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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利益相關人

2026-10-12 11:54:04 作者: 風流笑笑聲

  「法院認為沒有物證,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趙志紅在G49案上是無罪的,也就不存在呼格案複查的問題。」湯計說,「可無論趙志紅是不是兇手,現在看呼格案的卷宗,當時的證據是存在很大問題的。為什麼在趙志紅那裡用了疑罪從無,而在呼格吉勒圖身上就不用?」

  這個問題,沒有人回答。

  讓呼格父母更難受的是:每次政法委糾錯開會、法院接待他們來訪,都是呼格當年的二審審判長——案件的利益相關人——全程參與。

  他們想不通,這樣的安排算怎麼回事。

  湯計還通過私人關係找到檢察長邢寶玉,問怎麼推動。

  「檢察院可以抗訴啊。」

  邢寶玉說:「現在不能抗訴。法院不在狀態,抗訴後他如果維持原判,這個案子在法律程序上就死了。有一個辦法——最高檢抗訴,異地審理。」

  2008年,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公檢法的領導人都在換屆。

  呼格案轉入了無人觸碰的低潮。

  這一低潮,就是三年。

  2011年清明節。

  湯計組織分社電視記者鄒簡樸、林超做了一檔電視專題片——《新華視點:15年冤案為何難昭雪》。




  緊接著鳳凰衛視等媒體跟進,呼格案第一次在網上成了熱點。

  5月5日,湯計和林超抓住機會,寫了《輿論反應:呼格冤死案覆核6年陷入僵局,網民期盼讓真兇早日伏法》。

  這篇反應再次引起高層關注,最高院的批示下來了。

  這一次,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組成了由5名法官參加的呼格案複查組。

  湯計說:「有個變化很關鍵——高院院長換成了胡一峰。他做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的時候就管過呼格的案子,後來去了人大,轉了一圈又回到政法系統,對翻案很積極。為了避免法院裡消極因素的介入,他們在外面賓館專門租了房間辦公。最後得出結論:原審判證據不足。上報了自治區黨委,經黨委同意,又上報了最高院。」

  2011年11月28日,輿論達到頂點。

  湯計完成了第五篇內參,反映案件基本情況和最新進展,以及媒體的集體發聲、網絡輿情。

  此舉引發中央和最高法的重視,直接關注了這個案子。

  根據法律界人士建議,湯計在文章中呼籲異地審理。

  內參發出後,最高法院從內蒙古調閱了呼格案的全部案卷。

  此後,又是將近兩年。

  2013年年初,內蒙古高院正式複查完畢。

  結論不變:原審判決證據不足。

  上報自治區黨委,經同意後上報最高法。

  到此為止,法律程序似乎終於要走通了。

  可實際上,什麼都沒發生。

  長期關注此案的刑偵專家伍國慶,對《南方都市報》記者說了一句很直白的話:「呼格絕非兇手。」

  

  他多次對比過呼格和趙志紅的卷宗。

  「一案不會有兩凶,其中必有一個是冤枉的。」

  記者問他:為什麼趙志紅落網4年了,法律程序還沒有任何啟動的跡象?

  伍國慶說:「事情已經反映到中央了,相關方面要求公檢法三家給出意見。公安機關的意見早就明確了。關鍵在法院。法院一旦認定是冤案,相關辦案人員就要承擔責任——降職處分,甚至撤職。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不是證據不夠。

  是有人不想讓證據「夠」。

  2014年年終,內蒙古政法委開年終總結會,又一次提到了呼格案。

  翻案的法律程序走了9年,內蒙古法律系統開了無數次會,組織過數次複查小組。

  湯計說:「高院的技術幹部幾乎全都看過呼格案,每一個細節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該複查的時候覆查,可打太極的時候也打。」

  他說這話的時候,快退休了。

  「我希望有始有終,能看見呼格案有個結果。不想再拖下去了。」

  這9年裡,還有一個人沒有放棄——記者朱順忠。


  他是從湯計的第二份內參開始關注這個案子的。

  「那時候手機還不方便,費了很大勁才聯繫上呼格的父母。同事們還轉給我很厚一摞案子的資料。」

  湯計除了寫內參,還希望更多媒體以公開形式關注,所以把資料給了北京的同行。

  朱順忠去了內蒙古。

  他找到了當年呼格案的公訴人之一。

  「他開始不見我。後來我打電話太多了,他就約我在一個小花園裡面見面。彼此印象還不錯。他說『供認不諱』是瞎說,我有他不是『供認不諱』的資料,但不能告訴你。」

  朱順忠說,這些話跟他從同事那裡得到的材料互相印證——冤案確實存在。

  從2005年到2008年,他每年去呼和浩特三次。

  去得多了,當年接觸過呼格案和趙志紅案的警察、檢察官,跟他逐漸熟悉起來。

  他們說了很多細節——刑訊逼供是存在的;跟呼格相比,趙志紅的嫌疑更大;關鍵證據——女孩身上提取的體液是什麼,說法不一。

  但都是聊。

  核心證據,始終拿不到。

  朱順忠甚至見過馮志明三次。

  他後來說,如果按照無罪推定,趙志紅一定是G49案的真兇嗎?放在當年嚴打的環境裡,證據是可以做鑑定的,但沒有人給這個時間。要求30天破案、40天起訴、60天執行,誰在那個位置上,都是這麼處理。

  馮志明想找個出口說說自己的看法。

  他覺得呼格案在當時的政治背景下問題不大,但呼格案和趙志紅案確實有疑點。

  可參與複查的警官們不這麼想。

  公安系統對兩案做了三次調查,都是刑偵行家。

  根據專業知識和經驗,每次的結論都一樣——趙志紅比呼格嫌疑更大。

  即便放在嚴打背景下,有疑點的案子也該走法律程序,找到唯一性和排他性的證據。

  可翻案就是推不動。

  第一線的警官們就暗中關注。

  朱順忠說:「他們告訴我案子走到哪一步了,哪些領導關注了,分析阻礙翻案的因素在哪幾個人的身上。」

  2009年下半年,有人給朱順忠傳真了一份7頁的筆錄。

  呼格的筆錄。

  上面寫著:他沒有殺人,以前講的都是假的,公安機關有誘供和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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