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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留哥

2026-09-16 16:33:01 作者: 愛修仙的大魔王

  「我C你M的,給白傻子買瓜子去!」

  「人家本來就傻,你還TM逗人家?!」

  「傻子不是人啊?傻子不是爹媽養的啊?傻子就TM活該讓你逗啊!」

  大周顯德三年(954年),春三月,開封城內到處生機盎然。

  在城東馬行街雞兒巷的巷口,有一個約莫八歲的少年,正對著一條瘦黃的土狗,吵吵嚷嚷輸出了大半天。

  這個少年便是本書的主角趙德秀。

  只見他生的胖嘟嘟的,胳膊腿兒粗得像一節節的蓮藕,臉上的皮膚曬得黝黑,一對短粗的眉毛下面,生得一雙格外靈動的眼睛。

  此刻雖是晚春時節,微風卻帶著寒涼,而他卻穿得極為單薄。

  腳下是一雙麻繩草鞋,破得連腳趾都冒了出來;下身是一條遮膝的犢鼻褲,露出兩條同樣黝黑的小腿。

  一陣涼風吹過,即便凍得起了雞皮疙瘩,他也渾不在意。

  他上身穿著一件質地細膩、料子偏華貴的織錦短衫,和下半身短褲草鞋相比,顯得格格不入。

  趙德秀頭頂還扣著一頂遮陽帽,是用婦人所戴黑色帷帽改的,原本遮面的紗幔早被撕掉,只剩下參差不齊的布茬,在風中堅挺地搖曳著。

  他這一身穿戴,貴不似公子,貧不似市井,看著怪異又荒唐。

  一通輸出過後,黃狗仍舊一臉茫然地盯著他,顯得那般無辜。他撓了撓頭,自顧自改口:「不對,這兒的人聽不懂這些話的含金量,更何況一條狗了。不行,我得換一句:你瞅啥?我問你瞅啥?」

  少年伸出手指向瘦狗,指尖幾乎要戳到狗的鼻尖:「你再瞅一個試試?別以為你是契丹人的狗,我就不敢罵你!你且聽好,莫說一條狗,就算耶律德光來了,老子照罵不誤!」

  話音剛落,他忽然一愣,又嘀咕起來:「哎,不對……耶律德光早死了。」

  轉瞬他又挺起胸膛,盛氣凌人道:「那就耶律璟!告訴那耶律璟,他一個成天躲在帳篷里喝馬奶子的傢伙,一看就好欺負!總有一天我要打進草原,打掉他滿嘴牙,讓他知曉,誰是爺爺,誰是孫子!」

  絮叨了半天,那黃狗只是懶洋洋撓了撓身上的虱子,搖搖尾巴,一晃一晃地,扭向巷子的另一頭。

  一番豪言壯語,落得這般冷清收場。少年瞬間氣不打一處來,只覺得自己被一條狗狠狠羞辱了。

  他扯著嗓子跳腳大喊:「哎!你個狗東西,別走!老子還沒罵完呢,你給我站住,聽見沒有!」

  可那黃狗理都未理,很快便沒了蹤影。

  少年長嘆一口氣,暗自懊惱,今日一番氣勢,全然沒有發揮出來,著實可惜。

  就在這時,一道清亮的少年聲線從身後傳來:「留哥,你又在發癲了?」

  只見來人是一個和趙德秀年紀相仿的少年,他的穿戴就遠比趙德秀體面規整,一身青色布面夾襖,繫著皮質腰帶,腳下踩著一雙乾淨整潔的皂靴,頭髮梳理得整整齊齊,看著乾淨又精神。

  少年名叫石貞,其父石守信任侍衛親軍司親衛都虞候,與趙匡胤乃是鐵桿兄弟。兩家宅子相鄰,自幼往來密切。石貞比趙德秀還年長數月,性子溫順老實,平日裡卻總愛跟在趙德秀身後,活像個小跟班。

  趙德秀聞聲,抬手扶正垮下來的帷帽,扭過身去,語氣淡然道:「沒有,我看這條狗不太聰明,訓導訓導它。」

  「你好好的,訓導它做甚?」石貞滿臉不解,「我聽見你說白傻子?此人是誰?為何訓導它不要欺負傻子?」

  趙德秀竟無言以對,含糊敷衍:「反正,就是不能欺負傻子。」

  石貞無奈嘆氣,上前兩步勸道:「留哥,時辰不早了,快回家吧。你對著一條狗罵了半天,巷子口路過的人都在偷偷看你,可丟臉面了。」

  

