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車令只管車怎麼走,很少管車怎麼回來。
林衡把「返還」寫進第一行,兵部來人便說他把輕重倒了。瓦剌前鋒在外,五門催糧,車能多跑一趟就多跑一趟,何必先替車戶算歸期。
「不寫歸期,今日多一趟,明日少一輛。」林衡說。
主倉火場外擺著三輛受損車。一輛少了側板,一輛車氈被割,一輛輪軸在二次截征後發熱。它們都已完成軍務,在舊車簿里仍列「可用」,車戶卻不肯再套牲口。
新征法先從這三輛開始。車戶、官差、車匠共同驗舊損,能當場補的先補。側板用倉中拆下的無火舊木替換,車氈按市價記欠,熱軸拆洗加油。官府沒有足夠現錢,只先付腳錢一半與小修材料;其餘寫入有編號的損耗單。
「一張欠單換不來新騾子。」車戶說。
「換不來。」林衡答,「所以死騾、毀車暫不拿這張小單冒充已賠。」
大損另冊候核,小損先清。若把所有損耗都等到戰後,大損會拖住小損;若用幾塊木板宣布全部賠完,車戶只會更快藏車。
征籌改成兩半。左半隨官署,寫車號、舊損、出發時辰、任務和最遲返還;右半由車戶持有,撕口相合。到下一站若臨時改派,必須另開一張續籌,舊籌寫明在哪一站被截、由誰截。一個「轉」字不再算已經還車。
第一張半籌試撕便出了問題。紙太薄,撕口遇雨會爛;紙太厚,倉場一時找不到。謝知微取車店常用的粗紙,中間先壓一道摺痕,再由車戶與官差當場撕開。兩半各寫車轅上一處固定刻痕,防止拿另一輛同號車來合。
印也不能蓋在完整一邊。兵部書手把小印壓在摺痕上,一半留官、一半留車戶,合起才見全印。這樣會增加用印次數,也不能防掌印者自己多蓋;至少路邊軍士無法只憑撿到一半征籌,便宣布車輛已經合法改派。
不識字的車戶由同行人聽讀任務、時辰和舊損,再按指印。謝知微要求官差也當面聽一遍,因為舊籌上最常見的爭執不是完全偽造,而是一方把「到門」理解成「卸畢」,另一方把「兩個時辰」從不同更次起算。新籌將返還界點寫成車輪出目的地門,不把卸糧等待全算給車戶。
兵部認為每次改派另開籌太慢。試寫一張只用十餘息,真正慢的是找不到有權簽的人。林衡將改派權限定給五門各一名當值和兩處倉官,姓名寫在籌背。其他軍士可以攔車報急,不能自行扣車。
這會在當值不在時耽誤。於是另設緊急一欄:敵騎、火災、門路被堵三種情形可先截車,半日內補簽;補不上的續籌由截車人自己承擔超時和損耗。不能只寫「軍情緊急」。
輪換按返籌次序。完成一趟且按時歸的車排到隊尾,未出車先征;承擔送水、急藥等必要民運的,完成原任務後進入下一輪。車戶若遲交籌,可能借空檔接私活;官署若扣著籌,可能讓車永遠不算歸還。因此到站官差只收左半回報,車戶右半仍留,下一次徵用時以撕口核對。
車匠也獲得一項不小的權力。他說「軸不能用」,一輛車便可免徵。為防熟人放車,每項不能載重的判斷須指明可見部位:裂到何處、輪晃多少、騾蹄是否出血;有爭議時只許輕載試走一段,不許官差用滿車去試。
試走可能把小損變大。誰要求試,損壞記誰的任務。規則因此不鼓勵無限復驗,也不讓車匠一句話成為永久免籌。
第一輪按新法只能征二十四輛,比兵部原要的五十四輛少三十。于謙看到數字,問少掉的車去了哪裡。林衡把三十輛分列:必要民運十一,維修與牲口休養九,重複征記六,車戶不在或狀態未驗四。
韓惟敬主張先把二十四全壓給北門,傷營再等。五門表顯示北門仍有半日餘糧,傷營卻只有晚間一頓。林衡只陳列時限,沒有把傷營優先寫成自己的命令。于謙把十二輛給傷營、八輛給北門、四輛作路上替補,並要求傷營卸完的車直接轉北門,不回原車店。
