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第一場北風是在夜裡起來的。
錢唐城外的水面沒有結霜,船卻明顯少了。
不是所有船都停。
是能跑遠路的船越來越少。
趙家和顧莊提前包走了一批。
縣裡開始臨時調用一批。
剩下的船工里,也有人寧願跑短程,不肯往富陽以上走。
南渡外已經住了三百多人。
縣裡不再把他們叫「過路客」。
開始按日發最低口糧。
每發一斗,都要在簿上記。
這一天,縣丞終於把楊二三正式叫進衙內。
桌上有兩樣東西。
一紙文牒。
一塊木牌。
「拿著。」
楊二三沒有立刻伸手。
「什麼?」
「臨時協辦。」
「官身?」
「想得美。」
縣丞用手指敲了敲木牌。
「倉中出入憑牌。事完收回。」
楊二三這才拿。
木牌很輕。
比父親留下的籌袋還輕。
可從今天開始,他能憑它進出縣倉、南渡臨時倉和兩處周轉倉。
「能做什麼?」他問。
「查倉、分倉、調縣裡已經徵用的船。」
「不能?」
「不能強征糧,不能私占民船,不能自己定價。」
「明白。」
「還有。」
縣丞把那張舊四十七日表推回來。
「別拿這個去外面嚷。」
楊二三看了一眼。
「已經不是四十七。」
縣丞眼皮一跳。
「多少?」
「三十餘。」
「多少余?」
「看流民。」
「你每天都在改?」
「每天都該改。」
縣丞忍了忍。
「那就把它往後拖。」
楊二三抬頭。
這句話和第一次完全不同。
最初縣裡問的是:
會不會發生?
現在問的是:
能不能讓它晚一點發生?
他把木牌收進懷裡。
「我先分倉。」
「為什麼不是先多買糧?」
「糧買來還得有地方放,有路送。」
「你要幾處?」
「兩處小倉。」
「位置?」
「一處平碼頭後,一處橋東。」
「為什麼不集中?」
「再搶一次,一處全堵死。」
縣丞點頭。
「去。」
第一日,楊二三沒有開倉。
先搬。
官倉能動的糧拆成三層。
一層留官倉。
一層放平碼頭小倉。
一層放橋東。
每處都不裝滿。
陸老六問:「空著不浪費?」
「留路。」
「什麼路?」
「進出。」
倉滿了,車、袋、人都堵在一起。
有空位,才有周轉。
第二日,開始換糧。
縣裡沒有直接強買。
拿鹽、布、舊債抵扣和後續船運優先,跟幾家有餘糧的莊戶談。
慢。
每一筆都要爭。
有一家張口就要去年兩倍價。
陸老六罵:「你搶?」
對方反問:「你們縣裡不是缺?」
楊二三沒壓價。
只問:「你今日不賣,三日後還賣麼?」
「看價。」
「若縣裡不給船呢?」
對方不說話。
談到最後,糧價沒有壓到最低,縣裡給了三次優先船運。
陸老六出來時很不滿。
「便宜他了。」
「我們買的是糧和時間。」
「時間值多少?」
「今天值三次船。」
「以後呢?」
「不知道。」
這種答案越來越多。
第三日,沈青禾三條船被正式列進縣調運冊。
代價是縣裡一召,她就得走。
第一趟縣調,是往下游接一批鹽和豆。
老鮑不願。
「上回為你們跑,船才修。」
沈青禾道:「這次有憑帖。」
「憑帖能補船?」
「不能。」
「那為什麼去?」
「因為以後沒有這張憑帖,我們連泊位都沒有。」
老鮑罵了半天,還是上船。
楊二三站在岸邊。
「你欠船工錢會不會更多?」
沈青禾看他。
「你現在連我的帳也想算?」
「怕你虧太多。」
「放心。」
「什麼?」
「我不會為了幫你虧。」
這句話讓楊二三很安心。
陳阿蠻負責守平碼頭倉。
第一晚就抓住一個翻牆的。
不是盜糧。
是個十六七歲的逃戶,想躲進去睡。
陳阿蠻把人拎出來時,拳頭都舉了。
看見對方瘦得像根竹竿,又放下。
「滾去南渡棚。」
少年不走。
「那裡登記。」
「登記怎麼了?」
「不想登。」
「為什麼?」
「登了就會被送回去。」
陳阿蠻回頭看楊二三。
「怎麼辦?」
楊二三問少年:「哪來的?」
「富陽。」
「幾口?」
「一個。」
「有糧?」
搖頭。
「為什麼不登記?」
少年咬著牙。
「我家已經被檢過一次了。」
「然後?」
「我爹被發走。」
「去哪?」
「不知道。」
這句話楊二三沒法核。
