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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展開調查

2026-10-12 11:54:08 作者: 風流笑笑聲

  朱順忠知道,他終於等來了紮實的證據。

  他發出了第一篇稿件——《內蒙古呼格案波瀾再起》。

  「稿子出來比較轟動。第一次在公開媒體上爆出來——呼格不是『供認不諱』。判決書寫的『供認不諱』跟事實有矛盾。」

  輿論議論紛紛。

  可翻案依舊停滯。

  2010年到2011年,是朱順忠最沮喪的時候。

  馮志明升遷了——呼和浩特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任命沒有在官網上公布,可內蒙古公安系統有人把兩份任命文件發給了朱順忠。

  「我覺得這些人一直在背後堅持翻案,一個是最基本的良知,一個是翻案的證據是充足的。他們提醒我,現在是一個報導的時機,得保持關注度。」

  於是他寫了——讓輿論知道,呼格案主要負責人升職了。

  不讓案子冷下來。

  可呼格案沒有任何進展。

  朱順忠給自己打氣,也給內蒙古的警察和呼格的父母打氣。

  「我總是說,只要有核心證據,有某個好時機,我的報導一定會讓案子有斷崖式的發展。」

  斷崖式發展。

  他們從來沒有聽過這個詞。

  他把呼格的父母和聶樹斌的父母都接到北京,在辦公室里安排兩個特殊家庭見面,帶他們逛北京城、找人大代表。

  整個過程都有記者拍下來報導。

  關注呼格案的媒體越來越多——雜誌、電視、英文報紙,境外媒體都報導過。

  這個案子,從一個內參案件,變成了全國知名的新聞案件。

  而呼格的父母,始終站在最前面。

  呼格被槍決後,尚愛雲從毛紡廠辦了內退。

  李三仁也在那年退休了。

  大兒子和三兒子的學習、工作、家庭生活,都被這個案子改變了。

  三弟慶格勒圖公開說:「永遠不會原諒辦案者。」

  上訪的路上,他們在呼市中院先後見過三任院長。

  從2006年到2014年,僅自治區高院立案一庭庭長鮑巴圖,就接待了他們95次。

  平均下來,每個月都去。

  從2006年5月24日第一次進京上訪開始,他們留下的火車票有4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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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僅2007年到2009年,最高法院給他們的回條就有18張。

  常年的奔波,把兩個人的身體和心理都摧垮了。

  2013年,距離呼格被執行死刑已經過去17年。

  趙志紅也在看守所里關了8年。

  幾乎所有的伸冤途徑都試過了,卻一直不見結果。

  李三仁和尚愛雲常常整夜睡不著,商量怎麼辦。

  商量不出辦法,兩個人就吵架。

  尚愛雲甚至想過用極端手段引起社會注意。

  這個走投無路的母親、倔強的農婦,已經快被逼瘋了。

  李三仁比較理性:「如果你也殺人了,就中了他們的圈套。我們進去了,誰來伸冤?還得保重好身體。你看聶樹斌家裡,現在連伸冤的人都沒有了。」

  其實李三仁心裡也沒底。

  他說:「如果我死了,我會立下遺囑,讓兩個兒子繼續為呼格討個清白。」

  2014年10月。

  天氣轉涼了,甚至有些冷。

  可就在這時,傳來了一個溫暖人心的好消息。

  經過多方人士長達9年的努力,內蒙古高院終於打通了所有環節,將重審呼格案提上了日程。

  11月1日,呼格的父母來到兒子的墓地。

  「孩子,這些年爸媽一直在為你申冤。案子要重審了。」

  說罷,一對老夫婦老淚縱橫。

  20天後,11月20日。


  內蒙古高院立案一庭庭長鮑巴圖代表高院,正式向呼格的父母送達了立案再審通知書。

  呼格案,終於真正進入了再審程序。

  在這裡,必須鄭重地感謝兩個人——湯計先生、朱順忠先生。

  還有那些叫不上名字的警察、檢察官、法律界人士。

  這些極具正義感的人,為呼格洗脫冤屈、為中國法治進程,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呼格案的重審,不僅僅是為了一個人、一個家庭洗脫冤屈。

  它為一連串冤假錯案的重審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徑,也給所有公檢法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鐘。

  2014年12月15日,上午10點。

  內蒙古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

  新聞發言人李生辰宣布:

  呼格案中故意殺人罪、流氓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對辯護人、檢察機關的意見予以採納,對申訴人的請求予以支持。

  再審判決主要內容——

  撤銷1996年內蒙古高院的刑事裁定。

  撤銷1996年呼和浩特中院的刑事判決。

  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三個理由寫得很清楚:

  第一,犯罪手段供述與屍體檢驗報告不符。呼格多次供述「卡脖子、捂嘴」,與被害人後縱膈大面積出血等屍檢內容不符。

  第二,血型鑑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呼格本人血型是A型,指甲縫裡檢出O型人血,與被害人血型相同。但血型鑑定是種類物鑑定,不能證實呼格實施了犯罪。

  第三,呼格有罪供述不穩定,且與其他證據存在諸多不吻合。他有過翻供,供述中關於被害人衣著、身高、髮型、口音等內容,與屍檢報告、證人證言對不上。

  每一條,都是當年辦案人該做卻沒做的事。

  每一條,都是一個18歲少年用命換來的遲到真相。

  岩峰是在新聞上看到這個消息的。

  這些年,他逐漸淡忘了年輕時候的一些事。

  直到2005年趙志紅落網,公安廳把他叫去,讓他再講一遍當年的事。

  講完問他有什麼想法。

  他說:「這都過了9年了,怎麼又來問?是不是呼格的案子搞錯了?」

  警察沒回答,只讓他不要再跟別人講。

  幾天後,報紙上登出趙志紅的案子,其他都寫得很詳細,只有1996年4月毛紡廠廁所的案子一帶而過。

  可岩峰一看就知道,就是呼格那個。

  結果,翻案又用了9年。

  他被公檢法的各種調查組召喚了無數次,終於等到了無罪判決的那一天。

  他給呼格家裡打了一個電話。

  「本來是個高興的事情,可活生生的人沒了。掛了電話,我就在家裡哭。」

  有時候晚上躺在床上,他拿手機搜呼格的報導。

  一看就難受,忍不住要哭,又忍不住想看。

  他說,他總是在設想——如果當時自己不去那個公廁就好了。

  呼格沒人壯膽,就不會進去。

  那麼兩個人現在都好好的。

  應該都已經娶妻生子了,肯定還是好朋友,經常吃飯喝酒聊天。

  那該是多麼愜意的一件事啊。

  可兩個好朋友充滿希望的人生,一起葬送在了18年前的1996年。

  那一年,他們才18歲。

  呼格被改判無罪的當天。

  內蒙古高院院長趙建平,走進了呼格父母的家。

  他向李三仁和尚愛雲公開道歉,並轉交了院長胡一峰的個人慰問金——3萬元。

  同一天,內蒙古檢察院決定成立調查組,對檢察系統內造成呼格錯案負有責任的人員,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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