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1章 1496.雲中誰寄錦書來
游隼最先表現出興趣。
它們是世界上飛得最快的動物,飛行速度可達三百二十公里每小時,耐力也不差。
羅宏志送來的這兩隻游隼,一雌一雄,都是成年個體。
駱一航給它們分別起名「追風」和「逐電」。
雖然它們的小腦瓜大概率分不清哪個名字是喊自己。
「你們兩個。」駱一航指指游隼,「往北飛,飛過一片大大的,飄著冰的海,然後繼續往南。」
「那邊有你們的親戚,找到它們,打服它們,讓它們帶你們繼續往南。」
「穿過陸地,再穿過海洋,飛到水那邊的高山上。」
「那山很高很高,山頂有白白的雪,山腳下長著那種寬葉草。找到它,完成任務,然後回來。」
這兩隻游隼都屬於東部種群,善於長距離遷徙。
每年都要飛六千多公里到北極圈附近繁衍。
而這次任務,需要它們抵抗本能,到北極圈後再繼續飛兩千多公里,跨過北冰洋後進
入北美。
北美也有游隼種群。
北美種群遷徙路線是從阿拉斯加穿過北美到達墨西哥及中美洲,甚至跨越赤道進入南美洲。
「追風」和「逐電」被駱一航好吃好喝養了半個多月。
又在小湖這個本就靈氣充裕神奇的地方。
還天天聚靈陣滋潤著。
比剛來的時候大了整整一圈,飛過去之後揍兩個嚮導手拿把掐。
只不過————畢竟是遠啊。
「能回來最好,回不來等事情辦完,我去接你們的族群。」駱一航又念叨一句,求個心安吧。
追風和逐電互相看了一眼。
它們的小腦瓜里同時浮現出一個畫面,一座巨大的雪山,安第斯山脈。
這是通感陣的妙用。
駱一航自己都沒去過南美,但他見過照片和視頻,這些畫面通過通感陣可以直接傳遞給鳥類。
鳥類沒有「地名」的概念,但它們能理解「有雪山的高山」「巨大的飄著冰的水」
6」
特定的植物形態」————
蓑羽鶴領走了去中東的任務。
它們是飛得最高的鳥,能越過喜馬拉雅山,自然也能飛越帕米爾高原和興都庫什山脈。
那條路線它們其實很熟,蓑羽鶴的遷徙路線本就經過中亞,只不過往年它們的目的地是更北方的西伯利亞,這次是讓它們往西偏一點,落到新月沃地邊緣的山區。
「那裡有乾燥的風,有大片的沙地,有石頭山。」駱一航通過通感陣傳遞著目的地的特徵,「還有一種開粉花的植物,成片成片地長在山谷里,找到它們。」
領頭的蓑羽鶴「啊~~啊~~」叫了兩聲,表示明白。
最後的東南亞方向,交給了斑頭雁。
斑頭雁飛不了蓑羽鶴那麼高,也沒有游隼那麼快,但它們有一個獨特的優勢,雁群最團結。
斑頭雁在遷徙時會排成嚴密的人字形,互相照應,成年的雁會輪流領飛,保護體弱的同伴。
東南亞那片區域地形複雜,氣候濕熱,對高原鳥來說是個巨大的挑戰。
但斑頭雁的團隊協作能力,加上翻石鷸做地面策應,這些小型涉禽雖然飛不了長途,但它們可以在沿途的濕地停留,作為中繼站。
「你們不用飛全程。」駱一航對翻石鷸說,「跟著雁群飛到雲貴高原,然後分散到各個濕地。等斑頭雁從南邊飛回來的時候,你們負責接應,給它們指路。」
個頭才只有雞蛋大,腦子恐怕還不如花生的翻石鷸嘰嘰喳喳,也不知道聽懂了沒有。
傻歸傻,但它們是最積極的。
至少對不用飛太遠就能換「編制」這件事非常積極。