他只能讓縣役先把人帶到棚里,不立刻遣返。
陳阿蠻問:「你信他?」
「不知道。」
「那還留?」
「因為今晚趕走,他可能真死。」
「這回不算?」
「算。」
「怎麼算?」
「先算一晚。」
陳阿蠻沒聽懂。
可也沒再問。
日子一天天過去。
三十四。
三十五。
三十七。
有時數字往前。
有時也往後。
因為有兩家大戶看到縣裡沒有強征,反而願意放糧。
因為沈家新跑通一條短線。
因為一批鹽及時補進來。
也因為南渡一天又多五十個人。
楊二三每天重算。
不再把一個數字寫成答案。
它只是當天的天氣。
十月到十一月之間,楊二三第一次知道「把日子往後拖」不是一句話。它每天都長得不一樣。
有一日,南渡新增八十三人,糧表一下少兩日;隔日趙承禮放出三十斛舊糧,市場恢復成交,又搶回一日多。沈家有一條船因逆風晚回,橋東小倉便少進七斛;兩天後另一條短線意外順暢,又把缺口補上。
他不再把最終天數寫得很大,只在紙角記當天範圍。三十四至三十七。三十三至三十六。三十五至三十八。數字上下跳,陸老六看得頭疼:「你這到底算準沒算準?」
楊二三說:「要是每天都不變,我才該怕。」
縣丞也逐漸學會不問「到底哪天斷」。他開始問另一種問題:哪一項最先壞,今日該補哪一項。一次是船,一次是倉,一次是市場成交。四十七日那張紙雖然沒有被縣裡正式認作規矩,卻悄悄改變了大家問問題的方式。
趙承禮也沒有閒著。他偶爾向市上放糧,數量不多,卻總選在人群最躁的時候。楊二三知道這不是幫自己,只是兩個人都不願錢唐先亂。兩人沒有再見面,可縣裡的每張船簿和倉單上,都像能看見對方的一隻手。
十一月十二日,南渡來了一匹快馬。
騎手不是船工。
是富陽縣方向的差人。
馬腹全是泥。
人一進衙門便坐到地上。
陸老六出來時,臉色發白。
「富陽死人了。」
「誰?」
「聚眾的人和差人。」
「多少?」
「不知道。」
「地點?」
陸老六報了一個小渡。
杜安之前說過附近。
「領頭的人呢?」
「文書上有名字。」
「誰?」
陸老六壓低聲音。
「唐寓之。」
這個名字第一次不再來自船工、逃民或路上的傳聞。
它出現在官府急報里。
文書寫得仍很克制。
聚眾。
拒檢。
傷吏。
沒有寫反。
也沒有寫亂。
可縣裡當天就動了。
南渡加守。
兩條上行民船暫停。
可立即調動的糧船全部重新清點。
趙承禮比縣衙更快。
天還沒黑,兩條寬底船已經離開趙塢。
一條往錢唐城。
一條逆水。
顧莊同時封了小碼頭。
楊二三站在河邊,看著三條線第一次同時變。
船在撤。
人在來。
糧被攥緊。
他回到屋裡,把舊錶全部重抄。
當前可動糧。
新增人口。
船運周期。
封渡損耗。
市場最低成交。
一項項寫。
陳阿蠻坐在旁邊等。
「多少?」
「三十二到三十五日。」
「又少?」
「嗯。」
「還能拖回四十七?」
楊二三沒有馬上回答。
南渡外已經點起一排火。
每一堆火旁邊都是人。
「能多一天,就搶一天。」
陳阿蠻皺眉。
「你以前不是說四十七?」
「以前路沒壞,人沒來。」
「現在?」
「現在重算。」
夜裡,縣丞又送來一道補充文書。
臨時協辦範圍加一條:
可持牌出入南渡糧倉。
楊二三把木牌掛在腰間。
竹牌碰到父親的籌袋。
很輕的一聲。
周氏看見。
「這算當官麼?」
「還不算。」
「什麼時候算?」
楊二三想了想。
「等這事過去,他們還肯把我的名字留下。」
周氏點頭。
「那還早。」
屋裡有人笑。
門外卻又響起敲門聲。
縣役站在風裡。
「楊協辦,南渡又來一船人。」
楊二三起身。
走到門口時,他回頭看了一眼那張舊紙。
四十七日已經被改得幾乎看不清。
他沒扔。
那張紙不是為了證明自己算對。
是為了記住——
每一次提前,是什麼把日子吃掉。
每一次往後,又是誰把日子搶回來。
他把紙折好塞進懷裡。
跟縣役往南渡走。
北風順著河面吹下來。
富陽方向看不見火。
可那邊的風,已經到了錢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