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比對結果很快出來:強姦張淑萱的,和殺害陳麗麗的,是同一個男人。
五天後,1月7日,烏蘭察布下了一場大雪。
晚上10點,警方接到報警:市郊的公路上躺著一個人,像是被車撞了。
民警趕到現場,一看——不是交通事故。
那具女屍左胸有五處刀口,生前遭遇過強姦。
沒有其他線索。
警方把三起案件的物證送去做DNA鑑定。
結果顯示:三份樣本,同一個人。
又過了一個多月,2月25日。
烏蘭察布集寧區電石廠東側,一個廢棄的墓穴里,又發現了一具女屍。
雙手被捆,面目全非,慘不忍睹。
DNA鑑定——還是同一個人。
50天,4起強姦案,3條人命。
公安機關決定併案偵查,命名為「2·25系列強姦殺人搶劫案」。
2005年3月21日,公安部協調組成的專案組到了烏蘭察布。
專家組裡集合了痕跡物證、法醫、人像等各路專家。
張欣就在其中。
張欣的任務,是根據那個唯一逃生的受害者張淑萱的描述,畫出兇手的模擬畫像。
張淑萱努力回憶那個男人的臉。
張欣一筆一筆地畫,反覆修改。
最後定稿的畫像,特徵很明確:男,27歲左右,身高1米67上下,呼和浩特或本地口音,瘦臉,彎眉,三角眼,小嘴。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發出了印著這張畫像的協查通報,請求各地排查可疑人員。
同時,專案組建議:把過去未破的強姦殺人案都翻出來,相關物證送公安部做DNA比對。
這一翻,翻出了東西。
4月30日,公安部傳來消息:2000年5月20日,呼和浩特賽罕區西巴扎鄉,一個12歲的小女孩在家中被強姦殺害。
現場窗台上有一個喝了一半的水杯,杯上有一枚清晰的指紋。
當年排查了近2000人,沒有找到匹配的。
這次DNA比對,對上了。
同一人所為。
辦案民警劉輝後來回憶:「當年排查了將近兩千人,沒有一個人的指紋對上那枚。」
與此同時,另一起舊案也被翻了出來。
1999年1月31日清晨6點半,呼和浩特郊區,一名婦女在家睡覺時被闖入的陌生人強姦。
關鍵物證的DNA檢測結果——也是2·25嫌疑人。
警方讓受害者辨認模擬畫像。
受害者只看了一眼,斬釘截鐵地說:「一看就是。鼻子、嘴、臉型,都一樣。」
她還補充了一個細節:那個人,愛笑。
辦案民警後來說:「這個特徵,在破案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偵查範圍從烏蘭察布擴展到了呼和浩特。
2005年7月26日,公安部在呼和浩特召開七省區2·25案件偵查工作會議,進一步縮小偵查範圍,明確方向。
內蒙古公安廳懸賞20萬元緝拿嫌疑人。
畫像發了出去。
終於,呼和浩特一個村民看到畫像,大吃一驚,立刻向警方報告:
「這個人我認識!叫『紅紅』,以前因為盜竊被處理過,長得就跟畫像上一模一樣!」
警方調出「紅紅」的檔案。
此人名叫趙志紅,當年因盜竊留下的指紋,與幾樁命案現場提取的指紋——比對上了。
警方迅速調查,得到一個重要信息:趙志紅正在呼和浩特一所私人開辦的幼兒園打工。
於是,就出現了前文那一幕——2005年10月23日,警察持槍衝進那家幼兒園,將正在床上躺著的趙志紅擒獲。
很多警察見到趙志紅本人,都吃了一驚。
這個身負多條人命的殺人狂魔,身高只有1米64,體重不到100斤。
彎彎的眉毛,給他一種始終在微笑的錯覺。
就是這樣一個其貌不揚的小個子,在十年時間裡,姦殺11人,強姦10人,殺人未遂6起。
趙志紅怕警察。
不是那種做賊心虛的怕,是一種深入骨髓的恐懼。
2005年12月,他接受《內蒙古北方新報》記者採訪時說,自己被抓的場景不止一次在腦子裡想過。
因為心裡有負罪感,也曾期盼警察早點把自己抓走,求得解脫。
可這種想法一過,只要找到機會,他還是會繼續作案。
作案之後,心理上得到暫時的輕鬆和解脫,緊接著是更深一層的恐懼。
他想像自己終有一天會像那些被他殺死的人一樣躺在地上。
他不敢看警察,平時也不敢跟警察打交道。
2006年8月5日,在看守所里的趙志紅,又一次接受了採訪。
這次是《法律與生活》的特約記者褚京輝。
趙志紅當時被關在呼和浩特第一看守所——就是當年關過呼格的那個地方。
採訪中,褚京輝問他父母的態度。
趙志紅說:「我父母是最要臉的人,他們一定再也不要見我這個逆子一面了。我讓全家都抬不起頭。」
他有過短暫的婚姻,有過相好的情人。
在那些女人面前,他一直是「好男人」的形象。
在外人看來,他懂禮貌,細心,說話不快不慢。
聊到G49姦殺案時,趙志紅清晰地描述了案件細節,拍著胸脯打包票說全部真實。
褚京輝後來回憶,趙志紅的講述讓他感到此人極為猥瑣,而他對死亡那種淡然的態度,給人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兩位老師——楊成義和謝坤,後來分析過趙志紅的心理。
他們認為,趙志紅確實有雙重人格。
一方面,他很有自尊心,甚至想過把家鄉的鄉政府承包下來,像華西村那樣搞個大變化。
可另一方面,因為自身條件差,極度自卑,所以在人前軟弱、人後作惡。
趙志紅自己也說過:「我不跟人爭,幾乎是與世無爭的。凡是認識我的人,從來不跟他們吵鬧打鬥。他們發脾氣的時候,我有時候還會說點好話去逗他們,儘量讓別人開心。」
自卑、膽小、好色、兇殘——這些截然相反的東西,在他身上合二為一。
下面,讓我們按照時間線,看看這個魔鬼都幹了什麼。
1996年4月9日
G49案。趙志紅第一次作案。
多年後他自己說:「第一次作案是我人生的一個轉折點,使我從一個好人徹底變成了一個壞人。這以後我開始對自己放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