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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一刀封喉

2026-08-11 12:53:00 作者: 半路江湖人

  法官轉向許志遠:「原告方,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許志遠沉默了幾秒,然後開口了。

  「審判員,我知道我們過去做了很多錯事。但是,張飛的血液里流著我們的血。我們不是要搶走他,我們是想彌補。他應該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應該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他越說到後面聲音越輕,眼眶也微微泛紅,看起來恰到好處,既不過度煽情,又足夠讓人動容。

  法官聽完,低頭在紙上寫了幾個字,然後抬頭:「被告方,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孫律師看了張弛一眼。

  張弛收到了那個眼神。他往前邁了半步,然後停住,把一隻手放在桌面上。

  「審判員,我想說幾句話。」

  法官看了他一眼:「可以。」

  張弛沒有看許志遠,也沒有看林曉。他看著法官。

  「我沒有讀過什麼書,也不懂什麼法律條文,我只知道一件事——張飛是我兒子。」

  

  「五年前,我把張飛抱起來的時候,他那么小,小到我一隻手就能托住。他的眼睛還沒睜開,臉皺皺的,像一顆沒長開的豆芽,裹在一條藍色的小毯子裡。」

  「這些年來,我從來沒有覺得自己是在『養別人的孩子』。他每一次生病、每一次換牙、每一次考了滿分、每一次摔跤哭鼻子……都是我陪在他身邊。」

  「開庭之前,張飛問了我一句話。他問我:『他們要帶我走嗎?』我問他:『你想走嗎?』他說:『不想。』」

  「我知道在法庭上,未滿8歲的孩子的話不一定算數。但我希望審判員能知道——他心裡那個爸爸,是我。」

  他說完了,退回被告席。

  法官在筆記本上寫了一個字,然後抬起頭:「下面,法庭將聽取張飛本人的意願。書記員,請安排孩子入場。」

  張弛的身體微微繃緊了一下。。

  法庭側面的門打開了。一個女法警牽著一個小孩的手走進來。張飛今天穿著校服,藍白相間,袖口卷上去一截,露出細瘦的手腕。他走進法庭的時候,目光先是落在法官身上,然後落在張弛身上,然後落在對面那兩個人身上。他的目光在許志遠臉上停留了不到一秒,又收回了。

  法警把他領到法官席旁邊的證人椅上。椅子有點大,張飛坐上去的時候,腳夠不到地面,懸在半空,像坐在鞦韆上。

  法官的聲音溫和了一些:「張飛小朋友,你認識法庭上這些人嗎?」

  張飛轉頭看了看:「那是我爸。」他指著張弛。「那兩個我不認識。」

  許志遠的嘴唇動了一下。他沒有說話,但他放在桌面上的手微微抖了一下。

  「那你能不能告訴我,你希望跟誰一起生活?」法官的聲音很輕。

  張飛想了想,把右手舉起來,指向張弛,手指特別堅定。

  「跟我爸。」

  「你能告訴我為什麼嗎?」

  張飛想了想:「因為他會給我炒飯……雖然他最近炒得有點咸。而且他會帶我去吃燒烤,雖然說了三個星期才去,但最後還是去了。他還說過帶我去迪士尼,雖然到現在也沒去,但他說了大後天就去,我相信他。」

  法庭里安靜了一瞬。孫律師微微低了一下頭,像是在掩飾什麼。張弛看著張飛,沒有說話,但他的喉結上下動了一下。

  張飛又說了一句,聲音變小了一些,像是在說一個秘密:「而且他是我爸爸,不是別人。」

  法官看著他,笑了:「好。法庭知道了。」

  「法官,我方當事人對孩子的影響力和情感紐帶確實存在,但這並不能否認原告方的血緣關係。」對方律師站起來,語氣明顯比剛才弱了一些,像是在做最後的掙扎。「血緣關係無法替代。被告方無法提供正式收養手續,而原告方有血緣證明——」

  孫律師翻開文件夾最後一頁:「法官,這是原告許志遠在2013年於澳洲的公司欠款訴訟記錄、當前仍未結案。以及原告當前的移民申請狀態,可以證明原告方過去的五年並不穩定,而未來的五年也同樣存在不確定性。」

  「而被告張弛,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完整的社保記錄、持續的撫養事實。我不否認原告方確實與孩子有血緣關係,但法律看的是誰更能給孩子穩定的生活。這個人,顯然是張弛。」


  對方律師張了張嘴,最終沒有反駁。

  法官點了點頭,收起手中的文件,目光掃過法庭里的每一個人:「經法庭審理,原告方對張飛缺乏實際撫養,遺棄事實清楚。法庭認為,張飛的最佳利益由被告張弛繼續撫養。原告許志遠、林曉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監護權歸被告張弛所有。」

