
「要不然,這樣吧!正好再過一個多小時,咖啡館也該打烊了,今天下午的演唱就到這裡結束。」
「店裡有一款冠軍豆,現在正是最佳賞味期,我請二位喝杯咖啡,如何?」
面對藍雨娟的善意,林鋒再次點點頭,溫和笑著應了,「嗯,可以。」
「不行!」樂隊主唱堅決不和解。
林鋒越是想撤退,他越是想要進攻。
那樂隊主唱看了一眼旁邊,聚光燈下空出來的高腳椅子,當即摘下了自己的吉他。
「這小子剛才不是說,我怎麼能證明,剛才那首歌,是我原創的嗎?」
「好,我現在就證明!」
「他剛才不是只彈了前奏,唱了第一句嗎?我現在把整首曲子,當場完整的彈唱一遍,那你們總該信了吧?」
那樂隊主唱手裡握著把吉他,目光堅定地往聚光燈下走去。
眼看他馬上就要走到中間時,林鋒最後一次,伸手攔了一下對方。
「算了,不過是件小事,真沒必要較真。」
「再說了,你確定這一首歌,真是你親自作詞譜曲的嗎?」
林鋒說後面這句話的時候,刻意壓低了聲音。
除了身在局中的倆人,周圍其他離得遠的人,根本就聽不見。
樂隊主唱愣了片刻,後背一涼,瞬間生出了一絲退意。
可很快,他就覺得自己的權威受到了質疑,對方明顯是在攻心,企圖嚇退他。
「哼,什麼意思?」
「這首歌不是我原創的,難不成,還能是你原創的?」
「到底是怎麼回事,你我心知肚明!」
「你就給我等著,一會兒被釘在恥辱柱上吧!」
樂隊主唱說完,故意用肩膀狠狠撞向林鋒,然後徑直坐上了林鋒剛才坐的位置。
很快,吉他聲起,熟悉的前奏來了,對方竟然真的將整首歌,完整地彈唱了一遍。
隨著最後一個撥弦動作,利落收尾,現場一片譁然。
「我去!照這麼看,這首歌還真是剛才那歌手剽竊的?」
「只是沒想到,居然會被正主撞見,抓了個現行!」
「剛才那歌手雖然歌唱的還不錯,人看著也還挺老實,沒想到居然真能幹出竊取別人原創歌曲的醜事來!」
「嗐,現在的人呀,都慣會偽裝,知人知面不知心!」
現場的議論聲,開始一邊倒的偏向那樂隊主唱。
「對了,我剛才好像看見,這正主是開豪車來的,對吧?」
「對對對,我也看見了!」
「你們想想呀,人家都已經那麼有錢了,若不是自己的原創作品真的被人剽竊了,怎麼可能會自降身段,當場來維權呢?」
「就是,就是!」
藍雨娟站在旁邊聽著,都忍不住扶額,根本聽不下去了。
「各位,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後續還需要明確的證據。」
「並不是說,誰能完整的彈出這首歌,就能證明誰是原創。」
「若是按照你們這樣的理解,那剛才我們店裡的合作歌手,明明也能完整地唱出來,為什麼就不能證明,他是原創作者呢?」
「難不成,就因為他來的時候,沒有開一輛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