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08:30,陸觀在小區地下車庫見到父親。昨晚檢查後,父親將車從樹下開回自家車位,停穩又補發了一張里程照片。
陸父提前十分鐘到了,卻沒有啟動車。物業經理想先把車開到光線好的地方,被他攔下:「等他們來了再說,免得又多一段里程。」
陸觀到場後先核對父親最後補發的照片,總里程沒有變化。他又繞車看了一周,與昨晚外觀照片相比,沒有發現新的磕碰。
昨晚他們只確認車輛沒有明顯損壞,拍下里程、油量和停車位置便離開。今天物業、施工方和車主都在場,才正式開始查。
物業帶來車庫施工記錄,施工方帶來人員簽到與車輛調度群,陸父則拿出保養本、行車記錄儀存儲卡和隨身主鑰匙。另一把備用鑰匙還在物業櫃裡。
行車記錄儀是停車斷電型,熄火後不會持續錄像。陸觀把這一限制寫在最前面,免得後面沒看到畫面就當成車輛沒動。
父親把行駛證和書面委託交給陸觀:「我只想知道誰動了這輛車,為什麼動。別因為是咱家的事,把整棟樓的人都查一遍。」
委託書還寫明三項:確認是否造成車輛損害、確認備用鑰匙管理過程、確認施工期間與本車有關的出入記錄。賠償、投訴或報警等查明後由車主決定,事務所不能替他先做。
「爸,你寫得挺專業。」陸觀說。
「昨晚照你們的模板改的。」
林雪接過來檢查了一遍,只把「所有監控」改成「與本車相關時段的監控」。陸父看後簽了修改處。
「知道。」
林雪在委託範圍後加了一行:僅限本車及與本車移動直接相關的記錄。
物業經理收下委託複印件,按施工登記找出兩段時間。陸觀請他一併保留車輛出入口記錄。
物業經理解釋,車庫前陣子維修排水管,確實臨時挪過幾輛車。部分業主交存的備用鑰匙,都鎖在值班室的鑰匙櫃裡。
他調出施工通知。每把交來的鑰匙單獨裝袋,車牌寫在外側;不願交鑰匙的車主,自行在規定時間挪車。陸父指了指交存那一項,確認自己當時選的是這個。
陸父那天上早班,便把備用鑰匙交給門崗。封袋時他和保安都簽過字,照片還留在物業小程序里。
「我們這輛挪過幾次?」陸觀問。
施工登記上有兩條。
第一次,10:12,從原車位挪到東側臨時位。
登記頁寫明原因是排水管吊裝,挪車人簽施工主管姓名,見證欄卻空著。臨時位距離原車位約四十米,正常移動不會讓總里程顯示明顯變化。
第二次,16:48,從臨時位恢復原位。
第二條同樣沒有見證人,車輛狀況欄只寫「正常」。按照物業制度,恢復後應拍儀錶盤與車位照片,附件欄卻沒有編號。
「當時拍了嗎?」林雪問。
物業經理說施工群里可能有,翻了十分鐘只找到一張遠景。照片能看見車回到原位,看不清儀錶盤。
物業經理指著記錄:「就這兩次。加起來幾十米,六公里肯定不是挪車挪出來的。」
陸觀翻開保養本,指著施工前那一行:「這次寫數字,是停車前還是停車後?」
「停車後。我那天剛加過油,順手記的。第二天開始施工,一直沒開。」
父親又找出昨天10:45的照片。那時兩人還在檢查應急用品,尚未去汽修用品店。陸觀將照片放大,重新減了一遍:六公里。隨後才拍下昨天購物回來的記錄,放在另一頁。
「昨天去店裡那段,不能算進這六公里。」他把兩張照片分開,「先查施工前停車,到昨天上午之間。」
同一排另一名車主聽見後走過來,說自己的油量似乎也少了,但無法確定。陸觀沒有當場查看她的車輛。
鄰居把車鑰匙遞過來:「順便看一眼不就行了?」
陸觀沒有接:「看里程可以由您自己拍。要調鑰匙和監控,需要單獨寫清範圍。」
「都是一排車,還分這麼細?」
「您和我父親是兩個車主。」
對方猶豫片刻,把鑰匙收回去。
「我先回去找上次保養單。」鄰居說,「找不到就算了?」
「先找找照片。以前有沒有拍過儀錶盤?」陸觀問。
鄰居想了一會兒:「上回續保險,好像給業務員發過。」
林雪把事務所的聯繫方式和空白委託頁遞過去:「找到後發消息,我們再約時間。」
鄰居低頭翻著聊天記錄走開。父親看了眼陸觀:「她那輛也才買幾年。」
「先把咱們這輛弄清楚。」陸觀翻回施工登記,「您還記得是哪天交的鑰匙嗎?」
