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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三哥呢?

2026-08-24 01:11:10 作者: 佚名

  「突突突……」

  拖拉機冒著灰煙,漸漸地與星火公社漸行漸遠。

  李雲蘭擦掉了眼眶裡的熱淚,看著逐漸與星火公社拉開的距離,心情也格外的複雜。

  當年,她是上趕著要嫁給王遠超的,為此還不惜奉子成婚,才逼的娘同意她嫁到星火公社來。

  當時,她想的是嫁給王遠超後,能吃上商品糧,因為王遠超是過用單位的職工,不是農業戶口,所以每個月都有商品糧的配額。

  再一個,就是王遠超的工作旱澇保收,這在當時可比在地里刨食的農民強多了。

  當時,她想逃離農村,王遠超已經是她最好的選擇。

  只是,想法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嫁到王家,能吃上商品糧不錯,可嫁到王家後,她家務沒少干,洗衣做飯、端茶倒水,伺候婆婆,空閒時間還得打零工,掙錢維持生計。

  王遠超雖然是國營單位的職工,有一份旱澇保收的工資,可這份工資一到手,大部分就交到了馮翠蘭的手裡,小部分他自己留著買煙。

  平時她有個頭疼腦熱、感冒發燒,自己兜里沒錢的時候,想要問王遠超或者馮翠蘭那點錢,去公社衛生院開點藥,還得低聲下氣,完了等她好不容易打零工掙了點錢,還得把錢給還回去。

  從那時候起,李雲蘭就動過離婚的念頭了。

  但想著是自己上趕著要遠嫁,為了嫁給王遠超,她還上趕著先懷了王遠超的孩子來逼家裡同意,到最後還是生生忍下了離婚的念頭。

  後來,生下芊芊後,生米都已經煮成熟飯,再想著離婚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於是,洗衣做飯、端茶倒水、打零工掙錢、帶孩子就在稍後的時間裡成了她生活的全部。

  可自己的退讓、隱忍,卻沒能換來王遠超和馮翠蘭的認可,反而因為她生的是個女兒,就經常遭受到王遠超的白眼,以及馮翠蘭指桑罵槐的謾罵。

  直到上次從娘家回來後,馮翠蘭想把她的東西據為己有……

  「娘,我是不是很傻?」

  拖拉機的車斗里,看著道路兩旁光禿禿的樹木不斷倒退的掠影,李雲蘭看向黃志芳,忽然開口問。

  

  「哪有這麼說自己的,誰都沒長前後眼,也不能未卜先知,沒嫁給王遠超之前,你知道他是啥樣,能知道他娘是啥樣?」

  黃志芳開導說道。

  這年代處對象,只要看對眼了,一般很快就會結婚。

  要是兩家距離近,還可以通過別人,來了解一下對象一家是什麼樣的人。

  可瓜皮溝村和星火公社距離上百里,當初媒人說要給李雲蘭介紹對象的時候,就說對方是個帥小伙,大高個兒,還是國營單位副食品店的售貨員。

  穩定的工作,旱澇保收的收入,還有每個月定額的商品糧……

  這麼好的條件,是個姑娘都的迷糊,何況是出身農家的李雲蘭。

  那時候,家裡也窮啊,不說經常吃不飽飯,但肯定沒有嫁給一個在國營單位上班的男人強。

  後來,王遠超還到向陽公社,和李雲蘭見過幾次面,又到清河縣城逛過街。

  國營單位,大高個的帥小伙,這無疑是很多出身農門,想要飛上枝頭的姑娘巴不得嫁的對象。

  那會兒,李雲蘭眼皮子淺,也沒想這麼多,為了嫁給王遠超這麼好條件的,就先懷了孩子,逼家裡同意她遠嫁。

  當時,黃志芳是不同意的,李雲石也不同意。

  就連李雲山,那會兒雖然遊手好閒,但也是不同意。

  黃志芳是擔憂李雲蘭遠嫁會在婆家受欺負,娘家人幫不上忙,李雲石和李雲山的想法,也是和黃志芳大差不差。

  不過,李雲蘭硬是要嫁,還懷了王遠超的孩子,家裡想不同意都不行了。

  而為了李雲蘭遠嫁有面子,也有底氣,家裡當時還借了一筆錢,給她打造了一套三十六條腿,作為陪嫁。

  一般情況下,這三十六條腿,應該是男方準備的才對。

  但就像黃志芳說的,誰都沒長前後眼,誰也不能未卜先知。

  他們哪能知道,李雲蘭遠嫁幾年後,竟然落得個被王遠超和馮翠蘭家暴的下場。

  要是早知道這樣,當初就該綁著李雲蘭,把她拉去衛生院把孩子給打了,也不會讓她嫁給王遠超這麼個玩意兒。


  可是,這都是事後諸葛亮,但人卻要往前看。

  儘管李雲蘭離婚了,可黃志芳也沒有說苛責她的話。

  說到底,李雲蘭畢竟是她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是她的親骨肉,離婚是一件挺可憐的事,她不會再去苛責。

  相反,李雲蘭離婚後,能回到她身邊,黃志芳還打心裡高興。

  離婚怎麼了?

