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且不表吳凌雲掀起桂西大劇之事,回說劉二。
雖然桂西已是風雨欲來風滿樓,但是,對於地處偏遠的以來一家來說,並沒有真切感受到社會動盪帶來的影響。由於桂曉村的坡地比「百甲」地收成差,微薄的收入導致以來一家生活再度陷入窘境,因此,必須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維持生存。
清代,桂西各府縣墟市與外界的商品流通並不多,主要依靠貫通兩廣的西江(明江是其上游支流左江的最大支流)水道來完成,其中以兩廣間的商品貿易為主。
平福至寧明的明江水路三百餘里,途經在妙(劉二作「柴廟」、「賽廟」,音近之故,今上思縣在妙鎮)、遷隆、海淵(劉二作「海灣」,筆誤。時屬思州,今寧明縣海淵鎮所在地)、明江(時為明江廳,今寧明縣明江鎮所在地)、寧明等州縣廳,是左江上游的一條航運要道。沿江各墟市的商戶中,以廣東客商居多,他們是兩廣商品貿易的主力軍。每年的秋冬季,當地的商品貿易便進入了旺季,往往需要將大量的商品運銷各地。因此,各地對船隻、船夫的需求量增大。劉二兄弟在放牛間隙,亦會聽從父親的安排,上船打工以賺取微薄的佣金。
劉二在船上做廚工、裝卸貨物、撐篙搖槳樣樣兼顧,不久便對這段水路瞭若指掌。在灣急礁多的江段,劉二常常能客串灘師,站在船頭,手持撐篙,控制方向,以避暗礁,儼然成為一位老練的船夫。
幾年下來,劉二不僅收穫了成熟、穩重,還結識了不少的客民子弟,為其今後的發展埋下了伏筆。
轉到風雨欲來之新寧州,再說吳凌雲。
咸豐二年(公元1852年)五月,知州慶祺調遣本地「砥柱團」(隆化二都團)、「康良團」(隆化四都團)、「熙良團」(隆化六都團)圍剿渠蘆村。吳凌雲憑藉該村背靠大山的有利地形,頑強進行抵抗。
八月二十日,渠蘆村終因寡不敵眾,被團練攻破村寨,吳凌雲之弟吳元高及百餘人被殺。吳凌雲率家人及殘部從村後山路逃往南三十里之隴羅墟(舊屬隆化七都,北距隴羅村一里,後「隴羅」皆改稱東羅,而隴羅墟向西移建於客蘭水庫邊,改名東羅鎮)。從此,吳凌雲與這幾都的團練結下了很深的梁子。
此時,南、太一帶武裝紛紛揭杆樹旗,有「大勝堂」、「得勝堂」、「友勝堂」、「廣勝堂」、「勇勝堂」、「義勇堂」、「廣義堂」等等堂號,他們與吳凌雲的「全勝堂」皆有同盟之誼,相互照應,聲勢頗大。恰在此時,新任知州程佐抵任新寧。面對本地兵勇、錢糧不足的現實情況,程佐心知難以剿辦匪患,必須另闢蹊徑。為此,他向吳凌雲拋出了「橄欖枝」,一切正如預料的那樣進行,吳凌雲願意接受招撫。其實,程佐認可其武裝為團練,意欲以毒攻毒,剿滅其他匪患。正如《水滸傳》中演繹的那樣,招安梁山好漢,使為爪牙。
對於程佐之意,吳凌雲心知肚明,不過他還是樂於接受招撫。一來可以暫時免遭其他團練圍剿,二來可以名正言順地向周邊村屯收取捐輸,積蓄自己的力量,等待時機,報仇雪恨。
新寧西南暫時得以相安無事。
本年(咸豐二年),「太平軍」北上行動遭遇不利局面,在全州、長沙攻防戰中,「南王」馮雲山、「西王」蕭朝貴相續傷重身亡,只得轉戰湖北,並攻克重鎮武昌。
咸豐三年(公元1853年)伊始,面對日益嚴峻的匪患,清廷頒諭廣西、湖南「籌辦團練,一切經費,由鄉耆掌管,不假吏胥之手。所有團練壯丁,不得遠行徵調」。從此,各地團練組織如雨後春筍般紛紛成立。正所謂泥沙俱下,一些流竄於各地的武裝趁機在一些墟市強為團練,以求上位。他們以保護地方為名,堂而皇之地向周圍村屯收取捐供,擴張勢力。
三月,「太平軍」攻克繁華的江寧城(今南京)後,下令將二萬多無辜的旗人不分男女老幼,屠殺殆盡。不久,洪秀全決定定都於江寧,並改稱天京,隨即開始建宮殿、養嬪妃。顯然,此時仍將殘暴、享樂行徑的領導層所掀起的運動稱「起義」,甚至因為有名無實的《天朝田畝制度》中所謂「平等」的空泛口號,而稱之為「義」,並不妥當。
在桂西,形勢依舊嚴峻。
本年初春,寧明縣忽遭龍州土匪圍攻,知州劉作肅率團練竭力相守五個月,力保城池不失。
