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計把李三仁家的電話留下,跟社裡報了選題。
他安排了一個年輕記者去案發地調查採訪。
與此同時,內蒙古公安廳成立了覆核呼格案的專案組。
可當時呼市公安局的領導不願意翻舊案,複查阻力很大。
2005年11月23日,湯計寫出了第一篇內參——《內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籲警方儘快澄清10年前的冤案》。
批示很快就下來了。
2006年3月,內蒙古政法委正式成立了「呼格流氓殺人案」複查組。
政法委副書記當組長,公檢法各出一名處級幹部,還從公安部請來了測謊專家楊成勛、刑偵專家伍國慶。
那一年夏天,政法委一位領導告訴湯計:「呼格案的證據明顯不足,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冤案。但政法委不能改判,得自治區高院複查,向高院匯報,兩家成立複查組,走法律程序。」
湯計以為這就是結果了。
他沒有再過問。
可他不知道,事情遠沒有那麼簡單。
尚愛雲後來回憶說:「打算翻案的時候,我們才發現家裡連判決書都沒有。老百姓平時不涉及法律上的事情,呼格死刑都執行了,判決書卻沒有給我們。家屬沒有判決書,法院信訪不受理。」
2005年,他們找到了當年的律師,要來了呼和浩特中院的一審判決書。
到了2006年4月,才從法院要來了二審判決書的複印件。
有了判決書,李三仁和尚愛雲開始了漫長的上訪路。
2006年5月24日,夫妻倆第一次進京。
他們把所有的精力都撲在了翻案上。
李三仁說:「每天晚上頭一挨枕頭,就想明天會不會有奇蹟發生,明天還要去哪裡找,腦子裡像過電影一樣。」
尚愛雲告訴記者,呼和浩特的公檢法機關,他們差不多每天輪流去。
北京也去了不知多少趟。
她暈車,坐火車一路吐10個小時。
在北京,他們住在六環外的上訪村里,受盡了罪。
「我們看法律的書,看法律節目,聽新聞,尋找一切跟案子有關的信息。這些年沒看過電視劇,沒有心思看。」
2006年10月底,呼和浩特市中院開始審理趙志紅案。
因涉及隱私,不對外公開。
公訴機關起訴了10起命案中的9起,唯獨漏掉了G49姦殺案。
開庭時,趙志紅當場指出了這個問題。
「廁所那個事也是我做的,為什麼不提?」
法庭審理因此中斷。
湯計後來分析說:「他們的目的性很強——儘快把趙志紅殺掉。一旦把G49案一併起訴了,呼格案也就自然而然地進入再審程序了。其實結果完全可以預見。」
12月8日,湯計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他發出了第二篇內參——《忽視系列殺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訴讓人質疑》。
2006年12月5日,距離二審開庭還有一個多月。
趙志紅在看守所里,做了一件讓人吃驚的事。
他找了一張厚厚的衛生紙,在上面寫了一封《長命申請》。
全文如下:
「尊敬的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你們好:
我是225系列殺人犯趙志紅,我於2006年10月28日已開庭審理完畢。其中有1996年4月發生在呼市一毛家屬院公廁殺人,不知何故,公訴機關在庭審時隻字未提。因此確實是,我所為且被害人卻已死亡。我在被捕之後,經政府教育,在生命的盡頭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復甦了人性,本著自己做事自己負責的態度,積極配合政府徹查自己的罪行。現特向貴院申請派專人重新落實、徹查此案,還死者以公道,還冤者以清白,還法律與公正,還世人與明白,讓我沒有遺憾地面對自己的生命結局。
綜上所述,希望此事能得到貴院領導的關注,並予以批准,大力支持。特此申請。謝謝。
落款: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 二中隊十四號 罪犯 趙志紅
2006年12月5日」
趙志紅為什麼要寫這封申請?
是為了懺悔,還是為了多活幾年?
沒人知道。
也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的這份申請,在關鍵時刻起了作用。
原定2007年執行的死刑,在新年第一天——2007年1月1日,被臨時叫停。
「刀下留人」的情節,在現實中真實上演了。
唯一的區別是,這次暫免一死的,不是什麼英雄豪傑,也不是被冤枉的苦主,而是一個十惡不赦的罪犯。
但這一幕,為呼格案的翻案,留下了一絲希望。
2006年歲末,趙志紅的生死被按下暫停鍵。
而呼格案,由此進入了長達8年的拉鋸戰。
趙志紅的死刑被叫停了。
可案子,並沒有因此往前邁一步。
2007年12月20日,湯計拿到了那份《長命申請》的複印件。
他當機立斷,一字不改,寫成一篇《情況反映》——《殺人狂魔趙志紅從獄中遞出長命申請》,直接發到了北京。
這篇東西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關注。
呼市中院對趙志紅案的審理,被暫時休庭。
湯計當時覺得:「專家、科學、正義都在,很快就會翻案了。」
他太樂觀了。
2006年趙志紅不公開審理之前,公安系統里好幾個朋友就給湯計打過電話通風報信——10條人命案,檢察院只起訴了9條,沒有呼格案。
有個幹警把話說得很重:「這就是殺人滅口。呼格就白死了。」
湯計因此寫下了第二篇內參。
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作出批示,阻攔了趙志紅被「正法」的步伐。
同年,湯計又寫了關於此案的上、下篇,形成大內參,在全國黨政系統發行。
通過客觀報導,他在更大範圍內擴大了事件的影響,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呼格案的重新調查。
可是,轉機之後,緊接著是停滯。
呼格案不複查,趙志紅的訴訟程序也卡住了。
法律層面,案子陷入了漫長的焦灼。
湯計後來告訴記者:自治區政法委開過幾次會研究呼格案。
中院和高院要求公安拿出物證來,不能只憑趙志紅的口供。
可當年那些物證,根本沒有保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