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橋忠剛開始態度很硬,說:「我們就這樣了,還能怎樣?」
那鄰居也是個不怕事的,直接頂回去:「你必須把話說清楚,否則咱們沒完。我打110報警!」
一聽到「110」,李橋忠的態度立刻變了。
不是更凶了,而是軟了。
他很快就想辦法把問題解決了。
一個敢在山火里沖在最前面、額頭被石頭砸了都不下火線的男人,在家裡被妻子數落不還嘴,在外面聽到「報警」兩個字就服軟——這種反差,讓人不得不多想。
有網友後來分析說,李橋忠其實沒有什麼靠山。
他家的靠山,一直都是孫賀宇的靠山。
他只是那個女人的「門面」和「執行者」。
孫賀宇在前方拿主意、鋪路子、撒錢,李橋忠在後方落實、找人、辦事。
這個分析,沒有證據,但很多人覺得,邏輯上說得通。
2019年12月15日,昆明,玉溪,多個法院同時開庭。
這一天宣判的,不是孫小果——他已經死了。
這一天宣判的,是那些曾經幫他打開門縫的人。
整整十九個人,站上了被告席。
名單很長,但每一個名字背後,都是一段爛掉了的關節。
李橋忠,孫小果的繼父。
罪名: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
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
孫賀宇,孫小果的生母。
罪名: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
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羅正雲,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省監獄管理局原政委。
李橋忠的老鄉加戰友。收了請託,幫孫小果在監獄系統里平趟。
罪名: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梁子安,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
在再審過程中,他把領導的「招呼」帶進了會議室。
罪名: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有期徒刑十二年。
田波,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立案庭原庭長。
收了李橋忠送來的十萬塊錢,幫著出謀劃策、跑通程序。
罪名:徇私枉法罪。有期徒刑十年。
還有劉思源、朱旭、陳超、李進……一個個名字,一個個職務,從監獄管理局到中級人民法院,從副巡視員到刑庭副庭長。
他們的刑期從六年到十九年不等,有人還被判了罰金,名下的贓款贓物被依法沒收。
這些人里,有孫小果的同鄉,有李橋忠的戰友,有收錢辦事的中間人,有簽字放行的領導。
他們分布在司法系統的不同環節,像一條流水線上的工人,各司其職,把一個本該死去的人,一次又一次地送回了人間。
審判長宣讀完判決書後,旁聽席上有人低聲說了一句話:
「要是早二十年這麼判,得少多少人受害?」
沒有人回答他。
因為這個問題,沒有人能回答。
十九個人被判刑了。
但不是所有人都上了被告席。
有三個人,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
不是因為無罪,而是因為——他們犯的事,在法律上歸入了「紀律處分」的範疇。
但這三個人的名字,分量比那十九個加起來都重。
第一個,趙世傑。曾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調查結論寫得很硬:趙世傑利用擔任省高院院長的職務便利,在孫小果案申訴再審過程中,違背事實和法律,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審判人員枉法裁判,致使孫小果由死緩被改判為有期徒刑二十年,造成了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
通俗地說——他是整個再審改判的「發令人」。
那個「如果能動,就動一動」的電話,就是他打的。
他不是收錢的那個人,但他說一句話,頂別人送一百萬。
第二個,孫小虹。曾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在趙世傑之前)。
他是在孫小果案的二審階段出了問題。
1999年,省高院二審將孫小果的死刑立即執行改判為死緩。
調查認為,在孫小虹擔任院長期間,雲南省高院未能堅持審判獨立原則,造成了嚴重後果。
第三個,鄭蜀饒。曾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2007年,孫小果案再審改判的那一次,鄭蜀饒主持了審判委員會。
他違規將刑期從死緩改判為二十年有期徒刑,審委會通過了他的提議。
事後調查認定,他「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了嚴重後果。
這三個人,沒有一個收了孫賀宇的錢。
至少,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收了。
他們是在「打招呼」——這是中國政治生態里的一種特殊語言。
不需要金錢交易,甚至不需要明說。
一個眼神,一句「你研究研究」,一個「能動的就動一動」,下面就有人開始忙活。
這種招呼的成本為零,威力卻勝過千軍萬馬。
中紀委的通報里,措辭很講究:趙世傑等人的行為,違反了「工作紀律」。
工作紀律。
三個字,輕飄飄的。
但了解體制內語言的人都懂,這三個字後面,藏著多少沒寫出來的東西。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同時提到了兩個案子:一個是孫小果案,一個是操場埋屍案。
兩高報告點名一個案件,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這個案子已經超出了個案的範圍,成了整個司法系統反思和整改的樣本。
孫小果案之後,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一場針對「紙面服刑」的專項清理。
那些年像孫小果一樣、靠著保外就醫、假立功、人情減刑逃出監獄的人,被一個一個揪了回來。
2019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通過,2020年7月1日開始實施。
這部法律把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督權和執行權拆開了、分細了。
以後誰想再辦一個「紙面上的保外就醫」,至少要多過幾道關。
有人說,這些法律,是用孫小果的罪惡和受害者的血淚寫成的。
這話不好聽,但確實是實話。
孫小果案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