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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為你寫書

2026-08-20 23:01:21 作者: 中年鹹魚

  聽說要退錢,女店主連眼皮都沒抬一下。

  她慢悠悠地推了金邊眼鏡:「本店書籍,一經售出,概不退換。」

  「你這根本不是我要的書!」王凌那本書說道,「我要的是《少婦白潔》,不是什麼《白雪夫人》!」

  「是《潔白女士》。」女店主糾正道,語氣依舊沒什麼波瀾,「女主角的胸口經常會別著一朵潔白的山茶......茉莉花,所以被叫做『The Snowy Lady』。」

  王凌伸手點著她的鼻子質問:「你剛才說了山茶花是吧?是吧!我聽到了!」

  女店主面不改色地移開了視線:「你聽錯了。我說的是茉莉花。」

  「我聽錯了?」王凌氣得笑出了聲,他翻開書,找到那頁經典台詞,「你以為我沒看過《The Lady of the Camellias》嗎?這他媽就是《茶花女》!」

  女店主又推了推眼鏡,理直氣壯:「那叫借鑑。」

  王凌:「但是你有的句子一個字母都沒改!」

  女店主:「那是致敬。」

  王凌:「......你狠。」

  他被這套歪理噎得半天說不出一個字,胸口氣得上下起伏。

  但因為生氣,氣血翻湧,剛才那點微醺的酒勁兒散了大半,聰明的智商重新占領了高地。

  王凌沒再糾纏,因為知道糾纏也沒用。

  他抱著胳膊,目光掃過整個書店,掃過牆上頂天立地的書架,掃過展台。

  那上面擺滿不同的書籍,但所有書籍的作者,應該都是墨菲,也就是這個戴眼鏡的女店主。

  王凌在心裡飛快地盤算著:這個書店女老闆肯定是個詭異沒錯了。這滿屋子的書,全都是「她」一個人寫的。通過剛才那本《潔白女士》就能看出來,這個墨菲,絕對是個死鴨子嘴硬的性格。這種性格......豆包?是個嘴強王者。絕對不會說自己沒有,也絕對不會承認自己不知道。碰到有特殊要求的顧客,就是瞎編,也會現編一本書出來。

  

  既然這樣......那就搞她一下。

  王凌故意指著書架上那本封皮發黑的《十七種寄魂器皿製作手冊》,看著墨菲問道:「那本《十七種寄魂器皿製作手冊》里的內容,保熟嗎?」

  墨菲愣了一下,抬起頭,淺褐色的眼睛裡帶著一絲明顯的疑惑:「?」

  「我是說,保真嗎?」王凌清了清嗓子,重複了一遍。

  墨菲立刻挺直了腰板:「當然,絕對保真。我開書店的,還能賣給你盜版書?」

  王凌加重了語氣,又問了一遍:「我就問你,這書里的內容到底保真嗎?」

  墨菲的眉頭緊緊皺了起來:「你故意找茬是吧?要就要,不要拉倒!」

  王凌笑了,笑得一臉雞賊。

  他猛地一拍吧檯,盯著墨菲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道:「行,保真就行。那我現在要找一本書。這本書里記載的內容是:波特蘭文藝街區墨痕書店,有一個名叫墨菲的女性詭異。書里要寫清楚,怎麼用最簡單的方法,能夠控制這個叫墨菲的詭異。」

  最怕空氣突然安靜......

  話音落下的瞬間,整個書店突然就安靜了。

  墨菲臉上那副萬年不變的面癱表情徹底裂開。她淺褐色的瞳孔猛地收縮成針尖大小,死死地盯著王凌,嘴唇動了動,半天沒說出一個字來。

  她就是墨菲。

  王凌要的,是一本教他怎麼控制她自己的書。

  這叫什麼?我搞我自己?

  王凌看著墨菲,臉上的得意已經藏不住了。

  很多詭異都有自己的行為準則。

  比如主廚波頓,想要的是體面的完成晚宴,無法達到他要求的賓客才會被殺。

  這個女店主墨菲也是這樣。她在經營一家書店,自己定了一個「凡你所求,此間皆有」的規矩。

  有,確實是有的,沒有的她會現場瞎編。

  但剛才王凌問她保不保真,她又很肯定的回答了「保真」。

  那麼,現在的情況是,大概率是沒有那樣一本教人怎麼控制她的書的,但她會立刻書寫一本出來。又因為她說了內容「保真」,所以裡面的方法哪怕沒用,她也要強行裝出內容真的有用的樣子。


  這就太有意思了!

  明明沒有控制她,她卻要裝出被控制的樣子,委委屈屈,羞羞答答,哈哈哈哈!

  墨菲咬著下唇,臉上第一次出現了明顯的情緒波動——那是一種混雜著憤怒、憋屈、又無可奈何的神情。

  她盯著王凌看了足足半分鐘,最後像是泄了氣的皮球一樣,重重地嘆了口氣。

  「等著。」

  她晃著大腚,再次轉身走向藤條編織箱。

  這一次她足足過了十分鐘,墨菲才從編織箱裡拿出一本巴掌大的黑色小書。

  墨菲極其不情願地把書往吧檯上一扔,報了一個自以為很勸退的價格:「10萬刀。」

  王凌挑了挑眉,邪魅一笑,拿出手機,點了幾下,再往吧檯上一扣。

  等手機拿起時,吧檯上多了7根黃燦燦的金條。

  王凌笑道:「今日國際金價差不多是152刀一克。10萬刀就是657克黃金。這裡是700克,高高的。」

  墨菲咬了咬牙,把黑書推到了王凌面前。

  王凌伸手拿起那本小書,翻開。

  《墨痕契約之書》

  按照書中記載方式,就可以控制墨痕書店店主墨菲。

  1. 連續七天,每日凌晨三點整,親手將一杯加了兩勺白砂糖的熱可可放在書店吧檯上,不可提前,不可遲到,不可讓他人代勞。

  2. 連續七天,進入書店後,必須第一時間誇讚店主的髮型好看、衣服好看。

  3. 連續七天,每天陪店主看完一部完整的愛情電影,全程不得吐槽劇情,不得玩手機,不得中途離場,有尿也得憋著。

  4. 連續七天,每天帶店主去吃一頓價格不低於500刀的大餐。

  5. 陪店主去遊樂園,在午夜12點,坐上摩天輪,當摩天輪升到最高處時,點燃一根蠟燭,對著店主說:我,XXX,在此立誓。從今往後,順境逆境、富足清貧、康健病痛,我都會愛護你、珍視你、忠於你,直至我們分開。

  說完誓詞,吹滅蠟燭,契約生效。墨菲將無條件聽從控制者的任何命令,有效期一年。

  ......

  王凌:「......」

  他抬頭看向墨菲,墨菲正別過臉看著窗外。

  「這就是最簡單的控制方法?」王凌指著書頁,一臉難以置信,「這他媽哪裡簡單了?」

  墨菲轉過頭,臉上又恢復了那副面無表情的樣子:「這已經是最簡單的辦法了。只要七天就行,你追個女孩七天就能追到嗎?」

  王凌:「......1個小時就行。」

  墨菲:「......愛要不要,反正這就是最簡單的方法了。你不要的話,錢也不退的。」

  他嘆了口氣,把這本黑色小書塞進了兜里,但還是問了一句:「為什麼熱可可要加兩勺糖?三勺不行嗎?」

  墨菲:「因為糖加三勺就太甜了,噁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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