對了,還有大金。
護航。
主要保護蓑羽鶴和斑頭雁,護送它們往西南飛。
游隼用不著保護,它們是猛禽,而且真飛起來大金也追不上。
大金主要是保護相對弱小的候鳥和涉禽。
保護的方式嘛,就是用猛禽的方式,儘量「說服」沿途的其他猛禽不要找麻煩。
在這段日子裡。
大金已經在方圓百里的天空飛了十幾個來回。
這片空域活動的每一隻隼、鷹、鵟、雕,都收到了一隻巨型金雕的親切問候。
被追著揍了至少三遍。
揍完之後,大金還會通過鳥的方式傳遞一個簡單信息,「有一群鳥要從這裡過,是我罩的。誰敢動它們,我宰它全家。」
通感陣(駱一航提前連接好的)傳遞一個簡單信息:「,我動誰全家。」
猛禽的交流就是這麼樸實無華。
出發那天,崑崙山下了小雨。
雨絲細密如牛毛,打在湖面上泛起層層漣漪。
駱一航站在湖心島最高的石頭上,身前是三隊整裝待發的鳥群。
一共三百四十一隻鳥。
駱一航仔細記住它們每一隻的樣貌特徵,它們以後可都是自己的「員工」啊,承諾了「編制」的,儘量————多回來幾隻吧。
駱一航其實不知道自己承諾的「全族編制」在鳥類的理解里是什麼樣子。
也許它們以為是一個超級大的巢,也許是永遠吃不完的食物,也許只是一個沒有天敵的安全棲息地。
總之,肯定是好的,是幸福的。
通感陣傳來的情緒有期待,有興奮,還有一點點對未知的恐懼。
【雲中誰寄錦書來?】
駱一航忽然想起這麼一句。
鴻雁傳書?
行吧,也差不多。
古人用鴻雁傳遞家人的問候。
今天用斑頭雁傳遞的也是問候————死亡的問候。
「起!」
一聲令下。
蓑羽鶴群最先騰空而起,修長的鶴展開灰白相間的羽翼,在細雨中盤旋一圈。
領頭鶴清亮地鳴叫一聲,找准方向正西,偏南七度。
身影漸漸消失在雨幕中。
緊接著是斑頭雁群。
幾十隻斑頭雁在天空排成好幾個歪歪扭扭的人字型,領頭雄雁「嘎嘎嘎」叫了三聲,像是在給自己壯膽,又像是在發號施令。
雁群嘎嘎嘎叫著追著蓑羽鶴的身影往西南而去。
開始這段它倆同路。
翻石鷸群跟在斑頭雁後面起飛,數量最多,也是最亂,嘰嘰喳喳鬧成一團,隊形?根本沒有隊形可言。
簡直慘不忍睹。
亂亂糟糟的飛走了。
最後是兩隻游隼。
追風和逐電。
它們沒有排隊,它們是獨行俠。
它們也最禮貌。
各自繞著駱一航頭頂盤旋一圈。
「去吧。」
駱一航揮揮手。
兩隻游隼同時發出一聲尖銳的嘯叫,箭一般射入雲層,眨眼消失不見。
雨還在下。
駱一航站在石頭上,看著空蕩蕩的湖面。
剛剛這裡還熱鬧得像菜市場,一下子變得冷冷清清,只剩下大金和咕咕雞。
咕咕雞還躲在帳篷里躲雨。
這肥雞,這趟出來純旅遊的,啥事都不管。
還是大金好。
「大金。」
駱一航超樹梢喊了一聲。
金雕低下頭。
「跟著它們。保護好,你也是。」
大金展開雙翼,輕輕一躍便騰空而起。在湖面上盤旋了三圈,朝著蓑羽鶴消失的方向追去。
它會在今天之內追上去往西南的三隊鳥群,全程護送到分開為止。
半是帶路,半是保護,順便再揍一揍沿途不開眼的傢伙,確保它們不敢動這群「有編制的鳥」。
鳥群們飛走了。
只剩下一隻咕咕雞,在帳篷里咕咕咕。
駱一航收起陣符,從石頭上跳下來。
「碧雲天,黃葉地,秋色連波,波上寒煙翠。」
輕聲念出這首《蘇幕遮》的上闋,抬頭望向細雨中蒼茫的天際線。
