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恆最終還是和薛佳欣訂了婚,特意選在星期天,風初曉也參加了。
這邊剛見證了這對新人訂婚,那邊黃六俊打來電話,說給王春麗找了一個對象,叫羅建設,人敦厚但不愚鈍,弟兄兩個,他是老二。
家庭條件也不錯,父母不偏心,兄弟和睦。
還有一個優點就是都在一個單位工作,結婚後可以分房。
風初曉覺得還不錯,就點頭道:「那見見吧。」
「好,那你說在哪見,什麼時間?」
風初曉想了一下明天的課程,做出安排,「明天下午五點半,在你們廠門口的飯館見,你提前去點菜,咱們在那吃。」
「好,不用我去接你吧?」
「不用,我自己過去。」
事情商量好,風初曉掛了電話回了家,「小景,明天王春麗要相親,我晚上在外面吃,回來會晚點。」
顧臨景溫柔笑道:「那好好長掌眼,如果人真不錯,然後再挑明身份,讓人家明白王春麗在這裡不是孤苦無依之人。」
風初曉靠在顧臨景肩膀上,「黃六俊這個媒人就很扛事了,我這個未知的還沒有黃六俊有威懾力。」
「那不一樣,你給他來個當場捏碎桌角,你看他怕不怕。」
風初曉翻了個白眼,「我可不是暴力女!」
顧臨景趕緊嘴甜道:「我媳婦當然不暴力,我媳婦最溫柔。」
「嘿嘿……」
……
風初曉裝著沒聽見潘教授的喊聲,快步跑了,到了雨棚那裡,推起摩托車片刻不停的離開了學校。
轟鳴聲很快消失在校園裡。
學生們見怪不怪,風初曉在學校里早就出了名。
人漂亮有氣質,還擁有一輛很多人都羨慕的摩托車,當她騎在摩托上時,那颯爽英姿的氣勢更是吸引不少人。
「這位女生太帥了!」
「她太厲害了,個子也不是很大,人也不壯,怎麼就能駕馭這麼大的摩托?」
「是啊,真厲害。」
「唉,我要是也有這樣一輛摩托就好了。」
風初曉很快到了北城食品廠門口,王春麗正等著她。
「初曉!你來了!」
風初曉原地來個轉圈,瀟灑至極,「上車,去飯店。」
王春麗興高采烈的爬上摩托車后座,哪怕一加油門就到,她也很高興,終於坐上初曉開的摩托車了!
飯店門口,黃六俊抱臂站著,身邊有個和他高低差不多的男子,五官端正,不用說,這人應該就是那個羅建設了。
第一印象還算不錯。
黃六俊早看見風初曉了,等摩托車停在面前,他笑呵呵問候,「今天在學校怎麼樣?」
「還不錯,心情不錯。」
「那就好。」
黃六俊等風初曉從摩托車上下來,才給羅建設介紹:「這是王春麗最好的朋友,風初曉同志,我黃六俊的異性妹妹,自己高攀的,呵呵……」
這話可把風初曉抬得特別高,羅建設也覺得黃六俊有些誇張了,這省城能有幾家姑娘還讓黃六俊高攀?
而且他覺得,黃六俊這話像是特意對自己的說的,就是抬高王春麗。
但不管王春麗的朋友如何,不影響他們兩個相親。
黃六俊也給王春麗說過羅建設,也說明了介紹他們處對象,王春麗先點了頭,才有這場相親。
四人坐在後,菜就開始上。
風初曉抬手,「吃吧,吃完再說。」
吃飯看人品,吃完也才有力氣說更多的話。
看著羅建設只吃自己面前的菜,也不到處翻,也沒有讓人反胃的舉動,風初曉暗自點點頭。
這麼看來,這人還是有教養的,不管是父母長輩教育的,還是自律,都很不錯。
直到他主動給王春麗盛碗湯,主動卻不顯狗腿的表情讓風初曉更滿意了。
「羅建設同志,聽你們黃科長說,你父母雙全,兄弟兩個,那你結婚後,還會和父母家人一起住嗎?」
羅建設搖搖頭,不卑不亢道:「家裡太小,住不下這麼多人,我一個人時還能湊合,要是結了婚,就要搬出去住,如果不能立即分到房子,就先租房子住,我的工資還是能夠養家的。」
他說的是事實,當下工人的工資,養兩個人是沒任何問題,哪怕是租房子住。
「嗯,說的很對。」風初曉點了點頭。
黃六俊看向王春麗,「王同志,你有什麼想法?」
王春麗的臉紅了紅,還挺好看的,她進城這幾年,皮膚也變得白嫩許多。
風初曉看她這模樣就知道有點心動了。
「相親不是立即結婚,春麗,你可以好好想想,以後多注意,多了解了解。」
王春麗重重點頭,「嗯,我知道,我也是這樣想的。」
她落落大方的看向羅建設,也實話實說,「我家是農村的,父母雖然疼愛我,但沒什麼東西能給我。我在這能有這麼好的工作,還能有生活的底氣,都是我朋友給的。」
她笑呵呵的抓起風初曉的手,「我的好朋友就是風初曉同志,她很厲害,有她在,我什麼都不怕。
還有一點我要解釋一下,好多工友都傳我是個大手大腳的人,總是買漂亮衣服,不會過日子……
其實不是,我的衣服大都是好朋友給的,好吃的零食也是從她家拿的。
不過你別誤會,我可不是貪心,也不是貪我好朋友的東西,是因為我好朋友對我太好了,把她的東西都分我一份。」
風初曉笑看著越說越開心的王春麗,解釋了一句,「我東西多,是因為親戚多,兄弟姐妹多,他們每個月都給我買不少吃的穿的,我就分一點給春麗。」
也確實是這幾年孟婷婷給她買了太多衣服,有了選擇,那就有了喜好。
就今年夏天,阿妍姐帶回來兩大箱的衣服,她一天一套都穿不完,要那麼多幹什麼?有的穿了一下覺得不舒服,不合適,隨即就不再穿了。
那麼好的衣服,自然也不能浪費。
所以就分了。
別說王春麗了,就顧青雲,白悅悅,白瑤瑤都有。
這幾人也確實沒嫌棄,拿走自己喜歡的穿。
她們自己花錢買,也不一定比初曉給的衣服好,所以哪裡會嫌棄。
再者說,衣服可是一筆不小的開銷,這又有漂亮衣服穿,又省錢,何樂而不為?
她們只要不說是初曉給的,誰都當是她們自己太過捨得,花錢給自己買這麼好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