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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新政

2026-08-05 09:03:32 作者: 嘟嘟我是地瓜

  自朝中議定律法改制、草擬新規條目傳布天下,供百姓陳情獻策以來,短短半月,各地州縣的民情文書便如雪片般地送入京都台省。

  此番律法改制一改往日朝堂閉門修法的積弊,廣開言路,允許士農工商乃至鄉間百姓上書陳情。但凡涉及民生利害、律法疏漏的訴求,均可逐級呈報上達。

  楚澈與蘇硯舟奉命總管民情匯總事務,二人在政事堂偏閣設署辦公,日夜批閱梳理各地呈奏的卷宗,將繁雜零散的民間訴求分門別類、逐條整理歸檔。

  其中民間女子的陳情數量最多,所述疾苦也最為真切,成為此次改制里最為關鍵的著力點之一。

  天下民情匯聚,利弊洞若觀火。

  農稅、商事、刑獄、戶籍之積弊昭然若揭,而舊律施於女子的種種不公,更是盡數顯露,成了此番改制的重中之重。

  世人猶記前朝女子風氣開明、行事自由,既曾知曉那般開闊的光景,又怎甘屈從當下的桎梏?

  如今新政將啟、曙光初現,民間女子更是心有所盼、爭相陳情。

  其一為田畝稅賦之弊。江南魚米之鄉,多有豪強劣紳兼併流民無主荒田,隱匿田畝、瞞報賦稅,將稅負轉嫁至尋常農戶身上。

  而西北邊陲村落,土地貧瘠、收成微薄,舊律稅賦劃一,未分土地肥瘦、收成豐歉,荒年之時百姓繳稅後顆粒無餘,流離失所者甚多,百姓懇請新法區分田等、豐歉分稅,減免貧瘠田地苛稅,嚴查豪強隱田逃稅之舉。

  其二為商事營商之難。江南商貿繁盛,往來商戶皆訴舊律繁雜,關卡重疊、厘金苛重,各地州縣私設雜費、層層盤剝。

  且舊律對商戶資產、借貸契約無明確規制,常有無賴賴帳、商賈詐欺、貨不對價之事,小民商戶投訴無門,懇請新法規整關卡稅則、統一商事條例,明確借貸、交易律法準則,護佑市井營商安穩。

  其三便是女子婚產立身之困,也是本次民間呼聲最高、最迫切修正的舊律積弊。百年桎梏,全然偏護宗族男丁,女子立身無依、進退無據,民間怨積已久。

  許多未嫁孤女陳情,父母亡故後,家中田宅、嫁妝、私產盡數被叔伯宗族強行霸占,孤身弱女無處申訴、一無所有。

  已婚婦人訴苦,終身辛勞操持家事,卻無半分家產話語權,夫家苛待、偏心子嗣,婦人只能隱忍,一旦遭無端休棄,便會被淨身出戶,嫁妝與多年勞作所得盡數被夫家吞沒。

  更有改嫁女子飽受苛規束縛,舊律明令改嫁婦人不得攜帶原有產業、不得爭奪親生子嗣撫養權,時常出現夫家宗族奪子扣產、逼迫女子淨身離門的亂象。

  除此之外,鄉野之間常有宗族私設規矩,隨意拿捏女子名節、私刑懲戒無辜女子,官衙多以「家務內事」置之不理,致使無數女子含冤難伸。

  萬千女子上書,懇請新法明文保障女子嫁妝私產權、未嫁孤女繼承權、正妻婚內資產份額、合理改嫁帶產權與幼子撫養權,嚴禁宗族無故侵吞女子資產、私設家法濫用私刑,讓女子立身有憑、遇事有法。

  其四為刑獄斷案之陋。州縣基層斷案多憑官吏主觀臆斷,舊律量刑模糊,同罪異罰、輕罪重判、冤假錯案時有發生,尤其涉及女子受凌辱、宗族構陷等案件,舊律多模糊姑息、重罪輕罰。

  且民間鄰里糾紛、田宅爭執多歸私了,動輒引發宗族械鬥,無人依規裁斷,百姓懇請新法細化量刑標準、規範斷案流程。

  重點細化風化案件、女子受害案件的定罪尺度,簡化民間小事訟訴流程,讓小民弱女皆有處說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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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五為戶籍管理之亂。鄉野之間戶籍混亂,流民掛靠、隱匿戶籍亂象叢生,滋生逃役、私刑、人口拐賣、逼良為娼等隱患,尤其女子極易淪為亂象犧牲品,懇請朝廷規整戶籍管理制度,嚴查人口販賣,保護弱勢民女。

  除此五大核心訴求外,更有鄉紳懇請規範鄉學教化、匠人懇請保障手藝勞作權益、佃戶懇請規整租佃契約等,條條懇切,皆是百姓所求、社稷所需。

  楚澈與蘇硯舟晝夜伏案梳理卷宗,刪去虛浮妄談,只留百姓切實訴求。

  因部內人手緊缺,洛瑤池便也奉旨前來協理二人。

  幾人分工整編,將女子相關訴狀單列成冊,列為改制要務,

  幾人分工整編,匯總編撰成條理明晰的《民陳律法芻議》。將女子相關訴狀單獨立捲成冊,列為改制核心要務,冊內單獨辟出篇章詳述民間女子的各類訴求與律法改良建議。


  文稿初成,眾人各自斟酌觀點,反覆推敲打磨,多方尋訪求教,務求穩妥周全。

  蘇硯舟帶上卷宗草案給蘇丞相過目。丞相久歷朝政,通曉律法民情,連夜指點修正法條疏漏,囑咐改革需穩步推行,兼顧士族與百姓,可優先落實女子財產、婚嫁、禁私刑等相關條例。

  另一邊,楚澈亦持完整草案回了長公主府,請教葉清和。葉清和眼界開明、心懷蒼生,向來憐惜女子身不由己的萬般苦楚,對於這次民間女子上書陳情之事,更是格外看重。

  她逐一看過一樁樁飽含血淚的民間陳情,深知舊朝律法嚴苛刻板,束縛人性、積弊深重,於是特意增補細化多條體恤女子的新規條文。

  條款皆圍繞女子家產承襲、嫁妝私屬、婚嫁休棄、改嫁保全資產子嗣、禁絕宗族擅用私刑等幾樁要事。

  葉清和直言道:「律法之本,在於公允無偏。從前律法護宗族、護男丁,卻棄半數子民於不顧,何來盛世公允?」

  「改制不在於苛責舊俗,而在於立規矩、護弱小,讓天下女子亦有立身安命的根本。」

  二人匯總各方建議,擬定律法初稿,經主管衙門核查、聖上御批後次第頒行,後續將結合民間實情,再行酌情增補修訂。

  朝廷選定京畿、江南四郡先行試法,待試行完備再向各州縣徐徐鋪展。

  朝廷明令,首輪試法為期一年。

  試法期間,朝廷特派巡察御史常駐各試點郡縣,實時收集士農工商、尋常女子的各方反饋,記錄新法利弊,以求能及時整改推行亂象。

  待一年試行期滿,匯總所有得失、進一步完善律法條目之後,再由南至北、由富及貧,逐步推廣至中原、西南、西北各州縣,最終實現新法全域落地。

  詔令自京都傳至江南及各處州府,萬民交口稱頌。

  天下女子更是欣喜不已,往後既能依仗律法保全身家財物,亦是得以窺見了讀書入仕、科考立身的全新出路。

  眼下新法雖僅在京都與江南四郡推行,可在她們眼中,平等安穩的前路已然不遠。

  一紙新政,萬千女子終是盼來了世道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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