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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棄守太平府城(下)

2026-09-16 18:18:09 作者: 紙橋1873

  府城周邊「匪」情異常的動向,引起了知府劉作肅的注意。

  劉作肅,字敬亭,奉天承德縣人,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舉人。自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起,歷任天河縣、武宣縣、凌雲縣知縣,為官明敏勤儉賢良,政聲頗佳。咸豐元年(公元1851年)任寧明知州兼明江同知,當時的寧明歷經賊匪劫掠,百業蕭條,鄉民逃亡。劉作肅到任後,修築城牆、編訓保甲,民心安定回歸。咸豐三年(公元1853年),龍州遭賊匪劫掠,百姓逃往寧明避難。循蹤而來的賊匪將寧明團團圍住,並派人送信,聲稱索銀六千兩方肯退走。不過劉也算是書生中的一條漢子,回道:本州只有一腔熱血、兩袖清風,如要即入城領取!寧明城被圍攻五月仍不破。就是到城中糧竭時,眾人皆議當棄城而去,劉作肅認為賊攻數月不下,傷亡眾多,必將遷怒於百姓,不如死守,或有生機。並坦言如城陷請縛之獻賊以保百姓,眾人因而堅守城池,賊匪終棄圍而去。

  咸豐六年(公元1856年),劉作肅署太平知府,與新太協多祿分道馳剿,收復了被曾五晚占據的太平府城,並基本肅清周邊匪亂,賴其所賜,府城周邊百姓得以有數年休養生息,日趨繁榮。劉永福所稱之「舒太爺」(「肅」音誤所致,「太爺」、「阿爺」是百姓對地方官的俗稱)便是指劉作肅。

  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承平日久,劉作肅反而忽略了府城團練的建設,並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隨著府城周邊的不明武裝越來越多,劉作肅壓力山大,他心知府城兵勇寥寥,防守形勢嚴峻,急忙向周邊州縣發檄文,檄調府轄州縣的團練前來守城。

  但是,按照慣例,檄調團練前來守城,往往「諭令各圖團紳自備餉項」。這對地方來說,無疑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負擔,難以忍受。比如永康州,咸豐五年春,知州「奉太平知府劉作肅飛諭救援,調各圖練丁三千餘」前往府城,相持數月,「用錢五千餘串,米十餘萬斤」;咸豐七年(公元1857年),為協助吳德征新寧剿匪,永康州各圖先後出錢七百千文,米十萬斤。按當時僱傭邕、隆(安)壯勇的價格,「每名每月支錢三千文」,每天一百文。數年如此,府屬各團顯然力不從心。他們或以路途遙遠、或以臨近秋收,應者寥寥。

  無奈,劉作肅向府城士紳、商戶勸捐,無奈所得不多,只得開出「每人每日廿文,米十二兩」的待遇募勇守城。

  對於如此低的待遇,竟然有人心動,他就是吳二。

  得到消息後,吳二馬上在遷隆各村招募鄉勇。黃大、鄭三、劉二也都心動了,畢竟這次是去太平府城,平時想去都沒有能力去的地方。何況待遇與前次思州不同,不僅有吃的,還有錢餉,雖然少得可憐。

  福祿村數十名土客村勇組成一旗,黃大為旗頭。加上吳二招募的客團成員,合計約幾百人,向太平府進發。

  一行人步行約四日,行程一百三十餘里,沿福祿、上屯、羅白,渡過麗江(左江上游一段),抵達太平府城。

  太平府城在崇善縣地,城池東、南、西三面被麗江環繞,成為一道天然的屏障。因府城形如酒壺,故又稱壺城。



  限於當時的條件,無法從左江南面渡河直接攻城,因此,要想進入府城,首先得拿下易守難攻的壺關,

  在冷兵器為主的時代,布置妥當的壺城,易守難攻。不過,它也有一個致命的缺陷,它是一座無退路無後援的孤城,無法作持久戰。

  對於嚴陣以待的太平府城,覬覦府城繁華的各路人馬陸續抵近壺關。他們的人數號稱有數千之多,但相互並不統屬,更多是想趁火打劫,分一杯羹而已。

  大家只是遠遠地駐紮在府城周圍,等待帶頭大哥吳凌雲與知府劉作肅的交涉結果。

  最初,吳凌雲的要求似乎並不複雜,就是想強入府城為團而已。劉作肅剿匪數年,多有勝仗,自思與匪不共戴天,當然不願受脅而妥協。顯然,劉作肅缺乏變通,重剿輕撫,如將吳招撫為團以羈縻之,倒也不失為一解決方案。

  見協商不成,吳凌雲吩咐各部每日裡搖旗吶喊,相互呼應,自壯聲威,用以恫嚇守城兵勇。

  此時的太平府城,鄉民依舊出入,雖暫無交戰之憂,卻有僵持之慮。隨著大批團練的到來,糧餉耗費巨大,「賊」未攻而城已自危。鄉勇糧餉十日一減,入城才一個多月,已無餉可發,糧則以綠豆充數,最後連綠豆都無,以野菜生果充飢。

