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怎麼來了?快請進!快請進!」
李昂主動迎了上去,還跟間諜接頭一般,往兩人身後張望了一眼。
「沒有跟著特警隊吧?」
「叫特警隊來做什麼?」喬治·史黛西平靜反問,目光凝視李昂。
「我以為你們是上門來抓我的呢!其實用不著那麼麻煩,您打個電話,我肯定親自開車把自己送到警局,保證不出一點差錯。」李昂笑道。
喬治·史黛西沒有接話,只是繼續凝視李昂。
「怎麼?你們不是因為霍頓議員死亡的事情,來找我的嗎?兩杯咖啡,一杯一分糖,一杯三分糖。」
李昂說著,親自為兩人倒上咖啡。
他們不是第一次來他家做客了,這兩人的口味,李昂一清二楚。
布隆伯格沒有動,喬治·史黛西則是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你怎麼知道霍頓議員死了?」喬治·史黛西問道。
「我一直關注他呢!11月就要改選了,我昨天晚上,剛聯繫了他的競爭對手,打了一筆政治捐款。」
「只要他失去眾議員的位置,我隨隨便便就能搞死他!可惜,不知道哪一個好心人搶先一步,替我把事情做了。你們NYPD要是抓到人,記得告訴我,我要給他請最好的律師!」
李昂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一副吊兒郎當的模樣。
「李昂!」喬治·史黛西喝道。
這是他進門以來第一次真正動怒,就連布隆伯格都側目看了他一眼。
李昂見狀,坐直身軀,臉上的玩世不恭也消失不見。
「喬治叔叔,您希望我怎麼樣呢?抹兩滴眼淚,假惺惺的說,對於霍頓議員的死,我也很遺憾?」
「您知道我不是這樣的人。」
「還是說,您覺得是我殺了霍頓議員?」李昂反問道。
「旺達的事情,你處理的很糟,但是霍頓議員應該不是你殺的。」喬治·史黛西說道。
一開始,得知霍頓議員死亡,喬治確實懷疑過李昂,他有能力,有動機,而且根據他對李昂的了解,這個少年確實有可能為了家人,干出這種事情。
但,作為法律意義上『布萊克安保』的管理者,他清楚布萊克安保的人員調動。
他連夜調查了一下,『布萊克安保』在紐約的所有一線員工,全都有不在場證明。
至於會不會是李昂親自動手,這個問題他想都沒想過。
現實又不是電視劇,以李昂的身份地位,怎麼可能親手殺人。
而且,他也調取了當晚的監控,李昂一直沒有離開公寓。
同時,在昨天晚上,李昂確實聯絡了霍頓議員的競選對手,支付了一筆政治獻金,這也能作為間接證據。
「昨晚,霍頓給我打過電話。」一直沉默的布隆伯格終於開口。
「嗯?」
李昂神情一動,看似毫不在意,實則已經緊繃起來。
「他說他有件急事要和我談,關於他女兒的。我和他約了晚上見,等我到的時候,房子已經燒起來了。」
「你昨晚看到什麼可疑的人了嗎?」喬治·史黛西問道。
「沒有,我到的時候,已經太晚了。」布隆伯格嘆了口氣。「你呢?NYPD有什麼發現?」
喬治史黛西沉吟片刻,看了一眼李昂,最終還是說道。
「我們在現場發現了一把伯萊塔M9A1,根據彈道分析,確認是殺死霍頓議員的武器。」
「這把槍的序列號,屬於駐外美軍在兩年前上報作戰損耗的一批武器。」
「根據法醫鑑定,死者是被車門反覆夾擊頭部致死,兇手應該具有數倍於成年男性的力量。」
「等一等,『數倍於成年男性的力量』,也就是說,兇手的力量超越人體極限,類似於美國隊長對嗎?」布隆伯格突然插嘴。
「是的,怎麼了嗎?「喬治史黛西點了點頭。
「……霍頓議員,他曾經和軍方有一些牽扯。不是那麼乾淨的那種。」布隆伯格說的很隱晦,但是無論是李昂還是喬治,都聽出了話語中的含義。
李昂眯起眼睛,心中一片狂喜!
實際上,這把槍是李昂之前在剿滅金並幫派之後,順手帶走的。
他本想將槍械遺落在現場,再通過超越人體極限的力量,嫁禍金並。
但,沒想到這把武器,居然是金並從軍方走私來的!
更沒想到,霍頓議員居然和軍方有私下牽扯!
真是天不絕我!
