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偉的腦子不受控制地閃過無數畫面,全是他拿半條命換回來的榮光。
是二十多年前二審改判無罪那天,他舉著判決書走出法院,無數鏡頭對著他,他對著全世界哭著說「我終於清白了」。
那一刻壓在他身上的「死刑犯」三個字,終於被掀了下去;
是二次入伍授銜那天,他重新穿上熨得筆挺的軍裝,指尖撫過肩章時,控制不住發抖的手。
他在心裡發誓,這輩子再也不會讓任何人扒掉他這身軍裝;
是訓練場上,三十多歲的他跟著二十出頭的新兵摸爬滾打,硬生生從普通士兵熬成一級軍士長,成了全軍聞名的兵王;
是每一次新兵入伍,領導帶著滿眼崇拜的年輕士兵喊他「老班長」時,他胸腔里翻湧的、比命還重的驕傲。
可這些畫面的縫隙里,突然湧進了江凡描述的地獄——
是報紙上鋪天蓋地的罵聲!
是街上路人鄙夷的目光!是戰友們失望又憤怒的眼神!
是新兵們指著他的背影說「原來他是個騙子,是個殺人兇手」!
這些,是他從地獄裡爬回來,一點點掙來的體面,是他活了快七十年,唯一的根。
他不怕死...
六十年的人生,他見過太多生死,就算現在判死刑立即執行,也不過是少活幾年。
可他怕的是,一旦真相公之於眾,他這輩子所有的努力,所有的榮光,都會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笑話。
至會變成全軍的污點,被人唾罵一輩子!
之前他還抱著僥倖,覺得只要硬扛到底,就能保住這一切。
可現在江凡把他的退路徹底堵死了——
硬扛,今天就會身敗名裂,全國老百姓都會認定他是殺人兇手,連帶著玷污他視若生命的軍營。
認罪,還能保住一輩子的榮譽,只是伏法受死,沒人知道他的罪行。
腦子裡有兩個聲音在瘋狂撕扯。一個聲音還在做最後的掙扎:
別信他!警察的話怎麼可能算數?只要你簽了認罪書,他們轉頭就會曝光!
可另一個聲音,卻像潮水一樣一點點漫過他的防線:
你沒得選了。江凡手裡的實錘,現在就能毀掉你。
就算他騙你,你不認罪,照樣會身敗名裂,被全天下人當成殺人兇手。
認罪的話,至少還有機會保住你這輩子最在意的東西。
.....
二十七年了,他每天晚上都做噩夢,夢見那母女三個渾身是血地站在他床前。
每天都活在恐懼里,怕哪一天東窗事發,怕一輩子的榮光一夜成灰。
他鬥了二十七年,早就累了。
他的目光死死鎖在江凡的臉上,這個年輕的警察,臉上沒有半分玩笑的意思。
眼神平靜得像一潭深水,卻帶著不容置疑的狠勁——
他說得出,就做得到!
命可以丟,這身軍裝的榮光,絕對不能丟!
秒針走了一圈又一圈,三分鐘的時間,他像在油鍋里滾了無數遍。
渾身的衣服都被冷汗浸透,牙齒咬得咯咯作響,喉嚨里連呼吸都帶著灼痛...
那根繃了二十七年的神經,終於在這一刻,徹底斷了。
周立偉終於抬起頭,看向江凡,聲音沙啞得不成樣子,每一個字都帶著抑制不住的顫抖,連嘴唇都在抖:
「你說話算數?真的能給我保密?真的不會讓別人知道...那些信的事?
真的不會讓別人...把我當成兇手?」
「我以我的警徽起誓。」江凡看著他的眼睛,字字鄭重。
「只要你如實供述,我承諾的,一定做到!」
江凡心裡想著:反正我不是警察,又沒有警徽,起誓就起誓咯。
周立偉的肩膀,瞬間垮了下去。
他像是被抽乾了全身的力氣,整個人癱在椅子上,雙手捂住臉,喉嚨里發出壓抑的、像困獸一般的嗚咽聲。
二十七年的偽裝、硬氣、僥倖,在這一刻碎得乾乾淨淨。
過了許久,他放下手,臉上早已老淚縱橫,看著江凡,用近乎氣音的聲音,說出了那句所有人等了二十七年的話:
「是我...人是我殺的......」
這句話出口,單面鏡背後的鄭曉峰,猛地閉上了眼睛,兩行熱淚順著臉頰滾落。
二十七年,他和癱瘓在床的師父,等了整整二十七年,終於等來了這句遲來的認罪。
馮志遠滿面笑容的拍了拍一臉懵逼的蔡永康,「老蔡啊,總隊第一審訊高手這個稱號,從今天起你就要讓出來咯!」
誰也想不到,江凡之前的鋪墊,就是為了讓周立偉親口承認,信件是他偽造的,繼而利用這點,進行逼迫。
雖然程序上,肯定不允許這樣誘供、逼供,但現在,眾人只覺得解氣,這點瑕疵,一點都不是問題!
反正沒有刑訊逼供就行!
審訊室內,周立偉像是泄了氣的皮球,再也沒有了半分之前的硬氣和桀驁。
斷斷續續地,把當年所有的罪行,全都交代了出來。
原來周立偉從第一眼看到梁素琴就被她深深吸引,對她產生了強烈的占有欲。
包括另外一個打騷擾電話的人,其實也是他。
從一開始,他就覬覦著獨居的梁素琴,領養狗,不過是他為了踩點找的藉口。
那天下午,他摸清了梁素琴家裡的情況,知道她丈夫遠在軍校,家裡只有她和三個年幼的孩子。
案發當晚,他送妻子回娘家後,根本沒回家,而是去了情人家偷歡,晚上十點離開後,就開車去了梁素琴家。
他以狗出了問題為藉口,騙梁素琴開了門,緊接著他露出了惡魔的本性,對梁素琴實施了侵犯。
並擔心事後暴露,殘忍地將她還有兩個孩子殺害掉。
由於7個月大的小女兒一直在玩具房裡從未出來,而且她也什麼都不懂,所以周立偉並沒有將她滅口。
同時周立偉也清楚,他來過梁素琴家的事情根本無法隱瞞。
所以他並沒有將自己來過這裡的痕跡全部清理乾淨,這樣反而會弄巧成拙。
他拿走了梁素琴的現金、首飾和銀行卡,第二天取走了卡里的5000塊錢。
為了不讓自己成為唯一的嫌疑人,他故意在一些酒館內傳播梁素琴家門口花瓶底下有鑰匙,她家有大量現金的謠言。
最終成功引誘了一名流浪漢去他家裡盜竊。
殊不知這把鑰匙,其實就是周立偉刻意留在那裡的,流浪漢在盜竊時,就在現場留下了更清晰的鞋印和指紋。
這也是案發現場勘察到,鞋碼比周立偉小3碼的鞋印,還有另一組指紋的來源。
錢沒偷到,反而看到了三具屍體,流浪漢自然不敢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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