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康斜了一眼江凡,心想恐怕這回你真的要吃了。
林文斌嘆了口氣,「蔡支、江組,三輪鑑定全部完成,老頭三個兒子的基因,均與精斑無法匹配。」
江凡左手的雞腿啪嗒一聲,掉在桌上。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法醫遺傳學怎麼會有漏洞呢?!」
林文斌抿了抿嘴,將全部鑑定報告放到江凡面前。
江凡不信邪,埋頭一個字一個字的看了起來。
半響。
江凡臉色非常難看,「鑑定報告沒錯,兇手確實不在他們三人當中。」
他這句話說完,會議室的所有人都沉默emo了。
吳長海神情複雜,深吸一口煙,就這一口,直接抽了半根的長度。
直系親屬全部排除嫌疑,前期鎖定的所有可疑人員先後被一一推翻,案件徹底陷入無路可查的絕境。
卷宗內記錄的線索全部用盡,常規排查手段沒有任何突破口,二十二年的持續追查,一時間看不到任何破案方向。
江凡低頭喃喃自語: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的。
著急之際,他腦海中划過一絲閃電。
他猛地抬頭,「查!那老頭應該還有其他兒子!」
說完,江凡就激動的站起來,踱步,以拳擊掌。
「沒錯,他肯定還有第四個兒子,而他才是真正的兇手!」
在場眾人看著這名年輕的刑偵大隊長、省廳專案組副組長,頓時打起了精神。
林文斌當場安排人手秘密核查。
一天後,一名刑警氣喘吁吁跑進會議室,「查...查到了!」
.......
與江凡推斷的不錯,廖姓老人名下確實還有一名兒子,而且還是長子。
但這個人早在十年前,就因肝癌病重離世,戶籍信息已經註銷。
這條被遺忘的線索瞬間打破僵局,紫縣刑偵立刻調取這名已故長子的完整戶籍檔案、服刑記錄與個人履歷。
資料顯示,1991年案發當年,該男子年僅二十八歲,身形魁梧,常年留光頭造型,外貌年齡體態,完全貼合村民當年目擊的嫌疑人特徵。
下來就到了林文斌這個大隊長發揮的時候,他當即下令:
為避免驚動相關人員造成證詞串供,以走訪鄉村舊案為由,便衣低調進入村落暗中調查!
然而事情的走向卻不像他們想的那麼順利。
但凡便衣提及這名已故男子,村內村民普遍神色躲閃,對話時刻意轉移話題。
鄰里之間相互示意閉口不談,多名村民直接勸阻民警不要再追查舊事。
全村統一迴避的反常態度,讓案件疑點進一步加重。
這名嫌疑人,生前究竟是何方神聖?能夠讓同村人諱忌到這種程度?
林文斌得知情況後,立馬調整了策略。
讓便衣員分開單獨接觸不同住戶,逐步收集零散證詞,拼湊出這名男子一生的犯罪經歷。
家中沒有外人,這些村民也敢大膽開口起來了。
便衣獲得信息如下:1981年,十八歲的他在村內實施搶劫,同時侵犯受害婦女,案發後被法院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刑滿釋放後不知悔改,1992年多次潛入機關大院,盜竊自行車、摩托車等財物,再次獲刑九年。
2001年外出期間,在火車站當眾暴力搶劫旅客錢財,第三次被判處四年牢獄。
此人成年後的大半人生都在監獄中度過,多次暴力犯罪足以證實其心性兇狠,行事毫無底線。
服刑檔案記載,1981年至1988年期間,他恰好關押在案發地周邊的紫縣勞改農場,和最初排查的地點高度重合。
1988年刑滿釋放後,他因為村內名聲敗壞,無法在家鄉正常生活,長期滯留在紫縣境內遊蕩落腳。
江凡看著匯總的信息,搖了搖頭,「這是天生的壞種啊!」
吳長海咬著牙齒,「簡直是不折不扣的畜生!」
林文斌忽然回憶起廖老頭的說辭,他說當時是來紫縣收割麥子,但他也說的很含糊。
那麼很明顯,他的真實目的其實是來紫縣探望行蹤不定的長子!
多條軌跡線索相互印證,所有疑點全部匯集到這名早已離世的男子身上,他成為現階段唯一符合全部作案條件的嫌疑人。
江凡也沒想到是這種結果,望向林文斌,「現在人都死了十年了,咋整?」
林文斌冷哼一聲,「管他死了多少年,我也要查!」
吳長海忽然說道:「去他老家,找可以用於DNA比對的物證!」
林文斌狠狠點了點頭,當場點了八名刑警,前往隔壁縣進行勘察。
......
時隔二十二年,男子生前居住的老宅無人打理,房屋牆體破損坍塌,院內雜草叢生。
八名現勘刑警對老宅全屋、院落、周邊道路開展細緻勘查,試圖找尋毛髮、衣物碎屑、生活用品等可用於基因比對的物證。
但結果依然不盡人意,歷經三天的全方位搜尋,歲月侵蝕下屋內遺留物品盡數損毀,沒有提取到任何有效生物痕跡。
現場勘查無果,結合現有法律程序與辦案實際,蔡永康召開專案組專項研判會議,最終達成統一意見。
想要獲取確鑿證據鎖定真兇,唯一可行方式就是依法開棺驗屍,從逝者遺骸中提取生物樣本,開展最終DNA鑑定比對!
辦案人員本著人道主義原則,初次上門和廖老頭和家屬溝通,客觀陳述案件實情,說明查明真相既是告慰被害死者,也能還相關人員清白。
一開始家屬情緒平穩,能夠理解警方辦案訴求,對驗屍核查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就在各項報備流程推進,即將確定開棺時間時,廖姓老人突然改變態度,強硬阻攔所有辦案動作。
當場提出要求,必須支付十萬元喪葬補償費用,否則絕不允許任何人靠近墳墓,堅決不同意開棺取樣。
他以當地喪葬風俗作為阻攔理由,聲稱墳墓動土等同於遷墳,重新選址安葬、置辦喪葬相關事宜都需要資金開銷,沒有補償便不會配合辦案。
負責溝通的刑警反覆向老人解釋案件重要性,講述被害母子二十五年無法沉冤的苦楚。
同時明確告知家屬,公安機關辦案經費有著嚴格使用規定,沒有對應的款項名目可以支付高額補償,無法滿足老人的資金要求。
警方和家屬多次溝通協商,都沒能達成共識,開棺驗屍工作被迫停滯,二十二年追兇之路卡在最後一道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