  「休庭。」

  法槌落下,「咚」的一聲,在空曠的法庭里迴蕩了很久。

  張弛坐在椅子上,沒有動。他看著張飛被法警牽下證人椅。張飛朝他這邊跑過來,一把抱住了他的腰。

  張弛低頭,下巴輕輕擱在張飛的頭頂,感到孩子的腦門溫熱,伸手拍了拍張飛的後背。

  許志遠站起來,拿起公文包,沒有看任何人,轉身走向出口。林曉跟在他身後,低著頭,腳步很快。兩個人走到門口的時候,許志遠的腳步停了一下,像是想說什麼,但他最終什麼也沒說,推開門走了出去。

  熊初墨手裡拿著一瓶水,看到張弛走過來,把水遞了過去。然後他的目光越過張弛的肩膀,看了一眼法院大門的方向,許志遠夫婦已經不見了蹤影。熊初墨的臉突然垮下來,那股子玩世不恭的勁兒瞬間被一股火氣頂替了。

  「張弛,我跟你說,這事兒不能就這麼算了。」

  張弛擰開水瓶蓋子,喝了一口:「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那倆賤人害的你被禁賽五年,我們還沒找他們麻煩,他們倒好,反過來起訴咱,現在輸了官司就想拍拍屁股走人?哪有這麼好的事?我告訴你,就得告他們遺棄罪!讓他們進去蹲兩年!不蹲也得留個案底,以後走到哪兒都夾著尾巴做人!」

  「熊總剛才說要告他們遺棄罪?」孫律師正好聽到熊初墨的話。

  「對!」熊初墨轉過身看著她,「孫律師,你來得正好。你剛才也聽到了,那兩口子在法庭上說的話,那些狡辯,你都聽到了。我繼續委託你,咱們也告他!讓他們知道什麼叫代價!」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我不建議這麼做。」孫律師聲音依然平穩。

  熊初墨錯愕道:「為什麼?」

  「不划算啊。」

  孫律師往前走了兩步,站在熊初墨面前。她把文件袋換到另一隻手上。

  「遺棄罪是公訴案件,不是你告到法院就直接立案的。你要先去公安機關報案,由警方決定是否立案偵查。這個階段,你說了不算。」

  「那就報案啊!我們證據不是挺多的嗎?」

  「撫養權官司的證據,和刑事犯罪的證據,是兩個標準。」孫律師的語氣依然不急不緩。

  「民事官司,我只要能證明『張弛更有能力撫養孩子』就夠了。但刑事案件需要證明『許志遠夫婦的遺棄行為達到了情節惡劣、嚴重危害了孩子的生命安全』的程度。」

  她頓了一下:「張飛被放在張弛的車上,沒有凍著、沒有餓著、沒有受傷。警方評估的時候,會認為他們雖然不負責任,但沒有達到刑事犯罪的嚴重程度。而且還有一個最要命的事——追訴時效。」

  「追訴時效?」熊初墨皺了皺眉。

  「對,追訴時效。遺棄罪是繼續犯,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追訴時效。他們把孩子放在張弛車上的那一刻,遺棄行為就持續存在,直到張飛被正式收養、建立了穩定的撫養關係。這是五年前的事了。遺棄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五年有期徒刑,追訴時效也是五年。就算按沒有超過時效算,也快到臨界點了。真要打這個官司,光是跟檢方爭論有沒有過時效,就夠扯上好一陣了。」

  熊初墨張了張嘴,又合上了。

  「而且一旦你報案,警方立案,張飛作為『被害人』必然會牽扯到他。他今天已經在法庭上坐在那把很高的椅子上回答過問題了,你能讓他再去公安局再面對一次嗎?」

  這句話說完,大家瞬間安靜了下來。

  「那……就這麼算了?」熊初墨聲音比剛才低了一些。

  「你們花時間去告他們遺棄罪,他們把張飛的名字重新拉回案卷里,讓他在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之間轉一圈……這筆帳,怎麼算都是虧的。」她說得很實在。

  「算了。贏了就行了。」張弛說。他的聲音很平靜,沒有在壓抑什麼,是真的已經放下了。

  熊初墨看著他,過了兩秒,肩膀終於鬆了下來。他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後頸,長出一口氣:「行吧。那就這麼著。不過我跟你說,要是那兩口子以後還敢回來折騰,我不管什麼時效不時效,我肯定告死他們。花多少錢都行。」


  「行。」張弛笑了一下。

  「走了,吃燒烤去。」

  「上次那家?」

  「對!」

  「張飛也去?」

  「廢話,他是今天的MVP,怎麼可能不帶他去?你沒聽他今天在庭上吐槽你不帶他吃燒烤嗎?」

  「……這小兔崽子!別點牛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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