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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王季衡沒有錯

2026-09-20 11:46:40 作者: 淨舟渡寒江

  那條沉船把一筆遲早要算的帳送到了倉曹門前。一名無擔保小商憑合適報價和兩次良好履約拿到二十斛官糧,這回船沉人獲救,糧卻損了大半。商人無力賠足,缺口落回官府。

  二十斛官糧中只撈回七斛半,泡壞的兩斛可作牲口料,能重新入倉的不足六斛。無擔保商人家中一條舊船、兩間屋合價約三貫,官契押錢只有一貫二百;即便把撈出的濕糧全按原價計,也填不上十二斛半的缺口,按可重新入倉數核算,短少還要更大。人命保住了,倉曹仍須向上解釋缺糧從哪裡補。

  若背後是王氏擔保,官府至少還能先行追償。王季衡沒有嘲諷,只把話說得很直:

  「這就是名帖替官府買下的東西。」

  「賠償能力。」

  「還有?」

  「出了事有人站出來。」

  王季衡當日便把損失清冊送進功曹案房,又以倉曹名義暫緩二十斛以上的無實物擔保小契。他沒有私下替楊二三遮住這次試單失敗,附紙上反而寫明:承運准入與小額試單由錢唐書佐楊二三協定。顧彥章拿著那張紙問責時,楊二三才明白王季衡的手段——他認可新路,也會讓提出新路的人承受全部壞結果。若規條只能在成功時算功勞,出了事便推給舊制,這條路根本站不住。

  功曹隨後收回楊二三簽發二十斛以上小契的權限二十日,沉糧缺口也列入他的年考。王季衡在議席上投了贊成:「你要替無名小戶開門,就得先證明這扇門倒下來時,你肯站在下面。」二十日裡,楊二三隻能核帳,不能落契;三家原待試單的小戶因此錯過一輪秋運。王季衡沒有要他的命,也沒有毀他的官籍,卻確實讓他為那條新路付了代價。

  名帖在這件事上的用處很具體:承運者賠不起時,擔保人仍能把缺口接住。




  如果只拆掉名帖,不建立替代,小戶確實無法承接大風險。楊二三因此不再把目標寫成「取消名帖」。而是:

  讓沒有門第的人也能借聯保、保證金和共同出資承擔一部分同類風險。楊二三把這種辦法稱為「共擔」。十家小船戶共同出一筆風險糧錢。誰出事故,先從共同池賠。年末剩餘返。第一版很粗。有人怕替別人賠。只有四家參加。

  四家約定每月各存六百錢,連存三月後方可承接二十斛官契;未滿三月,只能拿現有池錢的一半作補。第一月共得二貫四百,第二月一條短線船撞壞舵骨,修費一貫八百。船主先出六百,共擔簿付一貫二百,余錢沒有耗盡。第三家原先天天說錢白壓在簿里,這回親眼看見一條船沒有因此停運整月,才不再嚷退。

  但這是另一條路。王季衡看完:

  「你在造一個小王氏。」

  「區別是可以進,可以退。」

  「王氏也可以進。」

  「你得姓王?」

  王季衡笑出聲。共同共擔池試行時,四家小船戶每月各交一小筆。第一個月沒人出事,立刻有人想退:「錢白放著。」第二個月一條船撞壞,池裡賠了一半修費,剩餘由船戶自擔。其他三家這才看到意義。問題又來:高風險船戶若和低風險交一樣,會被嫌占便宜。楊二三沒有一上來按風險細算,只分兩檔:長線、短線。先讓規條簡單能跑,再逐步細。

  王季衡說:「你現在終於知道先造小王氏,再慢慢分家。」楊二三回:「至少它的規矩寫在紙上,加入退出都明。」共擔池不能替代大商全部能力,但讓小戶第一次有一部分可共同承擔的底。七家小船戶因此第一次湊出了能接中額官契的賠補底錢。

  共擔池第二季出現鑽空子的事。一戶船主知道有共同池,修船前不願自出,想把本可維護的小問題拖成事故再賠。被其他三戶發現,差點把人踢出。規則於是增加自擔額:任何事故船主自己先承擔一部分,池只賠超過部分。

  新條又寫明,因逾期養護造成的艙漏、朽舵,池錢只賠三成;突發撞損或軍府征船造成的改道損失,最多賠七成。老鮑看過後嫌字多,便用一句話講給船頭:「自己早看得見的壞處,多半自己扛;河上忽然來的,大家幫。」這句話隨後抄在共擔簿封里。這樣仍有共擔,又不讓所有維護動機消失。

  

  長線與短線兩檔後來再加船齡修正,卻不無限細。王季衡說:「你再細就又變成只有你會算。」楊二三同意。共擔池必須讓船戶自己看得懂,否則他們不會信錢怎麼分。四家後來擴到七家,第一次能夠共同承擔一條中等官契的保證金。

  擴到七家以前,共擔組拒過兩戶。一戶船板朽得連船匠都不肯保,另一戶不願公開舊欠。孟四原想多拉人多湊錢,沈青禾卻說池子若把看得見的窟窿全收進來,再多錢也會漏光。拒人時沒有姓氏可擋,他們只能把驗船、舊債和退組條件寫得比大商更明白。第一批被拒者修過船後又來,終以短線一檔加入。能進也能退,並不等於不設門檻。七碼頭的共擔簿沒有族譜,只有每家交了多少、出了事先賠多少、退組時怎樣清帳。最後一頁剛按下七枚指印,王季衡便遞來另一紙令:二十斛以上、無實物擔保的官契暫緩發給小戶,何時重開,由這次沉糧追償結果再議。落款處寫著楊二三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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