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沒跟邪神吃過飯,但他見過邪神。
很巧的,《邪神的餐桌禮儀》這本書里,記錄了一個名叫「阿亞塔」的邪神,王凌認識。
書里說這阿亞塔是「森林之母」,這話對,也不對。
準確的說,阿亞塔是「森林惡魔之母」,是芬蘭-烏戈爾神話體系中的一個次級邪神。
在《餐桌禮儀》這本書里,阿亞塔被描繪成一個獨居在林中沼澤里的老婦人,她會用七彩蛇卵、水鳥內臟燉湯招待在沼澤中迷路的旅人,會用毒蛇奶、野獸心頭血混著毒漿果釀造血酒招待森林中的獵人。
與她共宴的規矩更是荒誕:吃下的所有食物必須全數吐出,再將嘔吐物原封不動咽下,美其名曰「二次深度品鑑」,稍有不從便會被毒蛇拖入沼澤溺斃。
王凌看著看著便笑了,這作者的臆想未免太過離譜。
在王凌的認知里,阿亞塔可以變化為噴火巨龍、多頭巨蛇,確實常以醜陋老嫗形象示人,不過她並不會招待誰,她只會把出現在她面前的人類變成納垢的大便。
她能召喚瘟疫、散播疾病、操控野獸襲擊人類,以吞噬旅行者、污染水源為樂。
而且書里提到的七彩蛇卵,王凌當年殺了阿亞塔之後確實獲得過幾個。
那確實是一件寶物。生吃後,可以獲得百毒不侵的體質,免疫沼澤瘴氣、屍毒、毒蟲叮咬;皮肉外傷數分鐘內即可癒合,中度失血、骨折的癒合速度是常人的十倍;同時還能覺醒黑暗視覺,在完全無光的環境中視物如常。
最後,吃下七彩蛇卵的人,有概率獲得預知夢能力,每月會隨機出現1至3次預知夢,不過預知內容大多雜亂無意義,很可能是跟自身無關的瑣事,比如夢到一周後里約熱內盧一名警察被毒販槍殺,或是三天後北海道一名上班族遭遇車禍之類的。
關鍵是七彩蛇卵極其珍貴,必須生食才能保留全部功效,一旦經過高溫烹煮,所有能力都會徹底消散。
僅憑這一點,王凌就能斷定,這本書里的內容全是憑空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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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次拿起那本書,翻到書封,在右下角看到個花體簽名。
他努力辨認了一下,確定是「Murphy」。
「墨菲?」王凌挑了挑眉,轉身走到中間的胡桃木展台,隨手抽了本封皮畫著盤繞毒蛇的書籍,翻到封底,一模一樣的簽名。他又連著抽了三四本,作者全是這個墨菲。
王凌再次被氣笑了,合著這一整個書店的黑書,全是這一個人寫的?
這他媽不是純純的紙質公眾號嗎?開局一個驚悚標題,內容全靠瞎編,還他媽搞量產了?
他往吧檯那邊瞟了一眼,看到吧檯側面釘著一塊打磨得發亮的胡桃木牌,上面用燙金字體刻著一行很囂張的文字:凡你所求,此間皆有。
行,夠狂,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真什麼都有。
王凌走過去,用指節輕輕敲了敲台面。
女店主抬起頭,金邊眼鏡滑到了鼻尖,露出一雙淺褐色的眼睛,眼神里明明白白寫著「Get off my back!」。
「我沒找到我想要的書。」王凌靠在吧檯上,攤了攤手。
「你要找什麼?」女店主的聲音清冷平緩,帶著點知性的沙啞,很符合她的氣質。
王凌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少婦白潔》,要插畫版的。」
他指了指旁邊的木牌:「不是說什麼都有嗎?」
女店主盯著他看了兩秒,也沒反駁。她面無表情地放下手裡的書,站起身,轉身走向吧檯後面那個半人高的藤條編織箱。
她彎著腰,撅著屁股在裡面翻找,米白色的沙褲被撐得緊繃,王凌的視線不由自主地飄了過去——好傢夥,這屁股比她肩膀還寬。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屁股大過肩,快樂似神仙。
王凌趕緊摸了摸鼻子收回視線,眼角餘光卻掃到了女店主剛才看的書。封皮粉粉嫩嫩的,上面寫著:《高冷霸總狠狠愛,重生軟寶夜夜哭》。
王凌:「......」好書!
原來你是這樣的店主,那我們之間應該很有共同話題了。
不算大的藤條箱,女店主翻了足足有三分鐘,才直起身,拿著一本深藍色封皮的書,遞給王凌。
「兩百刀。」女店主說。
王凌看了一眼書名,《Madam Snowy》,手寫的花體字,看著還挺像那麼回事。
「我先看看,別是盜版的。」他伸手就要去拿。
女店主手腕一翻,把書抽了回去,面無表情的說道:「指定書籍,先結帳,再閱讀。概不賒帳,概不退換。」
行,霸王條款。
王凌撇撇嘴,從錢包里抽出兩張富蘭克林,「啪」地拍在吧檯上。
女店主這才把書遞給他。
王凌翻開,裡面果然全是手寫的字跡,還配著不少鉛筆插畫。
這插畫畫得確實有水平,線條朦朧曖昧,露一點兒不露一點,剛好卡在能過審又讓人浮想聯翩的地步。
但這書里的內容,跟他鑑賞過的不太一樣,內容講的是一個叫Snowy的巴黎女人和幾個男人之間的愛恨糾葛,文筆細膩,但也只是細膩,完全不像原版那樣狂猛粗暴,用最直接的方式批判現實。
可越往下翻,王凌越覺得不對勁,總覺得有些句子眼熟得離譜。
直到他翻到第17頁,看到了一段熟悉的文字:
「I am not rich enough to love you as I would nor poor enough to love you as you would.
Let us then forget, you a name which must be indifferent enough to you, I a happiness which has become impossible.」
這段話,王凌上學的時候可是專門背過的,就是為了騙,啊呸,是用來跟文藝女青年找共同話題的。
這段話翻譯過來就是:我不夠富有,不能像我希望的那樣愛你;我也不夠貧窮,不能像你希望的那樣被你愛。不如就此互相遺忘,你忘掉一個無關緊要的名字,我忘掉一場無緣成真的幸福。
這他媽是《茶花女》里的原話!作者是小種馬!
跟你這個狗屁墨菲有半毛錢關係啊!
合著不僅瞎編邪神菜譜、亂寫祭祀規矩,還他媽光明正大抄襲世界名著是吧?
王凌當場就把書拍在吧檯上,扯著嗓子喊道:「日內瓦!退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