這樣一來,這場謀殺就變成了一次軍方內部的滅口行動。
而且,他最擔心的神盾局,也不太可能介入了。
因為神盾局雖然脫胎美國,但卻是一個多國支持的組織,所以美國政府絕對不會讓神盾局調查這一件涉及軍方的案件。
特別現在美軍深陷泥潭,小布希焦頭爛額,十一月就是中期選舉,五角大樓和白宮絕對不會容許在這個時間,出現任何意外。
同時,民主黨也不太願意調查這件事,畢竟霍頓議員的屁股也不乾淨。
既然小布希、軍方、民主黨都不願意細查此案,那麼這件事必然會推出一個替罪羊,迅速結案。
想通這一點之後,李昂當即放鬆下來。
「這樣啊,接下來事情會怎麼樣?」喬治史黛西嘆了口氣。
「不會怎麼樣。FBI、軍方、國防部高調進場,大查一通,最後某一個中層軍官自殺認罪。」布隆伯格說道。
「僅此而已?」喬治史黛西說道。
「不然呢?總不能什麼都查吧,萬一真查出點什麼來呢?」李昂笑吟吟說道。
「好吧,局裡還有事,這兩天你低調點。」喬治將咖啡一飲而盡,然後起身要走。
忽然,他看向一旁的布隆伯格。
「你不走嗎?我可以順道送你回市政廳。」
「我還有點事情要和李昂談一談。」布隆伯格意味深長說道。「相信我,你不會想知道的。」
「嗯。」
喬治史黛西皺了皺眉,他雖然不喜歡這種事情,但也沒有能力去阻止。
對他來說,儘可能在能力範圍內,做好應該做的事情,就足夠了。
他戴上警帽,推門而出,在即將推門而出的一瞬間,他突然止住腳步,轉頭看向李昂。
「對了,你的新秘書很不錯。」
「咳咳……」
李昂劇烈咳嗽起來,喬治這一句話,簡直比他發現自己謀殺國會議員還要可怕十倍!
說完,喬治推門而出。
李昂揮了揮手,「安妮·海瑟薇」識相的離開房間。
此刻,房間之內,只剩下市長和李昂兩個人。
「霍頓是你派人殺的嗎?」市長忽而說道。
「不是。」李昂矢口否認。
布隆伯格不置可否,喬治即使是一名老警察,但是對於李昂的判斷,難免會因為感情,有一些偏頗。
但是,布隆伯格和李昂之間,是純粹的利用關係。
他對於李昂冷漠的性格底色,甚至比他自己還要清楚。
「行吧,不是你就不是你吧。」布隆伯格沒有深究,實際上他也不相信是李昂殺的人,他剛才只是隨口一詐。
李昂話鋒一轉,「冒昧地問一下,您打算怎麼修改連任屆數?」
布隆伯格一笑,談到熟悉的領域,他又恢復了自信。
「根據紐約州《地方自治法》,如果一項法律試圖【改變民選官員的任期】就必須經過選民公投。」
「但是,【任期】在法律上可以特指【每一屆的時間長度】。如果我把紐約市長任期從4年改成5年,這就是【改變任期】,必須公投。」
「如果,我只是修改了【最多能連任幾屆的限制】,這是【修改限制條款】,只需要市議會投票通過,不需要再搞一次全民公投。」
「文字遊戲。」李昂戳穿了事情本質。
「李昂,你真是敏銳的讓人討厭。」布隆伯格微笑說道。
李昂沒有接過話茬,他眉頭一皺,提出一個疑問。
「市民又不是傻子,就算成功修改《城市憲章》,你也只是有了連任資格。」
「但,你的支持率肯定會因此大幅度下跌,你確定你能夠在第三次市長選舉中獲勝嗎?」
「您總不能再來一次恐怖襲擊吧?哈哈!」李昂輕笑說道。
布隆伯格市長面帶微笑,沒有說話,表情也沒有絲毫變化。
「哈哈……哈……哈……」李昂的表情逐漸僵硬,笑聲逐漸消失,一股寒意從脊椎升起。
。。。。。。
紐約,哈萊姆區,地下生物實驗室
哈萊姆區位於曼哈頓北部,東起哈萊姆河,西至哈德遜河,占地足有數百公頃。
20世紀初至70年代,數百萬非裔美國人為了逃避南方的種族壓迫,從美國南部農村遷往北部、中西部和西部的工業城市。
在這一背景下,哈萊姆區湧入大量非裔美國人,一度成為全美最大的非裔社區。
時至今日,哈萊姆區依舊生活數十萬黑人,由於複雜的歷史背景和居高不下的貧困率,驅使大量的非裔年輕人加入幫派。
根據NYPD的統計,哈姆萊區大約有數千名幫派成員,包括黑幫頭目、核心打手、街頭混混、外圍人員,以及負責走私的搬運工和司機。
這些人構成了哈萊姆區的地下生態,位於這個生態頂點的,正是朗尼·湯普森·林肯。