這看似違背「每輛都要回來」。林衡在籌上把傷營標成中轉站,返還時點改到北門卸畢後;車戶事先知道會走兩段,並多領一段草料。返還不等於每趟都回起點,而是任務終點和歸還時辰不能在路上被無限延長。
四輛替補沒有立即裝糧,引來押糧軍士不滿。若所有車都滿載出發,一輛斷軸便無人接貨,整批會堵路。替補車的空程本身有成本,卻讓第七輛短修時糧袋能在路邊倒裝,不必等新車從倉里來。
「二十四輛能送多少?」
「按昨日實際裝載,先送傷營一日糧和北門半日補糧。其餘兩門晚一輪。」
「晚多久?」
「最遲一個時辰。前提是二十四輛按籌返還。」
于謙簽了。不是因為少車更好,而是他接受一處城門晚一個時辰,換明日仍有車可用。簽名也把這項延遲留在他的決斷下,沒有落成林衡擅減軍運。
車隊出發後,問題逐個出現。第三輛在主街被運石隊攔住,對方拿另一張真令要求先走。按舊例,兩邊爭到上官來;按新籌,比較最遲到門時辰。傷營糧尚有半個時辰餘量,城門木石必須在關門前到,糧車讓路一刻,延遲寫在返籌上。
第七輛到北門被要求順路帶回傷員。車上返程本來空,可以載人,但車板沒有鋪草,重傷者顛不得。軍士要強抬,車戶拒絕。最後只帶兩名輕傷,另給重傷留車號等下一輛有墊席的車。空程利用不是見空就塞滿,仍受人和車條件限制。
第十二輛被某營軍士截去拉箭束,截車人不在授權名單。車戶出示右半籌,軍士要撕。隨隊書手記下姓名和時辰,不與持刀軍士硬爭,派人去找北門當值。箭束確實急,當值補開續籌,原定回程晚了半個時辰。新規沒有阻止臨時改派,只讓改派不再無主。
日落前,二十四輛回了十九輛。兩輛仍在北門卸貨,一輛輪裂停路,一輛續運箭束,一輛車戶拿著右半籌不見。若只看十九,返還不算成功;若把路上的五輛全寫「將回」,又會重演在途當現車。
兵部書手想把有簽的四輛先算進明晨可用。林衡拒絕。到門不代表車和牲口明晨還能載重,必須返店驗況後再進下一日下限。昨日「在途糧當入倉」的錯,換成車一樣會重來。
林衡分別記狀態。兩輛有到門時辰與卸貨見簽,可預計;輪裂車不能用,派車匠;箭束車有續籌;失聯車須查。到夜禁前,又回來三輛。輪裂車留在路邊,失聯車在一家草鋪找到——車戶見騾子脫力,先去買料,沒有報所在。
車戶違反回報,卻沒有盜車。他擔心報了位置,官差會在騾未進食前再征。林衡記一次失聯,同時把「途中牲口必須補料」的時段加進籌。若時間表不給牲口吃草,所有按時返還都只能靠把損耗推到第二日。
最終二十四輛返二十三輛,可立即再用十七輛,需短修或休養六輛;一輛輪裂留修。兵部原本想要五十四輛,帳上少了三十。
兩處城門各晚了一輪,其中一處在限時前補到,另一處晚了半個時辰。沒有哪一項代價因返車多便消失。
謝知微核過半籌,指出一個新漏洞:官差可把熟人的車提前寫成已出一趟,直接排到隊尾。林衡讓每張已出籌必須有到站另一方的半印,單邊不能輪後。兩處若合謀,仍能造假,只能在每日車次與實際到糧數之間再查。
夜裡,二十三輛車停回各自車店。車戶們沒有因此相信所有賠損都會兌現,但至少知道車從哪一站回來、下一輪排在哪裡。
城門軍糧少走了三十輛的帳面數。
第二天清晨,能再次套車的卻比昨日多了十七輛。
車輪停過一夜,才有了下一趟。
騾子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