范仲淹寫的是離愁,他此刻心裡卻只有期待。
鳥群帶走了精心打造的三把神兵,斬盡世間罪惡。
「走了!結束了。」
「回家!」
聽到回家。
咕咕雞咕咕咕的跑出來,長耳朵一抖一抖,叼起地上的地圖,噠噠噠又跑回帳篷。
外面在下雨,它可不想打濕自己漂亮的羽毛。
駱一航也鑽進帳篷,隨手放個潔身咒清理掉自己身上水。
然後揉揉咕咕雞的肥肚皮,「這時候知道表現啦————」
「咕咕咕咕」咕咕雞全身扭著躲開,肥肉一抖一抖,這傢伙還怕癢。
撿起被咕咕雞拖回來的地圖,折好揣進口袋。
一件一件把帳篷里的東西收進箱子。
最後把帳篷也拆了,裝好。
還有咕咕雞,也裝好,裝進防雨的大籠子裡。
最後,駱一航站在雨中,望了一眼空無一物的天空。
「山映斜陽天接水,芳草無情,更在斜陽外。」
《蘇幕遮》下半闋也應景。
只不過范仲淹說的是芳草無情,駱一航說的是————有些東西,本就不該存在於這世上。
雨漸漸大了。
駱一航帶著露營裝備和咕咕雞上了小船。
湖裡的魚終於敢冒頭了,一片片的浮到水面,快樂吐著泡泡。
幾條大魚自發地推著船向對岸游去。
多聰明的大魚,這麼長時間了,還記得怎麼當縴夫呢。
上了岸,扛上行李和鳥。
走出山谷,穿過那片圓柏林。
來時布下的「藏」陣還在運轉,外人走到這裡只會看到一片普通的松柏林,絕想不到裡面藏著一汪靈氣濃度高達5的洞天福地。
駱一航回頭望了一眼。
山谷靜謐,雨霧繚繞,宛如仙境。
也許它本來就是仙境。
六千五百萬年前,一株天才的圓柏在這裡生根發芽,它的血脈流傳至今,造就了這片天生的靈地。
如今,它的殘骸化作玉符,它的子孫守護著山谷,它的力量正在被用於一場跨越半個地球的「天道修正」。
植物有自己的江湖。
在這個江湖裡,也有正邪之分。
駱一航收回目光,轉身大步離去。
身後,雨落崑崙,無聲無息。
好像什麼也沒發生過————
一個月後。
南美。
安第斯山脈東麓。
一個半月後。
南美,追風和逐電兩隻游隼在海拔三千五百米的峽谷上空盤旋。
它們已經在這片山區找了整整四天,翅膀都快扇斷了。
它們的腳上還繫著那隻袋子。
經歷了北極的狂風、赤道的暴雨、安第斯山脈的雪,袋子外面一層已經有了破損。
好在裡面的東西還在。
突然。
逐電突然發出一聲短促的鳴叫。
追風順著它的方向看去。
峽谷深處,一片深綠色的植物鋪滿了整個谷底。
寬大的葉片在熱帶的陽光下泛著蠟質的光澤,密密麻麻,一株挨著一株,看不到盡頭o
就是它。
在燥熱的夏季正午,沒毛的棕色猴子也都躲進了方的洞裡。
機會正好。
兩隻游隼同時收翅俯衝。
在距離植物頂端不到二十米時,追風伸出另一隻爪子,勾住袋子用力一扯。
嗤袋子破開。
淡黃色的粉末從空中飄灑而下,在陽光下折射出一道若有若無的虹光。
粉末落在葉片上,落在莖稈上,落在根部,落在泥土裡。
追風和逐電拉升高度,在峽谷上空盤旋了最後一圈。
它們看見那些粉末在葉片上融化,滲入氣孔,消失不見。
看不見的戰爭,已經打響。
兩隻游隼對視一眼,同時調轉方向,朝著來時的路飛去。
任務完成。
領編制去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