  趙德秀聞言轉頭四顧,果然瞧見幾名路人正側目打量自己。

  一瞬間,他頓覺窘迫,只覺自己成了旁人的笑料。

  他立刻挺直腰板,上前兩步,對著看熱鬧的路人揚聲說道:「看什麼看?沒見過練嗓子的?速速散去!」

  幾句喝斥落下,圍觀的路人見沒熱鬧可瞧,紛紛轉身離開。

  趙德秀這才故作輕鬆地向石貞解釋:「我近日嗓子乾澀,課業又太難,學不進去,出來練練嗓子、透透氣罷了。」


  石貞性子單純,聽了這話便不再多問。

  他上前一把攥住趙德秀的手腕,邊走邊催促:「別磨蹭了,快回吧!我方才去你家尋你,杜夫人見你不在,特意讓我來喚你。你跑出來許久,再晚回去,怕是要被罰跪挨訓了。」

  趙德秀聞言嘴硬道:「跪就跪,明日天亮老子又是一條好漢。」嘴上說著硬氣話,實則腳下步子絲毫沒有減慢,麻溜地往家走。

  顯然,趙德秀本就不屬於這個時代。

  他本叫趙璿,是個寫網絡小說的普通碼農,日復一日窩在狹小的書房裡,對著電腦屏幕熬夜趕稿,一章三千字的更新,常常熬得他頭昏腦漲。

  此番他打算動筆寫一部北宋背景的小說,為了不露怯,老老實實趴在電腦前翻了半個月的資料,對這段歷史有個大體輪廓。

  陳橋兵變、杯酒釋兵權、斧聲燭影,還有高粱河車神,這些大面上的事他倒知曉,但也就到此為止了。

  但具體誰在哪年幹了什麼,哪位什麼品級,哪場仗打了多久,看的時候走馬觀花,關閉網頁就忘在腦後。最後剩下的記憶,也就是一個囫圇的大概輪廓。

  那天夜裡,趕稿熬到凌晨三點,腦子昏沉得如同漿糊,他一頭栽倒在鍵盤上。恍惚間念頭還在打轉:壞了,今天的更新還沒寫完。

  再度恢復意識,他已穿越到另一個世界,變成了一個呱呱落地的嬰兒。



  身子比腦子轉的快,他本能地張嘴吮吸,一瞬間,溫熱香甜的乳汁便湧入他的喉嚨,帶來一陣暖意。

  日子一天天過去,通過身邊人的閒談對話,他才得知,自己名叫留哥,父親叫趙匡胤。

  他冥思苦想,猛然記起,趙匡胤那個早夭的長子,小名不正是留哥麼。趙德秀這個名字,也不是他活著時就有的,而是許多年後宋徽宗追贈的。

  一念及此,寒意直衝天靈。

  前世查閱宋代史料時他記得很清楚,五代亂世嬰兒成活率很低,故只有熬過百日活下來的,方才正式取大名,謂之「百晬命名」。趙匡胤長子在史料里全無記載,就連大名也是以宋徽宗的追封留存,這就意味著,原本的歷史裡,他沒有活過百日。

  想通這一層,他渾身發涼。為了活下去,趙璿拼盡全力吃奶,拼命往肚子裡咽。

  可嬰兒的腸胃本就狹小脆弱,常常才吃下,便多數嘔吐出來,吐得自己滿頭滿臉。即便如此,為了保住這條性命,他依舊不肯停下,喝了吐,吐完歇一會又繼續喝。

  奈何賀氏頭一回生養,奶水不足。杜夫人便張羅著尋來一位乳母,兩個人輪流餵他,方才夠這孩兒吃飽。過了些日子,趙璿漸漸長開長肉,從剛降生時皺巴巴的一小團,慢慢養作圓滾滾的小胖墩。

  府中上下俱是喜笑顏開,趙弘殷最為歡喜,時常將他抱於懷中,掂量輕重,笑道:「此子又增重了,好好好,合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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