如果說,金並是一位國王,朗尼至少也是一位大公。
朗尼·湯普森·林肯,又名墓石。
漫威旗下一位三線反派,出生於紐約黑人社區,因為患有先天白化病,長期遭受歧視與欺凌,性格逐漸扭曲,走上犯罪道路。
成年之後,他因接觸奧斯本集團的化學藥物,獲得超能力,成為超膽俠、蜘蛛俠等街頭英雄的宿敵。
「朗尼先生,你……你確定要這麼做嗎?實驗只是理論上可以成功,誰也不知道實際會怎麼樣。」
康納斯博士站在實驗控制台前,聲音之中,帶著一股顫抖——要不是奧斯本集團,他也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原先,他主持的跨物種基因項目,本就因為維克多教授的死亡陷入停滯,公司對此早已不滿。
前段時間,奧斯本大廈上,禿鷲襲擊了實驗室,帶走了他妻子研究的變異蜘蛛,咬傷了格溫·史黛西。
在這一過程之中,大量實驗數據和樣本遭到破壞,奧斯本集團乾脆關閉項目,及時止損。
但,康納斯博士加入這個項目的主要原因,是為了修復自己的斷肢。
所以,他不願意就此罷休。
半月之前,也就是禿鷲襲擊事件的第三天上午。
墓石找上了他,要求他對自己進行基因實驗,類似美國隊長的那種,最好還能防彈。
在槍口面前,康納斯博士只能答應下來。
但,說來也怪,針對墓石基因的人體強化項目,特別順利,好似有冥冥之中的神明相助一般。
短短十幾天,就到了可以人體實驗的地步。
「請開始實驗吧,博士。」墓石說道。
「朗尼,你……你這是在賭命!這個基因實驗理論上能夠增強你的體能,讓你獲得防彈皮膚!可一旦你賭輸了,你會死的!」康納斯博士忍不住說道。
「你死了之後,你的錢,你的地位,你的一切都會灰飛煙滅的!」
「這不是理所應當的嗎?」墓石說道。
「理所應當!」康納斯博士瞪大眼睛。
「對,強者和贏家拿走一切,向來如此。」墓石的語氣,宛如在陳述一條物理定律。
「當我還是一名中學生的時候,每天放學,
都要經過一處街角,那裡有一群混混,年紀比我大,個子比我高。」
「當他們第一次攔住我的時候,把我推倒在地,嘲笑我的膚色,搶走了我書包里所有的東西。」
「第二天,他們攔住了我,第三天也是。第四天,我學會了繞路,但他們總能找到我。」
「後來我想明白了,我被搶不是因為我走哪條路,而是因為我是最容易被搶的人。」
「我有白化病,瘦得像根棍子,沒有父親,母親是洗衣女工。」
「所以我做了一個決定『與其被別人搶,不如我來搶別人』。」
「我找到那群混混的老大,告訴他我要入伙,那傢伙笑得厲害,但最終還是答應了我。」
「因為他覺得有一個白皮膚的黑鬼做他的僕人很酷。」
「兩個月後,我用一把彈簧刀殺了他,我成他們的新老大。」
「半年之後,我殺掉了周圍的幾個幫派頭目,成了那個街角的老大。」
「再後來,我統一了哈姆萊社區所有的幫派,那些曾經搶過我的人,現在每個月都要給我交錢。」
「這就是街頭的規矩——弱者被強者搶,強者被更強者搶。一層一層,一級一級,一直到最頂層的人。」
「比如托尼·斯塔克,或是諾曼·奧斯本。」
「他們比我更聰明、更強大,所以搶的方式也更高明、更體面。」
說完,墓石露出了鯊魚一般,令人不寒而慄的笑容。
他脫掉衣服,露出蒼白的皮膚,健碩的肌肉,以及斑駁的傷痕。
這些是他在統一哈姆萊區的過程之中,殘留的痕跡。
儘管未接受過系統訓練,但他在街頭摸爬滾打出來的實戰技巧,足以在短時間殺死一名世界級拳王。
他躺進實驗艙,艙門合攏,鎖扣咬死,發出一記沉悶的響動。
「請開始吧,博士。」
墓石的聲音透過強化玻璃,顯得悶鈍、平靜。
康納斯博士的手指微微發抖,他深吸一口氣,在黑幫槍手的注視下,按下按鈕。
墨綠色的藥劑注入實驗艙,猶如一群飢餓的蛇,沿著導管湧入體內。
墓石閉上眼睛,昏迷之前,他腦海之中浮現一個念頭。
「如果這一次,我能活下來,我要發動一場戰爭,一場幫派戰爭!」
「我要統一紐約所有幫派,我要超越金並,成為紐約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