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科幻小說> 目錄頁> 第47章 步態太放鬆了

第47章 步態太放鬆了

2026-10-09 22:30:33 作者: 風流笑笑聲

  重慶警方聯合駐渝部隊,重兵包圍了歌樂山。

  八月重慶,熱得像蒸籠。

  搜山的警察和武警穿著防彈衣,裡面的襯衫濕了干、幹了濕,後背全是白花花的鹽漬。

  軍犬吐著舌頭,爪子踩在滾燙的石頭上,呼哧呼哧地喘。

  搜山隊伍從山腳往上,一寸一寸地梳。

  下午三點,搜到半山腰的時候,前面突然有人影一閃。

  五十米外,一個男人的身影在樹叢里晃了一下。

  搜山隊員立刻鳴槍示警——砰的一聲,子彈打在頭頂的樹枝上,葉子簌簌往下掉。

  那個男人轉身就往林子深處鑽,幾秒鐘就消失在了層層疊疊的綠色里。

  搜山隊伍追上去,人已經沒影了。

  但他們找到了一個地方——一大片綠葉遮蓋的隱蔽處,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

  掀開枝葉,裡面是個臨時搭的窩。

  一個電飯煲,幾件換洗的衣服,幾張舊報紙。

  還有兩把槍——一把自製的火藥槍,一把塑料仿真槍。

  指揮部收到消息後做了兩個決定。

  第一,武警繼續包圍歌樂山,保持搜索的態勢,麻痹周克華,讓他以為警方還在山上跟他耗。

  第二,派出四人一組的便衣警察,加大對沙坪壩區楊公橋、童家橋、九龍坡區玉清寺、中梁山等重點地帶的巡查力度。

  網從山上鋪到了山下。

  而此時,周克華已經不在山上了。

  他下了歌樂山,去了山腳下不遠處的賽博數碼廣場。

  這個人剛剛在鬧市區殺了兩個人,在鐵路上殺了一個警察,幾個小時之後,他戴著一副墨鏡——就一副墨鏡,沒有帽子,沒有口罩——走進了人頭攢動的數碼賣場。

  賣場裡全是人,買電腦的、修手機的、看熱鬧的,擠擠挨挨。

  周克華在櫃檯前站了一會兒,挑了兩部手機,付了錢,拎著袋子走了。

  事後警方找到那個櫃檯,售貨員看了一眼照片就認出來了:「是他,我記得。戴個墨鏡,話不多,付了現金就走了。」

  下午,周克華和張桂英在陳家灣碰了頭。

  陳家灣距離歌樂山直線距離不超過三公里。

  

  周克華上午在山上被搜山隊追,下午就在山腳下的鬧市區跟女朋友逛街。

  兩個人碰面的地方是一家七天連鎖酒店附近,然後他們去了沙坪壩公園。

  公園裡有個公廁,旁邊有一片樹蔭,兩個人就站在那裡說話。

  周克華從身上拿出兩包東西遞給張桂英。

  兩張報紙包著,每包裡面是三萬塊錢,一共六萬。

  報紙包得整整齊齊,錢也是乾乾淨淨的,沒有血漬,沒有污跡。

  「存起來。分兩個卡存,拉開點時間,別讓人注意了。」周克華說。

  張桂英接過錢,低頭看了一眼。

  錢很乾淨。

  但她知道這乾淨是怎麼來的。

  周克華又遞給她一部手機,是新買的。

  他自己留了一部,兩部都是剛從賽博數碼廣場拎回來的。

  「這個手機只能給我打電話,打我的新號碼。之前那個手機和卡,都扔了。」

  然後他指了指自己的嘴角。

  那裡有一塊白色的胎記,不大,但認識他的人一眼就能認出來。

  來之前他在電話里讓張桂英帶一支口紅,說試試能不能遮住。

  張桂英從包里掏出口紅,周克華往手上塗了塗,對著手機屏幕照了照,搖了搖頭。

  「沒用。明天陪我再去買一個,只要地攤貨。」

  兩個人分開之後,周克華又給張桂英發了一條簡訊:錢存完了,發簡訊不用打電話,卡收好了。

  那天晚上,重慶新聞播了銀行門口的槍殺案,兩死一傷,說了金額七萬。

  但鐵路民警朱彥超的事,新聞里一個字都沒提。

  第二天,八月十一日,周克華給張桂英發簡訊:「昨天民警的事不公布,是怕嚇到市民,我知他們知。」


  張桂英回覆:「知道了,但報紙登的是25萬呀。」

  周克華的簡訊很快回過來了,語氣明顯帶著火:「一共9期,怎麼還爆出25啊,如有謊言,出門把我撞死。」

  他說的「9期」是黑話,指的應該是「7萬」。

  他在簡訊里跟張桂英分析:當時有兩男一女,肯定是有糾紛,有人趁機多報了,說被搶了25萬,中間的差價就落到自己口袋裡了。

  緊接著他又發了一條:「要麼是離間計,請你相信我。」

  張桂英沒回。

  過了一會兒,周克華又發了一條過來:「第一次是造聲勢,第二次和第三次的手法和第一次不一樣,OK第二次第三次工作一定秩序,一兩個月內就做。」

  在與張桂英的簡訊往來里,周克華常常稱自己是「壞人」。

  但真正讓人後背發涼的,是他提起朱彥超時的那條簡訊。

  他說:「那個人朝壞人走過來,壞人朝那個人走過去,他手無寸鐵,簡直是大傻叉。」

  一個被他殺了的人,在他嘴裡是一個「手無寸鐵的大傻叉」。

  八月十日之後,重慶警方將鐵路現場的彈殼和彈痕送檢。

  比對結果很快就出來了——殺死朱彥超的那把槍,和三年前「3·19」哨兵被槍殺案中兇手使用的槍枝,膛線痕跡完全一致。

  這把槍就是2009年3月19日,周克華從成都軍區駐渝部隊十七團搶走的那支81-1式自動步槍?

  不,警方後來確認,那起案子他搶走的是一支步槍,而殺死哨兵用的是手槍。

  但彈道比對的結果確鑿無疑——同一把槍。

  至此,併案過程中的最後一個環節也扣上了。

  周克華被判定背負了十條人命。

  通緝令上的那張合成照片,成了警方手裡最有力的武器。

  八月十一日下午三點三十八分,一個市民打來舉報電話,說在江北區大融城看到了一個疑似周克華的男子。

  警方立刻調取了大融城的監控錄像。

  錄像里,一個男人在人群中走著。

  他戴著一副墨鏡,步態從容,甚至比周圍的行人走得更慢一點。

  畫面有些模糊,面部特徵看不清楚。

  有幹警看了錄像之後搖了搖頭:「這步態太放鬆了,不像是在逃的人,可能不是他。」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