  原以為能賺些糧餉,現在不僅一無所有還可能要性命相搏,鄉勇們可沒有那麼高的政治覺悟。


  眼見太平府外無援兵,內無糧草,不少練勇打了退堂鼓,溜之大吉。

  此時,黃大也考慮棄守回鄉,奈何太平府城南部皆被土匪占據,無路可回。劉二建議前往太平府城西北上龍土司逐卜墟(現屬龍州縣,又稱「竹朴」、「足卜」,皆音近故)投靠王士林,暫避一時。

  王士林,下雷州人,是上龍司「嗥如團」旗下的一名團總。他以上龍彪悍的逐卜村壯為班底組建的逐卜團,為上龍土司、歸順州(今靖西縣)、下雷州、安平州、太平州周邊一帶百餘里範圍的村屯提供保護。他按村戶收取規費、糧米,如同現在俗稱的「保護費」。

  

  劉二早年在明江行船時,就聽說過王士林的大名。見劉二如此一說,黃大決定先去看看情況。

  數日後,黃大回來了,情況確如劉二所言,王士林還保證給投附的鄉勇待遇與太平府一樣。

  事不宜遲,黃大、劉二等二十名福祿村村勇決定投靠王士林。為避免吳二阻攔,一大早城門剛剛打開,他們便偷溜出城。大家緊趕慢趕,直到次日傍晚,才到逐卜墟。

  通過與總管翁大說明了投靠的來意後,翁大隨即安排地方安頓並給米二十斤,錢四百文。

  早已飢腸轆轆的黃大等人隨即將錢盡數購買了肥肉、豆腐與酒,作一鍋烹。只是未及煮熟,一班人急不可耐,就開始大快朵頤、划拳賭酒。

  正所謂樂極生悲,當天夜裡,個個上吐下瀉,醉眼朦朧中來不及脫下褲子,剛出門,就已如湧泉一般,噴涌而出,整條小街就已臭氣熏天,行人皆掩鼻繞行。直到清晨,這幫拉得精疲力竭、狼狽不堪的傢伙,來到墟邊小溪洗澡,將洗淨的衣褲掛在溪邊小樹上晾曬。大夥赤條條的泡在水裡,自嘲福淺腸薄,無福享受。待衣褲干後,這才出水穿上。

  半個月後,無力為繼的吳二也率眾來投王士林,王士林照收不拒。暫且不表。

  再說太平府城,此時,雖然還有部分營兵、練勇協防府城,但是,新太協多祿、都司黃耀麟或許認為,對付匪盜似乎並不是營兵的職責!很快,便有善解人意的營兵暗地裡與逼城武裝進行溝通,雙方談妥了營兵不受傷害的開門條件。

  咸豐十年(公元1860年)八月初七日夜,營兵偷開城門,大批馬兵不血刃地蜂擁進城。驚慌中,劉作肅家眷恐受辱,其妻趙氏,三子及幼女自盡而死,次子劉家鳳被執,僅長子出逃(不久便病死)。

  劉作肅雖是文人出身,性格卻頗為剛烈,眼見府城失陷,豈能忍辱偷生?他選擇了投池自盡,哪知水淺不能死。吳凌雲的手下將其救起後,以其賢名而不忍殺之,只是將他軟禁在府衙內。

  但劉作肅並非貪生怕死、苟且偷生之輩,抱著必死之心,竟然絕食七日,自縊而死,隨妻兒去了,不枉為清廷的一位書生硬漢。

  隨附一首據說是劉作肅的絕命詩:

  父教我盡心(忠),君責(教)我盡力。

  心力俱(既)已竭,捐軀復何懼(又作「捐軀寧自惜」)。

  投塘苦被拯,絕粒已七日。

  忍辱而偷生,何以對(立)天地?

  一死報君恩(親),此外何足冀(又作「此外復何冀」)?

  但得人民安,妻孥甘並棄。

  留詩質古人,乾坤有正氣。

  可嘆大清國缺的就是這樣的官員。

  對於太平府事變,史載:「城中無儲栗,協鎮兵半與賊通。圍亟,守陴者皆走散,賊逾墉入」;「咸十年八月八日,糧竭城陷」。「城中無儲栗」情節與《劉永福歷史草》的相關描述有異曲同工之處。吳二協守太平府的行動以糧盡餉絕、棄城他去而告終。

  本月二十九日,自稱紳士、浪漫的英、法聯軍入侵北京,火燒圓明園,做著「強盜」不如的惡行。戰爭結束後,西方列強再一次舉起「蛋糕之刀」,在中國進行利益分割。清政府面臨著外交內困的窘境,無一例外地再次簽訂不平等條約,賠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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