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後來不完全統計,孫小果的團伙成員有七八十人漏網,瞬間消失在了昆明的各個角落。
有的去了外省,有的改了名字,有的乾脆躲進了山里。
當時寫出那篇報導的記者,姓什麼我就不說了,這位老兄後來回憶起那時的情景,仍然心有餘悸。
他寫道——
「我被告知,孫小果的同夥有七八十人漏網了,不知所蹤。這條消息很快在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得到了證實。我當夜無法入睡,滿腦子都是孫小果那幫漏網的兄弟,他們隱匿在何處?也許就在身邊。」
「昆明的同學說,那陣子流傳著一句話:『白天是小平管,夜晚小果管。』雖然孫小果已經進去了,但他的影響力還在,他的手下還在。我一個外地來昆明的記者,捅了這麼大的馬蜂窩,說不怕那是假的。」
「那天晚上,我住在酒店裡,翻來覆去睡不著。到了12點,床頭的電話忽然鈴聲大作——真的是大作,在那個安靜到詭異的深夜,那聲鈴響嚇得我從床上彈了起來。『要不要接?』我的手懸在半空中,腦子裡飛快地轉著,甚至想好了台詞——如果對方威脅我,我就說『你們這下真正把新聞給做大了』。」
「最後還是麻著膽子接了。」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嬌滴滴的女聲:『先生,要不要服務?』」
「我愣了半天,然後笑了。」
這個記者後來平安無事。
但他的擔心不是多餘的——在那個年代,在昆明,得罪了孫小果,跟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差不多。
好在,法網雖然漏掉了七八十條魚,但總算兜住了一條最大的。
孫小果被關進了看守所。
但他進去的時候,臉上沒有恐懼,甚至沒有憤怒。
他走在鐵柵欄後面,腳步從容。
孫小果被關進去了,但他的故事沒完。
真正讓人脊背發涼的,不是他做了什麼,而是他身後的那些人——那些本該守護法律的人——正在幫他做什麼。
1997年12月9日,昆明還是那個昆明,冬天不太冷。
但這天《雲南法制報》頭版的一篇文章,讓不少人心裡涼了半截。
標題寫得溫情脈脈——《可憐天下父母心——孫小果父母訪談錄》。
文章里,孫賀宇——孫小果的母親,前公安幹警——先是義正詞嚴地說了一句:「我兒子的行為,必須繩之以法。」
話是這麼說,但接下來的內容,味道就變了。
「我們對孩子歷來是嚴加管束、嚴格要求,」孫賀宇在採訪中說,「但現在的社會風氣太差了,年輕人閱歷淺,加上各種因素影響,光靠家庭教育,確實達不到預期目標。」
記者追問:「有輿論認為,孫小果之所以如此殘暴,是因為背後有後台撐腰、有人縱容。你怎麼解釋?」
孫賀宇的回答乾脆利落:「請相信我們有一個起碼的覺悟——我們堅決支持有關部門對我兒子的處理。」
話說得漂亮,立場站得穩當。
但二十多年後回頭看,這段話被真相一戳就破。
什麼叫「社會風氣太差」?
什麼叫「年輕人閱歷淺」?
一個輪姦多名女性、把少女打得變形、在飯店門口往人臉上撒尿的人,到了她嘴裡,竟然成了「社會風氣的受害者」。
這篇文章是怎麼發出來的,今天已經沒人能說清楚了。
但有一點很清楚——在孫小果被全社會唾罵的時候,他的母親沒有沉默,她在媒體上打了一場輿論戰。
她要在法律之外,為兒子爭一條活路。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庭里坐滿了人,有記者,有受害者的家屬,也有旁聽的市民。
空氣凝重。
「被告人孫小果,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侮辱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此前強姦罪所判余刑兩年四個月十二天——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旁聽席上,有人哭了,有人攥緊拳頭,有人長長地吁了一口氣。
宋雪蓮沒來,張露妹沒來,皮靜靜沒來,張瑩瑩也沒來。
她們可能還在某個角落裡,用厚厚的衣服把自己裹緊,低著頭走在街上,生怕被人認出來——儘管她們的樣貌已經和從前不一樣了。
但孫小果沒有接受這個結果。
他的律師當庭表示:上訴。
1999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二審的判決下來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從「死刑立即執行」到「死緩」,看起來只差兩個字,實際上差了一條命。
死緩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只要孫小果在監獄裡老老實實待兩年,不鬧事、不自殺、不越獄,他的命就保住了。
兩年之後,自動轉為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之後,還可以減為有期徒刑。
一個被一審判決死刑的罪犯,在二審改判死緩的那一刻,等於拿到了一張活命的門票。
後來的調查顯示,這次改判在法律適用上存在明顯錯誤。
但翻遍了卷宗,沒有發現有人收錢、有人打招呼的證據。
換句話說,這個錯誤,不是某一個人「故意」造成的——它是整個司法系統在某些環節上的集體失明。
孫小果被投入雲南省第一監獄,穿上囚服,走上了鐵門裡那條長長的走廊。
他走在走廊里,腳步還是從容的。
因為他知道,外面有人在等他。
孫賀宇那一年也不好過。
她為自己兒子1994年的輪姦案四處活動、隱瞞包庇的事,終於被查了出來。
她被開除公職,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她的丈夫——孫小果的繼父李橋忠,時任五華公安分局副局長,也被牽連了。
但他比孫賀宇運氣好:留黨察看兩年,撤職,但人沒進去。
給孫小果違規辦取保候審的兩名警察,則以瀆職罪被追究了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