10:20,值班室打開鑰匙櫃。陸父的原配備用鑰匙仍在編號袋裡,封簽沒有破損。
開櫃由物業經理和值班保安共同進行。兩人先拍櫃門封條,再找到陸父車牌對應的編號袋。袋口簽名與交存照片一致,透明膜沒有撕開後重新粘貼的白痕。
「能直接拆嗎?」物業經理問。
「先別拆。」陸觀把交存時的照片調出來,與眼前封袋放在一起。
物業經理鬆了口氣:「你看,鑰匙沒拿出去。」
「袋子沒拆過。」陸觀糾正,「先確認這是哪一把。」
陸父拿出隨身主鑰匙。兩把都是購車時配的感應鑰匙,備用那把外殼邊緣磨白了,父親一眼便認出來。
林雪看向陸觀:「車是按鍵啟動?」
「對。」父親說,「平時鑰匙放兜里就行。」
陸觀將薄薄的透明袋拎起來。它只在袋口貼了封簽,裡面並沒有屏蔽層。
「這袋子能隔開鑰匙和手,隔得開感應嗎?」
物業經理的笑容停住了。他伸手摸了摸口袋裡的車鑰匙,沒有回答。
「有複製鑰匙嗎?」陸觀問父親。
「沒有。我買車後只用這兩把。」
「備用這把最近用過嗎?」
「交物業前試過,正常。」
陸觀轉頭看向施工登記。
紙上寫著車被移動兩次,卻沒有任何一次鑰匙領取記錄。
物業經理解釋,施工主管可能直接從值班員手裡拿走整袋鑰匙,回來再補登記。
「剛才您說沒拿出去。」陸觀提醒。
經理看著袋子,改了口:「我以為沒拆就是沒用。」
「兩次挪車是誰親眼看見?」林雪問。
當班保安只記得上午車輛已經換到臨時位,下午又回到原位,沒有看見具體駕駛人。登記上的施工主管簽名,是他收工後統一補的。
「也就是說,10:12和16:48是誰提供的?」
「施工主管在群里報的時間。」
兩條所謂移動記錄,時間和簽名都來自同一個人,並非門崗獨立記錄。
物業經理提出把同排車輛的鑰匙袋一起拆開核對。陸觀拒絕:「其他車主沒有授權。先查這輛車的出入和施工記錄。」
「可如果是統一操作,看別的袋子最快。」
「快不等於可以。」陸觀把父親的委託書放到桌上,「我們只代表這輛車的車主。」
物業經理只好重新鎖上櫃門。陸父那隻完整的鑰匙袋單獨放在桌上,其餘仍留在櫃內。
父親也在委託書旁補寫一句,不同意調取與自家車輛無關的住戶信息。
施工負責人翻出當天群聊,裡面只有一句「東排車輛已處理」,沒有車牌和里程。挪車人簽名欄寫著同一名施工主管,但第二次記錄的筆跡更潦草。
林雪沒有用筆跡判斷是不是代簽,只要求物業提供原始登記頁和當班人員名單。
那名提出油量異常的鄰居隨後發來消息,說找到了一張儀錶盤照片,但還要回去核對保養單。陸觀回復讓她留好照片,約好找到保養單後再聯繫,收起手機繼續翻登記簿。
林雪讓物業拿出鑰匙借用制度。文件要求兩人核對車牌,登記領取和歸還時間;封袋是為了防止鑰匙混放,不代表允許跳過登記。
當天的兩欄全空著。
「你們只檢查袋口?」她問。
值班保安說,施工主管抱來一摞袋子,說原封退還,他就清點了數量。車牌核過,封簽也沒破,沒再逐把問用在了哪裡。
「誰讓他拿的?」
「上午換班時,他說經理已經同意挪車。」
物業經理皺眉:「我同意移車,沒說免登記。」
保安把登記簿翻回當天,手指停在空白行上。陸觀沒接經理的話,請他先找值班室門口的錄像。
父親看完只問:「沒有記錄,是不是就等於沒用?」
「不等於。」陸觀說,「去找車和門崗留下的記錄。」
他列出下一步:本車出入口畫面、行車記錄儀通電記錄、鑰匙櫃借還過程、施工主管說明。第二名車主的材料單獨列在另一頁。
「要報警嗎?」陸父問。
「目前車輛沒有明顯損壞,先確認誰使用和為什麼。查明後由您決定投訴、索賠或報警。」
陸父看完那四項,又把「報警」兩個字劃掉:「先按你寫的查。查到哪一步,我再決定下一步。」
林雪將鑰匙袋交還父親:「下午核驗一下感應功能。我們一起查,先把它到底能不能用弄清楚。」
11:15,門崗按陸父車牌提交了備份檢索。值班電腦首頁只有車輛正常出入匯總,施工臨時抬杆的明細還在另一份電子備份里,工作人員需要單獨恢復。
陸觀把10:12和16:48寫到同一條線上。前一個時間還得找錄像核對,後一個已有車輛回位的照片。兩點之間,車有沒有離開過臨時位,現有登記回答不了。
陸觀再看一眼鑰匙袋。封簽完整,借還那兩欄卻全是空白。