  離婚又不犯法,也不代表她的女兒不好。

  恰恰相反,是她的女兒太好了,王家接不住她的這份好。

  而且,李雲蘭還年輕,才二十五歲,離婚後,她完全可以再找個對她知冷知熱的男人,重新組建家庭。

  「可是,我讓家裡人擔心。」李雲蘭說道。

  當初,是她上趕著要遠嫁,結果在婆家被欺負了,卻是娘家人大老遠趕夜路來給她撐腰,她心裡過意不去。

  「你三哥也讓娘和你大哥擔心了好幾年,現在你三哥不也學好了嘛。雲蘭啊,人要往前看,千萬別回頭看。」

  黃志芳溫和地笑著說道。

  「人要往前看,別回頭看!」

  李雲蘭把黃志芳的這句話記在了心裡,她頭一歪,擱在黃志芳的肩膀上,不說話了。

  來自西伯利亞的寒風呼呼地從耳邊吹過,冬天的曠野在兩邊向後倒退。

  芊芊被李雲梅緊緊地抱在懷裡,用棉大衣把這小丫頭給包裹嚴實了。

  「姨,以後我就要在大舅家生活了是嗎?」



  李雲梅憐愛的摸了摸芊芊的小腦袋。

  「喜歡,我可太喜歡在大舅家生活了,天天都有肉吃,也不用被罵是賠錢貨,還有大表哥和二表哥,還有豆豆姐姐跟我一起玩。」

  芊芊開心地說道。

  李雲蘭聽著女兒芊芊童言無忌的話,愣了一下後,臉上浮現一抹釋然的微笑。

  是啊,離婚就離婚,反正在王遠超家裡,她也是馮翠蘭嘴裡不會下蛋的母雞,芊芊是賠錢貨。

  既然在王家不受待見,現在又離婚了,她更要把自己的生活過得精彩,把芊芊養好、教好。

  她想起了芊芊剛出生的時候,孩子剛從產房裡抱出來,馮翠蘭就急忙向護士打聽是男孩兒女孩兒,當聽到護士說是女孩兒的時候,馮翠蘭一臉嫌棄地閃到一邊,連孩子都懶得抱一下。

  王遠超雖然從護士手裡抱過了孩子,但她能看出來王遠超抱得很勉強,要不是馮翠蘭沒抱芊芊的話,王遠超也根本不會出手抱一下。

  後來,回家坐月子的時候,馮翠蘭也因為她生的是個女兒,根本就沒有盡心盡力地照顧好她,弄得她落下了月子病。

  後來,還是回娘家的時候,娘和大哥知道後,找了一位老中醫,給她開藥,調理身體,才把她的月子病給治好。

  那時候,看著娘和大哥心疼她,又想到王遠超和馮翠蘭對她的態度,和娘、大哥大相逕庭,從娘家回星火公社的那天,她抱著孩子,坐在客車上哭了。

  那時候,她心裡難受。

  她知道,無論是王遠超,還是馮翠蘭,從沒有真正把她當成王家的一份子,她只是個給王遠超生兒子,傳宗接代的工具人。

  可她又不敢和王遠超離婚,因為遠嫁是她要遠嫁的,娘和大哥都勸過她。

  自己走的路,跪著也要走完。

  這樣子的日子,她過了幾年,也忍了幾年。

  直到前幾天,馮翠蘭想把娘塞給她的麥乳精,還有二姐給她織的圍巾據為己有,還趁著自己不在家,偷三哥給她的私房錢,矛盾爆發了,她和馮翠蘭打了起來。

  王遠超下班回來,見到她和馮翠蘭打起來,也過來幫馮翠蘭一起打她。

  混亂中,馮翠蘭拿東西砸過來,她的頭被砸破。

  要不是鄰居馬大娘心善,把她送到公社衛生院,她或許就交待在王家了。

  再後來,就是給娘家打電話。

  可沒打電話前,她是猶豫了,因為星火公社和娘家距離上百里地,現在又天寒地凍的,娘家人會來嗎?

  可是,讓她沒想到的是,娘家人不僅來了,還是趕了上百里的夜路連夜來的。


  而且,大哥還把村裡的年輕獵戶,都給叫過來,給她撐腰。

  娘和二姐不但把馮翠蘭給抽了大嘴巴子,三哥更是把馮翠蘭給扔進了茅坑裡。

  原來,家的溫暖,並不會隨著她遠嫁而消失。

  在她需要的時候,她的家人們,會出現在她身邊,為她遮風擋雨,為她披荊斬棘。

  所以,接下來的人生,哪怕她遇到艱難險阻,可李雲蘭知道,她的家人——娘、大哥、二姐、三哥……他們都在自己身邊,會在自己需要的時候,向自己伸出援手。

  因為她,是值得被愛的。

  不過,她環顧了一圈,卻沒發現三哥李雲山的身影。

  「娘,三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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