六月,「得勝堂」另一位大哥謝喜發率眾以團練身份入據太平府城(亦為崇善縣所在地,今崇左市區左江北岸),太平府知府徐堉不露聲色,暗中聯合清平社及本城營兵、團練將謝部團滅。
此時的桂西大地,土匪武裝成群結隊,為了維持日常消耗,攔路搶劫往來商販,脅迫各村鄉民納糧。直接導致寧明周邊水陸路交通阻隔,商旅無蹤,極大地影響到普通百姓的生活。
桂西偏輿的平福百姓,已經感受到社會動盪帶來的影響。
匪情一發,水路必塞。以來一家便少了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只得另尋它路以增加收入。兄弟兩人利用在崬勲山放牛的機會,多砍些柴火,在山裡悶燒成炭,挑到平福墟賣錢,努力幫持一家人的生活。
然而,上天似乎並未垂青這努力奮鬥的一家人。
初秋的一天傍晚,劉二仍象平常一樣,撐筏到平福河邊,靜靜地等待。這是一個慣例,只要母親陳氏外出平福幫人接生,劉二必定河邊候母。
只是,當日的天氣有點反常,午間還燥熱難耐,夜幕乍降卻烏雲堆積,寒風漸起,劉二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正是當晚,劉二經歷了終生難忘的一幕。筆者無文,具體情形,僅藉以死殉國的愛國文人李健兒之筆,以饗讀者:
「蟋蟀似憐永福之沉寂,吱吱作聲以慰之。但永福坐石上,念凜風淅淅,母氏單衣而出。今當苦寒,故心中煩焦特甚。轉以蟋蟀之聲為可厭,聞草際有聲,則投石以驚之。時流螢為風所扇,悠悠飛去,乍明乍滅,因思流螢能導吾母歸,故不加驚擾。
坐久之,仰見雨雲如墨,星光皆滅,大地若死,為東南風轉盛,故云行愈速。少焉,空中吹下一點兩點雨。永福益為母急,盼母速歸。
陡見林中露出黯淡之燈光,作一小紅暈,俄而若有一人持燈來,又聞哮喘之聲。永福識為母也,趨迎之。代母提燈,一手挽母手,覺母手冷如冰雪。驚問曰:母寒乎?陳媼曰:吾似冒風。語時大咳。永福憂甚,掖母下木筏,持篙撐筏行。因雨絲益密,從東南而來,故掖母坐筏上,以身障雨。不使侵及母體。惟媼既冒風,重以雨點集頭面,不禁迭作寒噤,雙手握其子之足。永福曰:阿母善自珍攝,風雨雖盛,行抵家矣。媼不答,握子之足益牢,蓋藉此以自鎮。少須渡河,媼愀然曰:我病不能行矣。永福曰:阿母勿恐,請伏兒背。乃蹲而負母於背,趣步向家門。及歸,狂風擊戶牗,大雨傾注。」
陳氏自此一病不起,堪堪一個月,至秋八月,便撒手人寰。
這是劉二人生中遭受的最重大的一次打擊,母親為人慈祥,吃苦耐勞,持家有道,是家裡的主心骨。她的逝去,對以來一家無疑是致命的。
陳氏死後,以來無以為殮,好在陳氏生前與人為善,所接生嬰兒多認其為契媽(義母),故而鄉人皆願集錢致唁。以來把錢交給平福墟上一個本家兄弟代買棺木,不曾想這斯嗜賭如命,在墟上轉一圈,竟把棺木錢輸得精光,不辭而去。以來所剩無多,只得另購幾片薄板,將陳氏草草埋於附近小坡上(客家人的喪葬風俗中,「埋」往往沒有那麼講究,後敘及)。
咸豐三年(公元1853年)九月,因賭破產的以定拖著虛弱的身體,孑然一身前來上思投靠以來,方知以來一家幾近破產。此時,遭遇喪妻之痛的以來本就身體羸弱,抱病在身,見到弟弟以定,兩人鬢髮俱已斑白,相對無言,老淚縱橫。
十月十六日,吳凌雲暗暗招宣化(後稱邕寧縣,今南寧市轄境)盟友林九大、農大、雷晚等人率部進入新寧州境,占據六都村隴朴村(今渠舊鎮弄卜村,有小路通渠蘆村),距渠蘆村僅五里。周邊村落迫於壓力,只好拜台臣服於斯並為之納糧,吳凌雲勢力日漸強大。
十一月,在貧病交加中煎熬二月之久,以來終於撒手隨陳氏而去。尚未從喪母之痛中走出來的劉二兄弟,在相互嗟嘆中,以床板為棺,將父親掩埋。
臘月,無以為繼的以定亦染病身故。劉二兄弟眼淚早已流干,腦里一片空白。僅以木梢墊底,將叔父席捲而埋。
至此,歷經「一門三喪」的劉二兄弟,徹底成為孤兒。為了償還父母生前的債務,兩人只得將所有家雜變賣抵債。
當一切都結束時,劉二兄弟已「別無長物,無以為家」,宣告破產。被迫離開空空如也的家,劉二遭遇到人生的至暗時刻。
這一年是咸豐三年(公元1853年),劉二年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