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紡廠保衛科長董戰勝提起這案子就滿心內疚,他說:「那房子就十來平米,在我們保衛科正後方,我們居然一點動靜都沒聽見。脖子都快割掉了,人趴在床上,太慘了。要是孩子再大點,恐怕也得被滅口。」
受害人的孩子後來由姑父姑母撫養長大,二〇一三年姑父退休後,一家人回了上海老家。
時間走進二〇〇一年。高承勇的大兒子到白銀市上初中,妻子張青鳳便跟到白銀陪讀做飯。
三月份,學校開家長會,主題是「自我保護」。高承勇坐在教室里,聽著老師一遍遍講怎麼提防那個變態殺人狂,舉的例子裡頭,有不少是他自己做下的事。
他面無表情地從頭聽到尾,心裡多少還是有點打鼓。散會後,他領著兒子,腳步匆匆地走了。
而最讓白銀警方多年後想起來仍覺錐心的,正是同一年。他們曾離那個影子只有一步之遙,卻眼睜睜讓他溜走了。
五月二十二號,公安局接到報警電話。電話那頭傳來一陣「呼嚕呼嚕」的聲音,像喉嚨里灌滿了什麼,斷斷續續地說自己被害了。
接警的民警怎麼也辨不出具體地址,一再追問,那邊的聲音卻越來越弱,最後只剩下含混的氣音,什麼也聽不清了。
連地方都不知道,警就沒法出。那一刻,抓捕的最佳時機,就這麼從指縫裡漏了過去。
緊接著,受害人家屬撥了一二零,醫生趕到時,發現人已經被割了喉,趕緊通知了警方。案發地,和白銀刑警支隊,只隔著一條街。
可到了現場,什麼都晚了。死者最後只留下了兩個模糊的字眼:長發,本地。
後來警方根據時間反推,得出一個讓人捶胸頓足的結論——如果當時接警後能立刻知道具體地址,警察趕到時,應該會在唯一的出口迎面撞上兇手。
案發經過是這樣的。
五月二十二號一大早,張錦華去市場買菜,拎著滿滿一籃子菜往家走。她二十八歲,是白銀區婦幼保健站的一名護士,長得漂亮,身段也好,打小親戚朋友就誇她是美人坯子。
她有一個恩愛的丈夫,婚後的日子蜜一樣甜。
走到樓門口時,她忽然覺得背後好像有人。她回頭看了一眼,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她沒再多想,進了樓道。
她家在一樓,從樓門口到家門口,也就二十來米。走到門前,掏鑰匙的時候,她又回頭看了一眼——還是沒人。她想,大概是自個兒多心了。
手裡的菜籃子太重,她一時沒拎穩,鑰匙掉在了地上。她只好放下籃子,彎腰去撿。打開門,又彎腰去提地上的菜。
就在她身子半彎下去的那一刻,一股巨大的力量從背後猛地撞了進來,她整個人連同那籃子菜,一起被撞進了屋裡。
菜灑了一地。張錦華一聲驚叫還沒完全出口,一隻大手已經從背後死死捂住了她的嘴。她剛要掙扎,一把冰涼的東西就抵住了喉嚨。
一個男人的聲音從耳根後頭傳來,不高,卻陰冷得像從地縫裡滲上來的:「別喊,別動,不然我抹了你的脖子。」
張錦華的眼淚一下就涌了出來,渾身抖得不成樣子,只能拼命點頭。
男人挾著她退到門邊,抬腳把門關上。兩個人踩在滿地的菜葉上,有幾秒鐘,誰也沒動。
男人借著這幾秒,掃了一圈屋裡的布置,確認沒有其他人,一切都瞭然於胸。那幾秒里,張錦華心裡已經涼透了——她一下子就想起了白銀這幾年傳得沸沸揚揚的那些案子。
然後,男人的殘暴開始了。他扯過一條絲巾,把張錦華的嘴死死勒上,一把將她推倒在地,脫掉了她的上衣和褲子。
起初張錦華拼命反抗,可身體剛一動,那把尖刀就毫不留情地刺了進來。劇痛和恐懼把她整個人攫住了,她渾身發著抖,再也不敢動一下。
就在自己的身體和心理承受著巨大痛苦的那一刻,這個男人強暴了她。
完事之後,張錦華心裡還殘存著一絲僥倖。她拼命地往好處想——也許這個男人不是白銀傳了那麼多年的那個殺人魔,也許他不過是個貪圖美色的畜生,搶完、糟蹋完,就會留她一條命。
可她錯了。
就在那個男人穿好衣服的下一刻,那把尖刀毫無預兆地划過她的喉嚨。他面無表情地拉開門,朝兩邊掃了一眼,閃身走了。
張錦華不想死。她才二十八歲,好日子還在前頭等著她。一股從骨頭縫裡迸出來的求生欲,推著她往電話的方向爬。
血從脖子裡湧出來,拖在地上,洇成一道長長的紅印子。
她第一個電話打給了丈夫,聲音從喉嚨的豁口裡擠出來,斷斷續續的:「救救我……害我的人……本地人……留著……長頭髮……」
電話那頭先是一愣,緊接著炸開了,丈夫的聲音像被人掐住了心口:「老婆!老婆!你挺住啊!我馬上給醫院打電話!你挺住!」
張錦華拼盡最後一絲力氣,又去撥報警電話,可嗓子眼裡已經灌滿了血,她再使勁,也只能發出含混的「呼嚕呼嚕」聲。
半分鐘後,警方接到一個男人打來的報警電話,緊接著又接到醫護人員的報警,兩個電話指向的都是同一個地方——白銀區水川路二十八號院。
只差了一分鐘。警方與那個剛剛跨出門去的兇手,擦肩而過。
劉正警官事後去了現場。他回憶說:「二〇〇一年,張錦華,婦幼保健站的護士。被發現的時候人還沒斷氣,在電話里跟丈夫說了『長頭髮』這個線索。沒送到醫院,人就沒了。這個就是先奸後殺,買菜回家的時候被尾隨上的。」
警方勘驗結論如下:二〇〇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許發現,星期二,農曆四月三十。
地點在白銀區水川路二十八號之一之十二家中。白銀區婦幼保健站二十八歲女護士張錦華,在家中被害。
頸部等處有銳器傷十六處,並遭強姦。致死方式為先奸後殺,尖刀刺傷頸部。進入方式為尾隨入門。死亡時間約在當日上午九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